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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问:“买这船花费几何?”
“没花钱。”袁宝和应道,“这是原主人赠给殿下的。”
“赠予孤的?”
“是,原主人惹了官非,正巧微臣路过,就帮了他一把,原主人感念微臣相助,就以此船相赠殿下。”
“嗯?你帮他,他反倒谢孤?”
“是微臣借了殿下的福威,才让原主人摆脱了官非。”袁宝和俯身磕头,“是微臣妄行了。”
贺琅没有马上动怒:“细细道来。”
袁宝和就讲了一个曲折离奇的故事。
原主人姓沈,是平津的一位大商人,专营水运,包括江运和海运,拥有船只数十条。
这位沈商拥有巨额财富,却子嗣不丰,膝下唯有一子,而此子偏偏生来体弱,从小便精心养护着,很少外出,为了让独子平安长大,沈商每年都在大做善事。
好在此子虽然体弱,却聪明伶俐,年仅十六便考中了秀才,沈商大喜之下,更是广播善资,处处助人。
独苗,聪明,前程远大,沈商对独子爱之又爱,一心想为独子寻觅一位贤良淑德的好佳媳,结果某一日,有一位女子抱着婴儿来沈家,直言怀中婴儿乃是沈商独子的儿子。
此事简直就是晴天霹雳,把沈家劈了个晕头转向。
沈家有钱,儿子又有功名在身,前程远大,沈商一心想为儿子寻一位佳妇,起码得是举人之女,方才配得上他的儿子,而怀婴而来的这位女子,却是商户之女,而且此女还不是外人,是沈商之妻的外甥女。
士农工商,商为最末等,好不容易儿子有望于仕途,可以改换门楣,光宗耀祖,若是寻得一士人之女,有岳家人脉相助,有自家钱财铺路,儿子的前程就会更为广大,结果儿子却与一介商户之女有了首尾,还生了儿子,沈商痛心疾首,当场命人将此女打出去,不肯承认。
此女乃是沈商之妻的外甥女,沈妻自然来拦,而且孙子都生了,沈妻就想认了这门亲,补上婚书,从此光明正大。
可惜沈商之子却不肯认下,他一口咬定,自己绝对没有与表妹有过首尾。
沈商之子不认,沈商也不认,此女的父兄自然不肯,两家人就此闹翻。
最后此女在气愤之下,怀抱婴儿去府衙状告沈商之子奸污良家女子。
奸污是重罪,而且奸污不同于其它罪名,在历朝历代的刑典上,对于奸污都是重原告轻被告,也就是说,只要有女子状告男子奸污,不管女子拿不拿得出的证据,空口白话也算数,而男子,若是他拿不出能自证清白的人证物证,那么官府就会判男子入罪,可以说,刑典是完完全全的偏向女方。
官非,足以毁掉沈商之子的官非,若是知府判定奸污罪成,沈商之子不只要入狱,他的秀才功名也要被革除,人生彻底被毁。
沈商之子死不认罪,悲愤之余,竟然写了数十张冤书满街挥洒,最后还跳入河中要自尽保清名。
好在沈商之子跳河之后被路人捞了回来,救回一命,但此案闹得沸沸扬扬,就是沈商之子真的蒙冤,他一辈子也摆脱不了这个污点了,不要说娶妻,就是科考之路也无法继续了,因为名声对于读书人极为重要,失去名声的读书人,在科考一途上几乎就等于被断了死路。
袁宝和就是在这个时候来到了平津,遇到了沈商。
对于此案,袁宝和感觉疑点甚多。
其一,沈商之子因为体弱的缘故,很少出门,更不会在外过夜,他的身边永远都有人跟随他,保护他,那位女子如何与他有首尾?
若是在沈府中有的首尾,可沈家家大业大,沈府何其大,奴从何其多,沈商之子住的是外院,女眷全在内院,内外有别,不管沈商之子去往内院,还是女眷出往外院,看到的人不知会有多少,这又如何悄悄的有首尾?
其二,此女若是真心要入沈家,怎么会偷偷摸摸,平白作践自己?那家人若是真心要与沈家结亲,怎么会不与沈妻提起?明明与沈妻有亲有故,为何不说?非得等到十月怀胎,生下孩儿,才来沈家闹事,这是结亲的所为?分明是结仇。
其三,两家都是商人,商人重利,便是闹的不和,也不会直接闹上公堂,因为对于商人来说,官府可是吞金虎,不管有理没理,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是上了公堂,不舍出点血,断断是平安不了的,所以两家一闹翻,此女就直接告上公堂,分明就是有备而来。
其四,以奸污之罪状告沈商之子,分明就是要置沈商之子于死地,便是不死,也要扒下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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