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页)
夕涂涂画画总算抄写了五遍,就忍不住打上了呵欠,白天她消耗了过多的体力,本来就已经是困倦至极,本打算洗完澡就睡觉的,谁晓得法能又来了这么一出,她现在是眼皮子不听大脑的使唤,上眼皮就是想跟下眼皮拥抱在一起。
“我就睡一会儿!就一会儿!”她这么自我安慰着,然后放下笔,就趴在案上开始呼呼大睡。
我就知道会这样!
阿狂听见她平顺的呼吸声,知道她已经去会周公了,便从角落里起来,慢慢地向案边走去,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天,阿狂对她的生活习性已经有了一定了解。这个小尼一天到晚都在动,要耗费许多体力,她的饭量又格外大,可是她每天又吃不饱,于是她就只能靠着睡眠来补充体力,每天睡下之后,就一觉到天亮,天亮之后继续开始她枯燥但是又充实的一天。
她就像一朵向日葵一样,只要面对着阳光就可以恢复体力,就可以微笑面对生活。
窗外,夜色凄迷,晚风徐徐。
第十五章 我的小福星
天汉没有高脚椅子,人都是跪坐或盘腿坐在坐垫上,在矮案上阅读写字。
案几并不高,阿狂轻轻探上前脚,就可以将案上的情况一览无余,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孟浅夕恬然的睡颜,她睡着之后,会习惯性地微微张开嘴,露出两颗如白玉一样的小巧的牙齿,如蝶翼一样弯弯的睫毛在她的眼睑上打了一排浓密的阴影,可能因为闷热,她的两颊有了晕染开来的酡红,就像个喝醉酒的小娃娃。
他多想伸出手,摸一摸她的睡颜,可是他的手一伸出来,他立刻就会发现,他并没有手,他有的只是带着白色毛发的尖锐的爪子。
他尴尬地收回了浮在半空中的爪子,这样一只利爪要是真的摸到她白净的脸上,那绝对会在她脸上留下一道血口子的,他怎么舍得?
现在就开始干正事吧!
他轻巧地跃上案几,尽量不发出声响,不去吵醒她,可是当他看到她写的狗爬字之后,忍不住伏在案上,将头埋在身体里,开始偷笑了起来,这就是当过女捕快的她写得字啊!就如符咒上的咒语一般,压根辨认不出形态!
当他一阵偷笑完,然后就用爪子勾起孟浅夕自己抄写的那几张《往生咒》,放在油灯上烧掉了,他怕刺鼻的火烧味会将孟浅夕惊醒,便嘴里咬着那烧着的麻纸,一跃跳下了桌案,将那堆烧着的麻纸丢在了藏经阁之外。
现在万事大吉,只欠东风到了,他又跃回案上,摊开了一张麻纸,他的掌太小,根本就不能握笔,那么他只能用爪子沾着墨汁来写字。
狼一共有五个爪子,但是有一个藏在脚掌之中,叫做悬爪,不容易被发觉,真正有用的也就只有露在外面的四个利爪。
阿狂挑了平时练习写字的右前腿的中趾,来为孟浅夕抄写经卷,只不过他平时都是在地上练习写字,现在突然在麻纸上,他有些掌握不好力道,才写了第一笔,锋利的爪子就将麻纸划破了。
阿狂懊丧地收回爪子,放在眼前看了看,果然,他的爪子比匕首还要锋利,而写字又是一个多么轻巧的活?现在只有努力地放轻力道才可以了,他又蘸上了墨汁,轻轻地在麻布上写着,这样才没有把麻纸划破。
墨汁没了,他就用两只前腿稳住砚台,嘴里咬着石墨,轻轻地将石墨放在砚台上磨着,磨出墨汁来。
“嗯 ̄别动!”
孟浅夕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阿狂惊得停住了动作,以为她已经醒了,可是当他回头,却只见她还在呼呼大睡,不过是转了个方向,嘴里呢喃着梦话。
傻姑娘!
阿狂咧嘴一笑,又继续为她抄写未完成的经卷。
--阿狂家的分割线--
“完蛋了!《往生咒》还没有抄完呢!”孟浅夕从坐垫上弹起来,嘴里还极度惊慌地叫道:“完蛋了!完蛋了!我的煎豆腐素饺子没有了!”
可是当她提起笔想继续往下写的时候,就发现桌子上已经堆了一叠整整齐齐的麻纸,上面还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
“这是?”孟浅夕疑惑地将笔放下,捧起那堆麻纸,只见上面写的就是她昨晚拼命在抄写的《往生咒》,唯一不同的是,这个字也没有太好看了一点?笔锋苍劲有力,虽然笔画较细,但是每个字都整齐划一,工整清晰,比竹简上的字还要漂亮。
吼吼,这简直就是艺术品啊!
孟浅夕数了数这叠麻纸,正好是一百张,每一张都工整地抄录完了《往生咒》,不过这是谁抄的?她昨晚自己辛辛苦苦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