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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领导不仅是作决定和下命令,而且在作出决定之前要倾听各种意见,这才是社会领导者应有的工作方式。要敞开大门和敞开思想,容忍他人的观点,并与大多数人的观点思想尽量取得和谐,要懂得作为国人所共有的社会准则要比任何分歧更重要。
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注释】我们应该探讨、效法和顺应宇宙万物的基本规律,用这种规律来指导我们的实践。所以,为道者随着对〃道〃理解的加深,他们脱离事物自性必然的主观尚为行动就会日益消损,消损又消损,以致最后达到完全消除了主观妄为。
范应元说:〃人心本虚,私欲窒之,则难复其初。渐去之,又去之,以至于无为,则仍虚矣。〃郑板桥诗曰:〃四十年来画竹枝,日间挥洒夜间思。繁冗删尽留清瘦,画到生时是熟时。〃
【漫谈】“无为”并非是“不为”。“无为”作为一种政治原则和行为方式,其基本特征就是“因其自然”“不越性分”。而从主观方面来说,就是不要有主动兴事造作的意愿,其行为不出于一己之嗜欲、私利,而是因百姓之思而思,因民之利而利之,因民之患而去之。就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虽有思有为,却不是出自圣人的主观意志,因此实际上可谓是无为。
在老子看来,“无为”是圣人“治天下”、“取天下”的基本原则。老子提倡“无为”,其形上学依据是“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其现实政治理由是“我无为而民自化”、“为无为,则无不治”。无为是针对有为而发的。老子认为,“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因此,他大力宣传“无为之有益”。
在历史上,将无为理解成“固执地不为”者虽是少数,但是,将无为视作政治上的无所作为、放任自流者,则始终大有人在。许多人就是从消极的方面去理解无为的。“具体到政治上来说,必然会有官员要贪污腐败、为非作歹。对于这些自发的“恶”,如果也“因其自然”,那就是助纣为虐了。北宋《老子》注家在鼓吹“因其自然”的思想时,极少注意到其消极影响。只有苏辙在谈到“因万物之自然”时,在后面明确地提出,要“除其害”。
宋徽宗喜爱无为之道,但他却对“无为”和“因其自然”产生了误解。在《御解道德真经》中,老子的“无为”就被解释成了消极地顺应自然,不废一物,不立一物,完全放弃所为。据他的看法,无为就是“因其固然,付之自尔”;认为就象季节的更替一样,都是不需要人力作用,自己就可以完成。他误认为,只要他做到“因其自然”,就是一个好皇帝,而他所“因”的“自然”(即大臣们的各种行为)是好是坏,完全不需要他去分辨。由此而造成的各种后果,他也不必挂心。这样,他完全忘记了老子所谓:“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而直接步向了另一个极端。他对天下治乱采取的这种完全不负责态度,以及他对善恶的不加分辨,实际上是促进了恶势力的发展。其结果是奸臣当道、民不聊生,最后导致了国家的灭亡。
【漫谈】黑格尔和宋徽宗,虽然是不同国度不同年代,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然而其对于“自然”、对于“现实”的认识和态度,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黑格尔曾断言现实的就是合理的,合理的就是现实的。但是他讲这话时,他的〃现实的〃一词并不指经验主义者所要指的意思。他承认,甚至还强调,凡经验主义者所以为的事实,都是不合理的,而且必然都要成为不合理的;只有把事实作为全体的样相来看,从而改变了它的外表性格,才看出它是合理的。尽管如此,把现实的和合理的同一看待,不可避免地仍旧要造成一些与〃凡存在的事物都是正当的〃这个信念分不开的自满情绪。在这一点上,难道与宋徽宗不是有些默契吗!
无为而无不为。
【注释】无为:无违背客观法则的无主观妄为之为。
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故天道运而无所为则万物生,帝道运而无所为则天下归,圣道运而无所为则海内服。明堂之治,王中无为,以守至正,上承天之所为,下以正其所为,未有不以无为为之者。若过分强调人的主体意志,忽视事物的客观规律,就会陷入唯意志论。所谓无不为,是说消除了主观妄为,行为与事物的自性必然达到了一致,如此,将无往而不胜,无往而不胜,则可谓是无不为。
蒋锡昌说:〃上行无为,则民亦自正,而各安其业,故无不为也。无为者,言其因,无不为者,言其果。〃
【漫谈】老子的〃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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