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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照射在街道上,一个身穿淡青色长衫的男子轻巧地踩过沾着露水的青石板,几乎听不见他的脚步声。
那人长着一张棱角分明而非常有个性的脸,鼻子挺直,眼睛略微显得有些细小,眼神带着点冷峭。若两旁早起的路人看仔细些,就会惊奇地发现,他的走过的地方居然不曾留下一点印迹,飞起半点灰尘。
石秀终于在一段白墙中一个黑色的大门前停下脚步,抬起头,只见那略显古朴木牌上,黑底白字写着“梅香书肆”四个大字。
轻轻舒了一口气,习惯性的去摸下巴下的胡须,却只摸到那光秃秃的下巴。
为了出老大这趟差,剃掉了他精心蓄留很修的胡须,真不知道值或不值。
或者他根本就不该考虑值不值得问题。
对于欧阳皓洁的命令,他从来就不曾认真反对过。这个习惯可以上溯到八年前,他们两人都还在“豹子”的手中经历那一段残酷的修炼时。
还记得,有一次听了她的话,他冒着死亡的威胁,第一次违背“豹子”的命令,和她合谋放走了那个人。当时他怕极了,可后来却发觉什么事也没发生。
从此以后他更坚定了一个信念:她没有豹子可怕,可她比豹子厉害。跟着她,才能摆脱“豹子”的桎拷。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心随她而动。
在山中多年,虽然他对于以一个正常人的身份出现在这样一个大城市里十分抵触,可是想到此来能见到她,也就勉为其难地来了。只是不知道,为何她会约在这样一个书肆这样一个文雅的地方。
虽然从小一起长大,可是他却总是琢磨不透她的心思。这几年来她变得越发遥远了。
他举起手拍了拍门:“有人吗?”
里面依稀听到有人应了声,接着听到一阵“堂堂”的脚步声走过来。大门还没打开,突然,身后那悄无声息地靠近的人影令他周身的毛孔都竖了起来。
“石秀,你来得好早啊!”
他转过身去,正好看到身后走来的欧阳皓洁,抬起衣袖挡在嘴前,大大地打了个哈欠。
“好困啊!”
她展开手臂,伸了个懒腰,然后仿佛脱力了一般,微闭着眼睛斜倚在大门旁的石柱子上。那样子,倒有几分可爱。
“你又去赌了个通宵?”石秀的眉头微微的皱起又放下。
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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