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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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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壳
隔壁的同事小婉请我帮忙,为她处理背上的几块颜色不太对劲的地方。
我正在犯困,很想睡觉,因为夜里我被噩梦吓醒了三十几次,躺在床上的一大半的时候都睁大两只惊恐的眼睛看着天花板。
但是小婉脾气很坏,容易发怒和情绪失控,一旦开始生气就很难平息,我不希望自己的办公室被弄得一团糟,只好强打起精神帮忙处理她的问题。
她已经一百一十三岁了,从光绪担任元首时就活到现在,目前外观还算漂亮的躯壳的是她用过的第十九具尸体,一般情况下,她每隔五年左右就得换一副,因为时间用得过长就会渐渐腐坏,皮肤表面出现颜色异样的块状斑纹,然后有些部位会出现与太平间冰柜里的尸体一样的青紫。
现在这具躯壳她已经用了六年多,大概是有了感情,也可能是已经习惯在镜子当中看到这张面孔,所以一直舍不得更换。
许多次想提醒她一下,她已经有不怎么好闻的味道,就像夏天午后菜市场猪肉摊散发出的那个味,如果闭上眼睛,就感觉到好像有许多苍蝇在周边嗡嗡飞翔,常常去买菜的人应该对此很熟悉。
考虑到她可能会暴跳如雷,所以,谁也不说,我也认为还是不提此事为妙。
但是她自己察觉到了,所以最近大半年来,她用了许多香水,所到之处会留下一些混杂了多种气息的诡异味道,也许有人会觉得芬芳,但是我觉得不好闻。
我把粉底霜涂到她的背上呈青紫和灰褐的部位,用手指抹开,这是价值几百元的化妆品,估计她一天就能用光一瓶,或许还不够。
想想真是浪费,相当于几十只汉堡或者十几公斤猪肉价值的东西,就被她这么用来遮掩皮肤出了问题的地方。
她的背部形状尚可,两块琵琶骨看上去和凯莉、米洛有些相似,变了颜色的部分被掩盖好之后,就连肤色也有几分相似,但是手指触摸到的感觉很糟糕,即不柔软也不滑腻,感觉很像一块弄光了毛的带皮猪肉,并且是冰箱里放过一两天的那种。
我告诉她弄好了,她叫我把被衣服遮住的部分检查一下,发觉问题及时处理,得让眼神最好使的人也看不出毛病才行。
又弄了一会儿,我认为已经可以完工,对于眼神和嗅觉都不太好的男士而言,现在的小婉已经没有什么明显缺点,堪称‘佳人’。
她问这样的接触是否让我感到兴奋,我说没有。
☆、躯壳
我当然不会对一具变质冰冻猪肉也似的躯壳产生兴趣,这一点无需置疑,然而小婉不这样认为,她想要对我提供的帮助进行一点力所能及的感谢,于是举起两只漂亮的长胳膊,搭到我的脖子附近,涂了许多唇膏才弄出来的红唇微张,眼神迷离,吐气——如尸,摆出一副自认为最诱人的待吻状。
不可激怒小婉,又要将她从面前推开,这是一件极具挑战性的事,难度非常大,有一定风险,因为她随时可能大发雷霆,骂我是老太监或者是老同志,有眼不识佳人,不解风情,榆木脑袋,笨鬼附体,猪头被电击过……
我成功做到了——推开她,而她没有气恼,因为我撒了一个谎,说头痛得厉害,昨天喝多了酒,还抽了几只自制烟卷,现在还没缓过劲来。
听说我不舒服,她立即显示出传统女性特有的温柔贤淑,叫我躺到沙发里,面朝下趴着,说要为我踩背。
我看了看她目前这具高大的躯壳,急忙摇头,因为不愿意被踩断肋骨和脊椎,也不愿落下内伤。
六年前有段时间流行一种观念,以健康结实丰满匀称为美,所以当时的小婉选择了这具死于心脏病的女尸作为躯壳,据说此尸生前是运动员,后来因为成绩不够出色而提前退役,然后又因为体内激素水平不对劲以及治疗不当而病逝。
目前的小婉体重超过七十公斤,身高一点七八米,穿四十一码的鞋子,其实她穿四十二码的才勉强合适,但是她为了让脚显得更袖珍些(毕竟是在清朝接受的早期教育,小脚才美的观念根深蒂固),不惜牺牲了舒适穿小鞋。
她坐下来,其实是半躺,两条形状很不错的腿大大咧咧张开,一点也不在乎走光,然后洋洋自得地吹嘘,就在前天,一位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