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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当兵,他一有机会,必然要开小差,还回去买菜一样。”最后,在中心他待了十三个月,但是全部上班的时间,不到十三个小时。不但拒绝研究,也拒绝讨论拒绝听演讲会拒绝签到、拒绝请领书报,最后拒绝领薪水。1978四十三岁。做土木包工。吴俊才自萨尔瓦多返台,亲到他家,同意他辞职,但邀他去《中央日报》任主笔,再准备接任总主笔,他笑着说:“我不会给国民党做打手的,谢谢老师啦!”。1979四十四岁。六月复出,出版《独白下的传统》,并在《中国时报》写专栏。出版《李敖文存》、《李敖文存二集》。1980四十五岁。出版《李敖全集》。五月六日与胡茵梦结婚。为替萧孟能太太抱不平等,被萧孟能控告。胡茵梦受国民党唆使,做斗李敖秀,他在八月二十八日通知胡茵梦离婚。胡茵梦一方面招待记者宣告她对李敖的恨,一方面离婚第二天向李敖哭着诉说她的爱;一方面作证头一天告诉他报上登她骂李敖的话是乱写的、很没有斟酌的、太过分的,一方面作伪证时,又照旧太过分的很没有斟酌的乱说不误。1981四十六岁。八月十日再度入狱。入狱前他写道:“首先是舆论对我的封锁,《中国时报》的高信疆,终于受到压力,要她在国民党全会期中,停刊我的文字一星期。于是,在“美丽岛事件”前四天,他写信向高信疆辞去专栏,一方面多谢他这半年来对我的道义支持,一方面抗议某方“直接间接扼杀异己的言论,究竟要闹到什么地步才同归于尽?”舆论封锁以后,接着是舆论的斗臭,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鼓动胡茵梦表演“大义灭亲”,各路人马为了嫉忌李敖、斗臭李敖,居然认同了胡茵梦这种连共产苏联、纳粹德国都怂恿不出来的离奇模式,居然不警觉胡茵梦的“大义灭夫”行为是“违背善良风俗”的、“违反公秩良序”的,甚至与他们“复兴中华文化”的目标绝不相容的,这种“打倒李敖统一战线”,不是太邪门了吗?在舆论的一片杀伐之声里,国民党《中央日报》带头以专论攻击他,省政府《新生报》干脆漫画骂他是狗。统计各报的新闻处理,是以三十比一的比例进行的。不但使他只有三十分之一的“公平”,并且一律拒绝按照他们的“出版法”、他们的“中国新闻记者信条”给他更正。当《疾风》杂志系统,鼓噪在中泰宾馆之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就是对异己法律上面的斗倒;当《疾风》杂志系统,乃至《黄河》杂志系统,鼓噪在高等法院内外的时候,眼看而来的,同样是对异己“政治问题,法律解决”。于是,在选举前夕,在李敖《千秋评论》杂志执照拿到后一个多月,高等法院就快马加鞭的判他有罪。在入狱前十六天,认识汝清,同居十六天。汝清是他不认识的某个留学生的新婚夫人,这是他生平第二次和有夫之妇私通(第一次是他二十八岁时候,和一个他不认识的流氓的太太),他真正做到了罗素“婚姻与道德”名着的境界。在这一两年里,在他床上,虽然不乏歌星解带、空姐横陈,但对他却是“目中有色,心中无色”。汝清却是一个例外(在他一生中,张敏英是最令他作梦的女人、君若是最慧敏多才的女人、尚勤是最有幽默感的女人、海蒂是最美丽的女人、小蕾是最可爱最令他怀念的女人、Martha是最好的女人、胡茵梦是最风华绝代的女人、汝清是最惹他怜爱的女人。在正规之外,他一生中只有过五次和**在一起,并调查**生活,他是主张灵肉一致的人,他不喜欢没有爱情的性行为,他觉得他在这一方面,比一般人高得太多了)。1982四十七岁。入狱后即开始每月出版一册《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一直不断。二月十日出狱,发表有关司法黑暗、监狱黑暗文字,并陆续为许多冤狱抱不平,引起行政院院会、中外舆论、电视、立法院以被迫害者的重视。在国民党立委温士源疾呼阻止李敖英雄形象流传后一周,新竹少年监狱即发生空前大暴动。出狱后大量为党外杂志写文章,公论所在,蔚为重镇。“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四月二十五日,党外人士为他在紫藤庐祝寿,虽然许荣淑等监邀,他不肯露面。六月出版《三情之书李敖的情诗、李敖的情书、李敖的情话》。八月二十八日起,实行“隐而不退”。1983四十八岁。继续每月出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二月一日出版《李敖全集》第七册、第八册。八月至十一月另出版《李敖千秋评论号外》三册,全年密集写作,生平仅见。1984四十九岁。继续出版《李敖千秋评论丛书》(其中第一期、第十一期、第十六期、第二十二期、第二十六期、第二十七期、第二十八期、第三十二期、第三十四期、第三十六期、第三十八期、第三十九期均遭查禁)。一月起,又加出《万岁评论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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