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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个个人的神色似乎有些与平时不一样,有喜不自禁的,有一筹莫展的,有漠然置之的,有心急如焚的,有郁郁寡欢的,不一而足
一个单位最为敏感的是人事问题,最难的也是人事问题了。其他工作都好说。谁都想进步,谁都想有个自己喜欢的工作岗位,谁都喜欢拥有实权,谁都想收入多一点,这是人之常情。副职提拔为正职,从民警提拔为副职,从机关调整到基层,从基层调回机关。年龄大的要妥善的退下,年轻有为的要提拔,工作岗位久的要轮换。在错综复杂的人情网络里,上有领导的压力,社会上有朋友的通融,下有民警的要求,要做到事事让人满意,在人事大调整的旋涡中不落个中饱私囊、卖官鬻爵的骂名,做个两袖清风、一尘不染、铁面无私的“黑包公”看来还真难啊。
陈彪看得出也有些心动,几天来上班都有些心不在焉了。
我也陷入了一场矛盾之中,那就是要不要活动活动?
“活动。”�
我咀嚼着这个字眼。这些年,它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口头和心里,特别在提拔任用干部问题上。如今,凡在官场上混并有所进步还要掌握实权的人,有几个不在“活动”呢?这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不论是腐败分子也好,廉洁向上,想干一番事业的干部也好,凡要上进,无不“活动”,可是,这个活动不是如何把工作干出成绩来,让群众满意,而是在运用“政治经济学”,找门路
我要去“活动”吗?“活动”的目的是什么?平级调整到其他岗位还是要提拔为正股级,抑或是其他?
平心而论,这几年我一直很低调、谨小慎微,尽量少说话,多做事。即使说话也尽量做到谨慎、小心。工作能力、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当然,这还不够,还要让领导赏识,让领导下决心用你。可我做的怎么样,从来未向领导表示“表示”,“表示”物质上的,“表示”感情上的现在临时临刻去“活动”,有用么?
不是还有个红头文件在罩着我们吗?一想起这个,我便又滋生些许希望,因为文件里这样说到:“锻炼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年。锻炼期满后,由地(市)公安机关商县(市)委组织部,进行全面考核,并提出使用意见。对其中符合条件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者,任命其为县(市)公安局领导干部。由于领导职数所限,一时进不了班子的,可采用挂职锻炼的方式继续锻炼。超过两年仍然进不了班子的,可由省委组织、人事、公安部门在本省、市交流到有领导职位空缺的县(市)公安局。”
白纸黑字,这文件一点都不假,它一度是我们这批人从警的最基本的驱动力,到了地方上后,它也成为了我们奋斗的精神支柱。
所以作为上面选派下来的人也要和一般人那样去“跑官要官”,岂不是对自己的人格是一种亵渎?岂不有悖上级的培养意图?何况我一心要堂堂正正地做人,并不想靠走后门换来什么官职和前程,我只希望人家说某某是靠真本事上来的。
唉,算了吧,听任组织上安排吧。
1998年7月中旬,新安县公安局中层干部人事大调整工作结束,结果是我由团委副书记转任政工科的副科长,级别不变。
同办公室的陈彪任命为秘书科副科长;
原来沙溪的罗建华任命为叶坪派出所副所长;
秘书科的邱科长、桥尾的罗所长、沙溪的周所长原地不动。
1995年7月到转任的这一天,我整整在新安工作了三年!三年的结果不是进所谓的班子,而还是一个小小的副股级干部。
我似乎已经预料到这种结局,涌生着一种滋味,没有欣喜,也没有不快。这时我才发现,没有“活动”的结果必然会让领导认为你安于现状,不求“进步”,因为你没有去要求没有去“索取”。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还是心中仍存有幻想?
那个时候,地区公安处政治处每一年都会叫县局政工科写一份考察鉴定,据说省厅政治部要求的,每一年的这个时候,大家就会升起一份希望,觉得心里暖呼呼的,常说组织上不关心我们,其实组织上一直在关注着我们呢,一想到这些,心里郁积的一些不快就消失了。还有进县局领导班子、解决副科级待遇是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文件确定的。如果管干部的最高最权威部门的文件都不信?我们还能相信谁?
三年不行,等两年吧,只要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做出成绩来,组织上是不会忘记我们的。
我给自己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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