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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责难我党的新运动,说我党对于国家是抱着反对态度的,所以各党振的政客们,大家都主张采用种种方法,来扑灭这新世界的理论的战士。
他们在意把小资产阶级来忘掉,而在小资产阶级所谓国家。已经不是纯一组织;“国家”一个名词并没有一定的定义。
各党派的政客,他们大家漠视这种的事实,大家都置之不问。
然而在我国国立各等学校中的法律都是他们在讲解国家法律的时候,无非来强词夺理,对于豢养他们的中枢,解释他是不存在的必要而已。
一个国家的组织愈是不良,那么世人来解释他的存在的目的,也愈是奥妙解释譬如生于二十世纪最恶劣之畸形国家中的大学教授,他们极要畅所欲言的来说国家的意义和目的,这岂不是一件难事吗?
德国的人民,大抵可以他成为三派:
第一派,他们把国家看作是人民自动结合而受治于政府的。
从他们的眼睛里看起来,国家的存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他们因为要贯彻这一种疯狂廖妄的思想,所以甘心去俯首贴耳,来尊重“国家的威权。”因此,在一反掌之间,他们立刻把手段变成为目的,国家不俯首贴耳,来尊重“国家的威权。”因此,在一反掌之间,他们立刻手段变成为目的,国家不复是为人民服公役的,人民反以崇拜国权为人生的目标,而官僚便是此国权所庇护的。
第二派他们不相信以树立威权为国家唯一的目的,国家也应当计及国民幸福的增进。
这一种国家观念,错误在含有不大正确的“自由”思想。
实际上,一种政体,不能因其存在的缘故,就说它是有着神圣不可侵犯的理由;“到底”它适宜与否,还须加以考核。
我国的纯正的小资产阶级,尤其是自由民产党人都赞成这一种主张。
第三派的人数最少。
第一派的主张联合语言相同的民族,去实现一种空泛的武力政策国家是不过实现这一种政策的媒介而已。
最堪痛心的,就是在近百年来抱着上述各种见解的人,喜欢滥用“日耳曼化”的一个名词。
我还能想到当我在少年时化,这个名词竞怎样引起了可惊异的错误观念呢,曾经听到“泛日耳曼”一派的建议。说是如果得政府的助力,那么奥地利斯拉夫人民的日耳曼化便可实现了。
真是出入意料之外的,有人以为一个黑种人他们因为学过德文的,而且终身讲着德语,并且为德国的某政党投票,就可以变为德国人。
然而我们不能想像他是能变为德国人的。
这种办法实在就是种族混杂的开始。
从我们的情形看起来,这并不是日耳曼化,实在日耳曼成分的毁灭而已。
民族或是人种的鉴定,在乎血统不在乎语言;倘使能够改变了人种的血统后才能说到同化。
但是血统的改变,势所难能,所唯——的方法,就是血统混合;要是真的这样了,那么,优秀种族的品质,必至低落无疑。
从历史方面去观察,我们的祖先用了武力征服这一块土地,实行日耳曼化,这是大为有益的;因为居定在这地方的大都是德国的农民。
如果一朝引进了异族乱了我们的血统,那就要有不幸的结果发生,这结果就是使我们的民族性毁灭殆尽。
我们顺有这个根本的认识。
国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国家虽然是形成了人类高等文化的基础,但是国家并不是创造文化的原动力。
能够创造文化的仍旧是赋有天才的种族。世界上仅有几百个模范国家,但是,保持文化的亚利安族如果一朝衰替了,那么现在最高民族的文化,也将不再存在。
我们可以进一步来说,倘使人类的高等智力和适应能力。
因为同有种族为之护持而致丧失了,那国家虽由人民来构成,也岂能防止了人类为之灭亡?
国家的本身并不能产生一定的文化标准;国家仅能把决定这项标准的种族集纳于一处,所以产生高等人类文化的必要条件,产不是国家,而是优秀的种族。
赋有文化和创造天才的国家中是种族,即使因为环境恶劣而不能发展,但是他的才能,仍旧是潜伏在这种族之中的。
所以如果说纪元以前的日耳曼人是一种粗野的蛮族,实在是十分荒谬的。
我们的祖先是一种文明的种族,决不是蛮族。
他们聚居于气候严寒的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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