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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
“你不要跟着我了。”楚墨轻轻摇了摇头,转回身。
“求你不要丢下我!”男孩听到楚墨轻巧的脚步声再次响起,慌张地哭道:“请你不要像爹娘丢下我跟妹妹那样丢下我……”
楚墨闻言一顿,背对着男孩说:“你眼睛看不见,跟着我没好处,我又不能照顾你。”
“我不用人照顾的,我自小眼睛就看不见,早就习惯了。我已经十一岁了,有的是力气,什么活都能干!”男孩将热切的小脸对准楚墨的方向,然后低低地哽咽道:“只求你别丢下我……”
楚墨看着这个因为常年营养不良,而看起来只有不到十岁大的孩子,缓步走到他身前,瘦小的身体也就到自己腰那么高,楚墨望着那双无神的眼睛,“跟着我没有安逸的日子,有的恐怕只是不幸。”
“我不怕,无论怎样的不幸,也强得过……”男孩奋力地摇了摇头后,似乎想起了自己的妹妹,低低地喃喃道:“强得过死在村子里。”
楚墨默默地望了男孩片刻后,“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先是一呆,随后脸上现出狂喜,显然是听出来楚墨已经答应收留自己了,他兴奋地回答道:“我叫狗蛋!”
楚墨望着男孩的样子,微一失神,想起了九年前自己与柳银心相见的那一幕,嘴角勾出一抹自嘲的淡笑后,说道“这可做不了名字……我看你就叫无明吧。”
“无明?”男孩诧异地一楞,随即有些落寞地说道:“因为我是个瞎子吗?”
“不,因为打你决定跟随我的这天起,你的未来就注定再没有光明了。”楚墨淡然地摇摇头,“这样你还愿意跟着我吗?”
男孩抬起头,坚决地答道:“从今天起我就叫无明!”
第十一章 意外收获
午后,无名手执一根树枝充当盲杖,顶着炽热的阳光,努力地跟在楚墨身后。
“小姐,我们这是要去哪里?”无明从小未出过门,因此双目失明的他想要跟上楚墨的脚步十分吃力。正午时分,路上的行人虽然不多,但是脚步声嘈杂,无名很难准确的分辨出哪个是楚墨,是以才会不断找话题与楚墨攀谈,以此来确定楚墨的方向,防止自己跟丢。
“蝴蝶谷。”楚墨淡淡地答道,意识到自己的速度对无明来说有些快了,楚墨有意无意地放慢了脚步。
带着一个失明的孩子出门,这对楚墨和无明来说都是陌生的体验,所以两个人都还有些不大适应。
“蝴蝶谷远吗?我们的盘缠要用完了吧,都是为了给我买这件新衣服。”无明小心翼翼地摸着身上的灰色布衫,语气中充满了内疚。
五天前,楚墨领着无明离开隐龙村后,便来到了新乡县城。楚墨虽然心性淡薄,但却不代表她能容忍身后跟着那么脏的一个孩子。所以他们进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家客栈暂且住下后,将他浑身的泥垢洗净。因为无明身上原先那件衣服实在不能再继续穿下去,所以楚墨在无明洗澡的时候来到县里的成衣店给他买了件衣服。离家几月,身上的银子已所剩不多,除去店钱外,只够买一套普通的衣裤。但这对无明来说已经是有生以来最奢侈的一回了,不但睡过铺有棉褥的木床,还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件新衣服,虽然衣料只是普通的棉布,但无明仍将它当成最上等的绫罗绸缎一般珍惜,若不是楚墨不许他再穿回原先那件又小又破的衣服,无明才舍不得将这新衣服穿在身上。
因为这一笔小小的花费,楚墨身上的银子全都用光了。
“小姐,我们别住客栈了,店费太贵。不如明天我到山上去砍些干柴回来,在市集上兴许能卖上几个铜板。”无明绞尽脑汁想着赚钱的方法。
“不用。我自有赚钱的办法。”楚墨摇摇头,望向前方不远处的县衙。
“什么赚钱的办法?”无明一楞。
“捉贼。”
近一个月来,县成里流窜着一伙儿专门入室抢劫的飞贼,县城里的几个大户人家基本上都被这伙儿贼人光顾过,官府已经下令全力通缉这批匪徒,奈何贼人的身手了得,不但没落网,反倒更加嚣张起来。
无奈之下,县衙唯有张贴榜文,悬赏捉拿这伙盗贼。
深夜,城西的客栈中,无明忧心忡忡地劝说着正在更衣的楚墨:“小姐,您别去了,太危险了,万一您有个闪失怎么办。”
身着一袭黑衣的楚墨用一块黑布将脸遮好后,来到窗前,转头对无明说道:“不会有事的。”
“小姐!”无明十分无奈地一声低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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