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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子弹是由上官御剑扔出的枪走火而射出的”法官说。
“就是如此!”宋默检察官说。
“最后,要同上官御剑做以下确认。刚才的审判都听到了吗?”法官问。
“恩!”御剑点点头。
“有什么要反对的吗?”法官问。
“没有。”御剑回答。
“你并不是有意,但是却将你父亲杀害了。对吗?”法官问。
“可以这么说。”御剑回答。
“御剑他招认了”珍珍说。
“明白了。上官信的杀人事件,在今天时效就要成立了。因此,必须在今天就对被告立即下达判决!”法官说。
“不要说今天,请说‘现在’!”宋默检察官说。
“没错,有谁反对吗?”法官问。
“以前,也曾有过类似的情况就是我第一次站在这里的时候明明有一大堆话必须要说可脑中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心想。
“律师,如何呀?”法官问。
“反对!法官大人!那个,我反对!”我说。
“哼,哼,哼!律师,还有哪处是可以反对的?”宋默检察官冷笑着问。
“”我也不知道我要反对什么。
“成堂?”珍珍看着我。
“没办法啊!找不出可以反对的地方啊”我心想。“第2发子弹,一定存在!”我说。“什,什么?刚才说了什么?”刚刚那话又好象不是我说的。
“不知道呀!”珍珍说。
“第2发子弹,一定存在?怎么可能!那究竟是在哪里呢?”我心中暗想。“是被某人带走了。”一个念头在我脑中闪过,可那不像我的思维。
“看来,再多等下去也没用了。”法官说。
“请等一等!”我说:“这个,那个第,第2发子弹,那个一定存在!”
“你你在说什么?不是已经证明过,不存在这种东西了吗?”法官问。
“虽,虽然是这么说那个是什么人把它从现场带走了!”我说。
“可笑!那究竟是谁?”法官问我。
“当,当然是犯人了!”我说。
“反对!犯人吗?那究竟是谁?”宋默检察官问。
“这个嘛,还在考虑中。”我说。
“恩犯人把子弹给带走了?这是为了什么?”法官问。
“啊?”我脑袋很乱。
“他是怎么找到的?要找一颗子弹,可不是容易的事哦!犯人有没有找子弹的必要?”法官问。
“犯人要特意带走子弹的理由那个,想不出来呀。”我心想。
“怎么了?律师?”法官问。
“啊,没什么!”我回答。
“哈!犯人根本没有带走子弹的必要!还不想承认这一点吗?”宋默检察官问。
“不得已才带走的!”那个念头又在我脑中闪过,究竟是谁在提醒我呢?“不得已?这是怎么回事?”我心想。“逆转过来想一想!带走的理由就是没办法才带走的理由!”那个念头继续提示我。
“律师?”法官看我发呆就叫了我一声。
“啊?”虽然不是太明白,不过还是要试试。“确,确实,犯人并没有特意想要将子弹带走。应该是不得已,才带走的。”我说。
“不得已吗?怎么回事?”法官问。
“比如说,那个”我怎么可能知道呢?乱说吧。“比如说,那颗子弹击中了犯人什么的!”
“子弹击中了犯人?”法官问。
“哈哈,只不过是猜猜罢了。击中了自己,不就只好带走了吗?不可能在当场就给自己动手术吧!可能是这样吧!”我说的自己都不相信。
全场一点声音都没有,静静的。
“等一下虽然只是随口说了说,但这样一来,不是行得通吗?”我突然想到了。
“也就是说!犯人,在行凶的时候,还击中了自己。然后,带着自己体内的第2发子弹离开了。因此,在现场只发现了1发子弹?”法官问。
“啊,啊,就是这样!”我说。
“可是,在电梯中被救出的另外2个人,上官御剑同高泰他们都没有受伤。不是吗?”法官说。
“犯人,应该是从外面进来的。”我说。
全场哗然!
“上官信和高泰两个人在电梯中发生了争执,而上官御剑为了阻止他们,将脚边的手枪扔了过去,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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