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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是不是想起来了?阿笙,不管十年前,还是十年后,你都是这么好骗,只要女人留两滴泪说点好听的话,你就一点怀疑都没有地去相信。阿笙,你这么蠢会和十年前落得一样的下场的。”那声音很是得意。
“阿笙,没人会真心爱你的,别期待了,快去死,快来陪我。”
咔嚓——
房门被推开,那些声音忽然都消失不见。
薄暮笙抬起头,阿雅走了出来,她的穿着变了。
一条简单的牛仔裤,身上穿着的黑色衬衫映着一只咆哮的老虎,衬衫有点收身,一眼望去,她脖子以下都是平的,没有一处的凹凸,她的头上戴着鸭舌帽,齐肩的短发被她绑了起来藏进帽里。
这打扮乍眼看去,就跟个年轻男子一样,丝毫没有一点女子的感觉。
“薄先生,我这样你可以和我一起出去约会吗?”她期待地问。
做狗仔多年,她伪装术估计是狗仔中最一流的。
“你本来就是男人?”薄暮笙面瘫的脸上难得出现狐疑的表情。
阿雅得意地扬起头,“这是我的伪装术,厉害吧,薄先生。”
“挺厉害的,胸都没了。”
“……”她无言以对,尴尬地拉下帽檐遮住她那红透的脸,“薄先生,关于胸这点,你就不要夸我了,我会不好意思的。”
她的胸本来就小,被束胸的一束起来,就成平的。
但胸小不是自卑的事,只是被喜欢的人说胸小就成了件悲哀的事。
胸长不大,她也不乐意啊!
“薄先生,你还没说愿不愿意和我去约会?”
“不愿意。”薄暮笙不假思索地说。
“薄先生,你不能说话不算话啊!我去玩的地方我都买好门票了!”阿雅激动地摘下帽子来到他面前哭诉。
“我不愿意跟你约会,但可以出去玩玩。”
阿雅表情由恼怒转惊喜,“薄先生,你这人真爱开玩笑,差点吓死我了。”
薄暮笙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站起来回到房间换了身衣服。
他上身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衬衫,他的身材本来就很不错,裁剪简单的白衬衫都可将他的身材衬得修长完美,洁白的衬衫也给他这张向来面瘫的脸带来一丝的柔和,清爽。
下身的搭配是一件简单的牛仔裤和一双白皮鞋。简单,干净,利落的一身打扮,阿雅看得就差没流口水。
她是第一次见到一个男人,将白衬衫穿得这么帅。
“出门吧。”薄暮笙说。
“等等。”阿雅转身回房间给他找来一幅太阳眼镜,“这样看上去更帅了。”
给薄暮笙戴上眼睛,她很满意地说。
她再找来一幅太阳眼镜给自己带上,“好了,就这样了,薄先生,我们走吧。”
两人出门,来到地下的停车场。
阿雅掏出车钥匙去看自己的车门,薄暮笙叫住了她,“开我的车出去。”
阿雅的车现在成了狗仔们的目标,要是开着她的车出去一定会被狗仔盯上。
不过,薄暮笙有车?
阿雅狐疑地看向他,“薄先生,你有车吗?”
薄暮笙没说话,转弯绕过一堆的车,来到一辆银色宾利前。
“开车。”薄暮笙将一串车钥匙放在她的手上。
阿雅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车,这可是宾利限量版的欧陆飞驰市场价668万,这么贵的车……
“薄先生,我不敢开这车。”她哭诉着脸。
薄暮笙疑惑地看向她,“为什么?”
“薄先生,我是低薪阶级人民,这车我刮花了一点点,修理费都要我做牛做马十年才付得起。”
她用着几乎快要哭出来的表情委屈地说着。
这守财奴的本性总是在无时无刻地散发着,薄暮笙的脸色一黑,不悦说:“那回去吧。”
“不要!”她揪住薄暮笙的衣角,“我开还不行吗?”
阿雅视死如归地坐到驾驶车,双手紧紧地握着驾驶盘,想当年梁山好汉被逼上梁山,想必就是她此时此刻的心情。
第一次开这么昂贵的车,一路都是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唯恐一不小心刮花了薄暮笙的爱车,自己又得花上半辈子去赔偿。
终于来到目的地,她将车安全地停在车位上,下了车,才安心地拂去额角的汗。
约会的首站地点是水族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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