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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意识给程匀打电话。
电话接通后,可能是我说话有些大舌头和语无伦次,没说两句话,程匀就反应过来我喝了酒。语气焦急地问了地点后,他边跟我讲着电话,边开车赶过来。
我这边正嘟嘟囔囔地跟他抱怨着“程匀,我现在的人品真是越来越差了,走了三站路都打不到出租车”时,熟悉的关机声在耳畔响起。将手机拿至眼前,我眯着眼研究了许久,才得出结论——手机没电了。
“啊啊啊啊!老天娘,我的人品什么时候差到这个地步了!”
仰天长啸一声后,我将头靠在休息椅旁边的广告牌上,乖乖地坐在那儿等程匀来接我。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可我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醒来的。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他跟在我身后。
其实,当他用手轻抚我的头发,语气温软地叫我“夏小白”时,我就已经醒了。
所以,当他拉着我的胳膊,小心翼翼地将我驮到背上时,我那句似叹似喃的“程匀,你怎么现在才来?我好想你……”是借着醉意,说出的假话。
都说“酒后吐真言”,我连酒后都坚持用所剩无几的意志力支撑着自己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来圆之前撒的弥天大谎,当真是个敬业的慌精。
那句话落下后,我明显感觉到他的身体有一瞬的僵硬。
我等了许久,他终是没有应话,只沉默地背着我慢慢地走着。一步一步,走得那样稳、那样沉。
我的身体贴着他的背后,手臂环着他的脖子,下巴抵在他肩上,一呼一吸间,满心满肺满胸腔都是他身上的气息。那样熟悉,那样好闻,那样让人贪恋……
这是这些天以来,我们第一次挨得这般近。
喝过苦药之后,再吃蜜糖,才会觉得格外的甜。经历了这么多天的疏离之后,此时的我,对他的体温和气息有着前所未有的、近乎贪婪的迷恋。
我以为,快刀斩乱麻,便会疼得少一点。
我以为,长痛不如短痛,用现在短短几月的疼痛,换一生安定淡然的平静生活,是值得的。
可是,仅仅是这样的亲近,我的所有坚持都濒临崩溃。
眼泪顺着眼角悄然溢出,一滴、一滴、又一滴,无声无息地渗进他衬衫的布料里,与他身上的汗水融为一体。
这一瞬,这些天以来我所承受的所有煎熬和难过都百倍地扩大、扩大、再扩大——大到我的心几乎无力承担。
这一瞬,真想就这样一直装迷糊、真想就这样伏在他背上,跟他一起走到地老天荒,容颜衰退。
谁说,一夜苍老,不是一种幸福呢?
这一刻,恨岁月恒久,恨人生漫漫。
※※※
一路将我背回会所的地下停车场,在车门前将我放下后,他没有去开车门。一手揽着我的腰支撑着我靠在高大的车身上,一手托着我的下巴让我的脸直面他,他带着浓醇酒香的呼吸一下一下喷在我的鼻息间,微哑的声音里缠着几分诱哄,“夏小白,睁眼看看我是谁?”
我眼睫颤了颤,一颗心正挣扎着,他的声音又响起,一下一下有节奏地冲撞着我的耳膜:“听好了——小白菜,我是你的黑锅……”
那个尾音还未消融,他的唇就覆了上来。
这个吻,他吻得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要温柔和耐心。
一遍、一遍、又一遍。
辗转流连,周而复始。
他似乎试图用这种缠绵悱恻的方式,将某种压抑已久的情绪,反反复复地传递给我。
那样浓烈得让人无法忽视的思念与爱恋,顺着口腔内细腻的神经,横冲直撞地冲进我的心——
一下、一下、又一下。
一波、一波、又一波。
孜孜不倦,锲而不舍。
积沙成塔,集腋成裘。
那样的厚重如山、幽深似海的感情,直直撞得我心上那层坚硬丑陋的痂一点点四分五裂,一点点支离破碎,一点点分崩离析。
千里江堤,方会溃于蚁穴。
我那仅仅包了一层薄薄疮痂的心,又凭什么不会“金诚所至,金石为开”?
这一刻,我清楚地明白——
他爱我,不只是将我当成一个影子。
而已。
酒,之所以美好。
因为我们可以借酒装疯。
这一刻,我只想借着酒劲,放任自己疯狂地沉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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