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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工好!就杂工了。”古凡赶紧。
“怎么?我怎么觉得你不想进无线似的。难道你不想做明星吗?”翁美铃敏感道。
“怎么会?只不过我是会看相的,你忘了。我可没有什么明星相。”
好在古凡过他会看相,赶紧拿来当借口。
翁美铃听了却秀眉紧锁道:“我觉得你不应该这么迷信。应该试试看。至少努力一下。也许你就是未来的郑少秋(这时候郑少秋真的很红,而其他人要么还是票房毒药中,要么死跑龙套中……)”
看惯了古凡自信的样子,突然听他自己不行,翁美铃只觉得自己的心分外不舒服。
“不,不是迷信。这样吧!我讲个故事,你就明白了。”
见翁美铃点头,古凡继续:“时候有个孩子,他叫明(啊!向所有语文课本中的明致敬,是你们赐予了我取名字的天赋)。明从便有志气,非常自信。但是有一天他却被一件事难住了,再没有了自信。”
“他发生了什么?”翁美铃觉得古凡是在他自己,赶紧问道。
见她这么捧嘬,古凡继续:“他在烦恼等自己长大了,高考了,到底是报剑桥呢?还是报哈佛?”
“那他报了哪个?”
得,翁美铃没听过这个梗。
古凡摇头道:“他哪个也没有报。当他长大了,进了野鸡大学后,只想一句:‘孩子,你真的想多了’。”
“想多了?”翁美铃默念了一句,突然反应过来,“好啊!你在糗我!”
第2章、为了座标从打杂做起
穿梭机口口声声,快穿给宿主留下的印象只会是“梦”。可是这个“梦”太真实了,这无疑加大了古凡的学僧病。
学僧的人生,本来便是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式的两耳不闻窗外事。被研究也是一样。
真正悲哀啊!
现实中是不辨东南西北的读书,梦中也还是不知东西南北的日子。
没有疯掉。
了不起!
古凡都忍不住佩服自己被研究的毅力。
92年月7日。
两世为人,今天是古凡第一天来无线工作的日子。
既然是做工作,当然要衣冠楚楚了。
古凡穿着那套已经摘掉了牌子的西装,新皮鞋,新发型,整个人焕然一新。
走了这么远的路,看见鞋子上有一丝灰尘,古凡就蹲下来,掏出纸巾擦了擦,呵口气,直至它光洁明亮。
整理一下领带,古凡提着公文袋斗志昂扬地迈步,继续前进。
当然,自己人生地不熟的,这样乱转,也不是办法。
不过好在鼻子下面有张嘴,不知道他可以问啊!
“对不起,打扰一下。这位大哥,我是新来的,请问一下,我在哪工作?”
“别烦我,忙着呢!”
“不好意思,我是新来的咱们电视台的工作人员,请问……”
“问什么问,你自己不会找啊?!”
……
古凡愣住了,他大爷的,这里的人也太不和蔼可亲了,找个地方都这么难。告诉我一声你能死啊!
没办法,再找别人问吧。
古凡一边溜达前进,一边寻找着。
也不知道是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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