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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项规定,各州的影响力之进入联邦政府机器,就没有什么反常的了。这只是确认既成事实,即对已被承认的权力只能扶持,而不能压制。
参议院与众议院的其他差别
参议员由州立法机关提名选举——众议员由人民提名选出——对参议院实行二级复选D——对众议员实行
1913年批准生效的合众国宪法第17条修正案规定,参议员已改为直接选D举。——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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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选举——两种议员的不同任期——职权
参议院与众议院的不同,不仅表现在代表制度的原则方面,而且表现在选举方式、议员任期和职权差异方面。
众议院由人民提名选出,参议院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提名选出。
一个是直接选举的结果,另一个经两个阶段选举产生。
众议员的任期只有两年,而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
众议院只有立法权,它所分享的司法权只限于对公职人员的弹劾D。参议院协助立法工作,审理众议院向它起诉的政治罪案件。它同时也是全国的最高执行机构,总统缔结的条约经它批准才能生效。总统提出的法案和所作的任命,须经这个院的同意才能最后生效F L。
行 政 权FM
总统的依靠——总统的选举和责任——总统在其职权范围内的自由——参议院只监察总统,而不指导总统——总统的薪俸在就职时规定——搁置否决权
参阅奥格和雷著作第288页及以下几页。——法文版编者D见《联邦党人文集》第52—56篇;斯托里:《美国法律》第19—314页;F L宪法第一条第二、三项。
《联邦党人文集》第67—77篇;宪法第二条;斯托里:《美国法律》第315F M页、第518—580页;肯特:《美国法释义》第2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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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联邦宪法351
美国的立法者当时面临的一项难以完成的任务,就是要创设一种既依靠多数、又有足够的力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自由行事的行政权。
为维护共和制度,要求行政权的代表服从全国人民的意志。
总统是经选举产生的最高行政官。
他的荣誉,他的财产,他的自由,他的生命,不断地要求他以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报答人民。而且他在行使这项权力的时候,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参议院既在监督他与外国的关系,又在监督他如何用人,所以他既不能自行腐化,又不能被人腐化。
联邦的立法者们看到,如果赋予行政权的稳定性和力量不大于各州所给予它的稳定性和力量,行政权便不能严肃而有效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总统任期四年,连选时可以连任。
为了将来能够连任,他会热心为公共福利工作和设法使其实现。
宪法规定总统是联邦行政权的唯一无二代表,并防止他的意志从属于一个委员会的意志,因为这是一种既会削弱政府行动,又会降低执政者责任的危险做法。参议院有权使总统的某些法令无效,但不能强迫总统采取行动和与总统分享行政权。
立法机构对行政权采取的行动可能是直接的,但我们方才已经说过,美国人总是设法不这样做。这种行动也可能是间接的。
比如说,两院有权取消公职人员的薪俸,以此剥夺他们的一部分独立;而两院作为法律的主要制定者,又在使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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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经常担心两院会逐渐将总统依照宪法授予他们的那部分权力拿走。
行政权的这种受制性,是共和制度固有的缺欠之一。美国人一直未能破坏立法机构想要控制政府的趋势,但他们却使这种趋势变得不那样不可抗拒。
总统的薪俸在任职之初即被规定下来,而且是对他的整个任职期规定的。
此外,总统还有搁置否决权作为他的武器,这种否决权可以使他不让那些可能损害宪法授予他的独立性的法律获得通过。但这也只能在总统与立法机构之间出现不平等的斗争,因为立法机构如要坚持它的方案,总可以战胜总统的抵抗,但搁置否决权至少可以迫使立法机构重新考虑它的提案,而且在重新审议议案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才能通过。
此外,搁置否决权也是向人民提出的一项呼吁。
这样,使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