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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信的。
“喂,锦夜。”他认真地叫我的名字。
我叼着烟,吊儿郎当地瞧着他,一脸不合时宜的痞相。
“在刚才之前,我只是觉得,我会爱上你,可现在——我想,我已经爱上你了。”他的表情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决绝与激动,“无论你现在用什么理由将我推开,我都不会放弃。”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林丹青的眼睛很亮,亮得我不敢直视。
很多年前,我也曾对一个人,说过同样的话,那个时候,我还很年轻很年轻,或许,比林丹青更年轻,可以轻率无畏,可以勇往直前。我越过众人,大步走到那个人人都惧怕的男人面前,仰视着他英俊绝伦的脸,叉着腰,张狂地宣布,“喂,我看上你了!”
男人的回答,也如今日的我一样,他勾起唇角,弯下腰,贴着我的脸,用魅惑低醇的声音,低低地问我:“你要把你的心,交到我手上吗?”
是的,我交了。
所以,许多年后的今天,我才会在这里,抽着烟,无可奈何地看着眼前的另一个轮回。
转过身,将未尽的香烟灭在烟灰缸里,将死的烟雾,缭绕着我的手指,在寂夜中,如斯温暖。
我低头哂笑,既而苦笑,既而暴汗不已。
小爱啊小爱,我承认错了,我不该图一时好玩,接近林家的人。
林家的人都是偏执狂,早几百年我就知道了啊。
“我不推开你,只是请你离开,也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再转身的时候,我脸上又堆满了纯洁无暇的笑容,连声音都变得很温柔。
听我这样说,林丹青漂亮的眼睛顿时湿润了,他欲言又止,过了许久,才低下头,涨红了脸,“对不起,我太唐突了。”说完,他真的就这样转身,一副小可怜样儿。
我目送着他的离开,时钟正指向凌晨四点。
等门合上后,我转过头,有点意外地看到本应该醉醺醺的小爱,伸着两只毛茸茸的爪子,扒拉着沙发扶手,雪白的脑袋搁放在爪子上,碧色的眼睛里满是不解,很可爱地瞧着我。
“有话快说。”我看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地问:“你觉得我太狠心了?”
“有点。”小爱砸吧着小嘴巴,耳朵一摇一摇,“多好的一株嫩草啊。”
“你懂什么,我若是不这样做,那才是真正的狠心。且不说我不喜欢他,单单只是他的身份,那也是不可能的。你以为我真的找死啊?好死不如赖活。”我耸肩,“明天去拜拜桃花仙,拜托它别乱送桃花运了。随便送几个美人看看就成。”
小爱的耳朵又摇了摇,“锦夜。”
“嗯。”
它翻了个身,仰躺在沙发上,白绒绒的肚皮朝向我,前爪则贴着胸口,“你刚才说什么,把心交到对方手中心脏离了身体还能活吗?那是什么法术啊?”说着,它的爪子不住地在胸口挠啊挠,似乎在很认真地想这个技术问题,“分身术?傀儡术?”
我爬过去,使劲地捏了捏它的耳朵,“这种少儿不宜的问题,你还是少考虑了,对了你什么时候醒的?”
“厄”
“说!”
“在他表白的时候啰”小爱一句话未说完,钻了个空子,从我的腋下晃了过去,哧溜一声窜进了自己的房间,“继续睡觉。”
门哐当一声合上了。
我好笑地看着落荒而逃的小爱,想着它方才的傻问题,突然戚戚。
是啊,心离了身体还能活吗?
很多时候,只怕生不如死吧。
第二天,我才醒悟到:我小看林丹青了。
更准确地说,我小看富家子林丹青的烧钱程度了。
这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儿,难道不知道,这摆满整间酒吧的花——实在很浪费吗!
还不如签张支票给我!
“老板,这些花怎么处理?”经理不得不为难地询问我。
花太多,连走廊上都摆满了,如果不处理,等下也不用打算开门做生意了。
“好办啊。”我喝了一口白开水,淡淡道:“今天本店大优惠,买一打啤酒,送一个花篮,赶紧把促销活动打印出来贴上啊!”
经理闻言,连忙去打印宣传语录去了。
此时不过是下午六点,店里只开了半扇门,有早到的顾客,我们也会让进来,放一些舒缓的音乐,让他们坐在那里喝柠檬水。
不到七点,本店概不提供酒水。
这个规矩,来过几次的顾客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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