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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我该去的地方。”她终于开口。
“留下来吧。我们重新开始。我知道……。”陈征终于开口。
唐糖拿包的手微微一顿,她回头:“陈征,我已经不喜欢这首歌,我最爱的那首歌叫途中。”
她说完,笑了笑,关上了车门,朝候机大厅进去了。
背影慢慢消失在视线中。
陈征眼睛也未眨一下,他知道这一生恐怕也再也见不到唐糖。
回去的路上,他关上了那首歌,痛如刀割。
而那首叫途中的歌,却在音响中响起。
陈征终于明白,即便他不问那句话,他也永远没有机会再回到过去。
她要去的生活,曾是吴盟的生活,她要去的远方,曾是吴盟的过往。
唐糖的飞机是下午三点到的成都。走出机场的时候,她看到了一辆车,依然是那辆路虎,可是站在车边的人却已经不是吴盟。
唐糖忍住心中惶惶,笑着走了过去。
郭镜将钥匙丢给她,“给你开过来了。”
“你打听到了怎么去吴家了吗?”她问他。
郭镜点头,“方大哥托人送给你的地图在车上,他只让你一个人去。”
唐糖点头。
郭镜送她出了成都,两人才告别。
车子沿着蹒跚的公路开着,一路向北。
经过山野,跨过平地,穿越未知的旅程。到达那个所说的地点时,唐糖终于泪流满面。
方千的身边站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他看着唐糖,目光像是能让所有一切静止。
他说,“你要做的事做完了?”
唐糖回答,“是。”
“那就好。”他说。
唐糖抬眼,树木参天,仿佛看不到太阳。
欢喜或是坠亡,永远没有人知道答案。
她坐在吴盟留给她的车里,在黑暗中静静地看着,远处的萤火虫闪亮至死。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啦,会有几章番外交代后续。
☆、番外一
登珠峰实在是一件艰苦的事。但是这次,史密斯的队伍中有一个人却很特别,她从来不和别人主动说话,一直很沉默。
登山顾问史密斯对她很是好奇,问她,“为什么要去?我看你也不是一个专业的登山队员。”
那个人正是唐糖,听到史密斯的话,她只是笑,她并不回答。
从吴家离开后的这一年,她已经走了很多地方,她在每一次的旅程中寻找着吴盟的脚步,最后她终于来到了终点,尼泊尔。
史密斯叹气,“那儿会让人没有命的。”
队伍中有各色各样的人,可是唐糖这样的人却是第一次见,她不是专业的登山队员,也不是极限运动的爱好者,这样的人,他一般是拒绝收到队伍中的。
可是他因为朋友的关系还是接受了,可是登珠峰真的是一件要命的事。
他自然是好心,但是唐糖依然拒绝了他的好意。
比起那些登山队员,野外生存的专业人员,她实在很逊。可是每一次,即便她落后很多,她依然还是爬了上去,很多次,史密斯都觉得她抗不下去了。尤其到昆布冰川的时候,发生了十几次的冰崩,唐糖差点掉到冰缝中,同行中已经有人折返。
史密斯实在看不下去了,他让人带她返回。可是她却使劲摇头。若是史密斯强硬点,她就会摆出一副要和人拼命的神情。
史密斯每次都被气得大骂。
可是唐糖根本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史密斯最后只得随她。
但幸运的事,她还是跟上了他们的脚步。最后就连史密斯都不得不感叹她的精神力量。
到了最后,他们终于爬了上去。
世界上最高的山峰。
人人喜极而泣。
唐糖从包里拿出了那把锁,那把锁住了甲乙丙丁的锁,她慢慢挂了起来。
朝着北方合手,手心有血滴在那锁上。
一滴一滴,唐糖只觉所有的精神力量都在流失,随着她每一次的默念。
风雪要袭来的时候,史密斯催着大家下山。
唐糖依然还在地上跪着,她像是跪了一个世纪那么长。
“唐,得走了。”史密斯过来扶她。
然而唐糖并未起身,她一头倒在地上,手中的血已经流淌在脚下,那些血很快被凝固,一块一块红得通透的晶体,像是血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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