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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人一定是位铁匠:公牛样的肩膀,其中一边比另一边粗壮得多。那人身穿镶钉锁甲,头戴熟皮帽。他唯一命中的一击使得维克塔利昂的盾牌最终完全损毁,但铁船长回砍一斧,便将他脑袋劈成两半。对付鸦眼要这么简单就好了。他将斧子拔出,铁匠的头颅仿佛爆裂一般,骨头,鲜血和脑浆洒得到处都是,尸体扑倒下来,靠在他腿上。现在求饶太晚了,维克塔利昂边想边甩脱死尸。
此时,他脚下的甲板变得滑腻腻的,左右躺满一堆堆死尸和濒死的人。他扔开盾牌,深吸一口气。“司令官,”“理发师”就在他身边,“今天的胜利属于我们。”
海上布满船只,有些在燃烧,有些在下沉,有些被撞得支离破碎。船壳之间的水面犹如一锅炖汤,点缀了无数尸体、断桨和扒在残骸上的人。远处,十几艘属于南方人的长船正疾速逃进曼德河。让他们逃,维克塔利昂心想,让他们去传扬这个故事。夹着尾巴逃跑的不是男人。
淋漓的汗水刺疼了他的眼睛,两个桨手帮他解开海怪盔,好让他摘下来。维克塔利昂擦擦额头。“那个骑士,”他用低沉的嗓音说,“那个白玫瑰骑士。有人捞他吗?”领主之子值一笔可观的赎金。假如西瑞伯爵今天活下来的话,他将会付钱,否则就由他高庭的主君承担。
然而手下人都没在意落水的骑士。那人多半已经淹死。“他战斗得勇猛,愿他在淹神的流水宫殿里欢宴。”尽管盾牌列岛的人都自称为水手,但他们怀着恐惧出海,战斗时只穿轻型防具,生怕淹死。年轻的西瑞不一样。他是位勇士,维克塔利昂心想,几乎就像铁民。
他将俘获的船交给拉格诺·派克,并指派十二个水手充当船员。“缴下俘虏的武器防具后,替他们包扎伤口,”他吩咐“理发师”纽特,“将濒死者扔进海里。若有人乞求慈悲,先割喉咙。”对这类人他只有鄙视。淹死在海水中比淹死在血水中强得多。“记得清点赢得的船只,还有被俘的骑士与贵族。我要他们的旗帜。”将来,他会把它们统统挂在自己的大厅里,这样,老迈体衰之后,还可以回忆年轻力壮时杀死的所有敌人。
“好的。”纽特咧嘴笑道,“这是一场大胜仗。”
没错,他心想,对鸦眼和他的巫师们来说是一场大胜仗。等消息传到橡盾岛,其他船长们又会高呼他哥哥的名字。攸伦曾凭借伶牙俐齿和微笑的眼睛魅惑他们,用来自远方的诸多战利品吸引他们为他效力:金、银、釉彩盔甲,镀金圆头的弯刀、瓦雷利亚钢匕首、斑纹虎皮、花斑猫皮、翡翠狮身蝎尾兽、古老的瓦雷利亚斯芬克斯像、豆蔻、丁香、藏红花、象牙、独角兽角、来自盛夏群岛的绿、橙和黄色羽毛,精致的丝绸与闪亮的锦缎……但跟现在比起来,这些都显得微不足道。他让他们去征服,他们便永远成了他的人,船长舌尖苦涩。这是我的胜利,不是他的。他在哪儿?在后方的橡盾岛,在城堡里游手好闲。他偷走我的妻子,偷走我的王座,现在又偷走我的荣耀。
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惯于服从,生来如此。他在兄长的阴影下成长,跟随巴隆,每件事都恪忠尽守。后来,巴隆的儿子们出世,意味着将来有一天他们中的一位将取代父亲坐上海石之位,而他也早早作好准备向其屈膝。但全能的淹神召唤巴隆和他的儿子们去了流水宫殿,现下要维克塔利昂称攸伦为“国王”,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海风吹拂,神清气爽,他感觉口渴极了。战斗之后,他总想喝葡萄酒,于是便将甲板交给纽特,自己走到下面去。在他狭小的舱室里,皮肤黝黑的女人情欲高涨,或许战斗也让她的血变热了。他跟她做了两次,间隔很短,完事之后,她的乳房、大腿和肚子上血迹斑斑,那是从他手掌的伤口里流出来的。皮肤黝黑的女人用烧滚的醋替他清洗。
“我承认,这计划很好,”她跪在维克塔利昂身边时,他说,“现在曼德河已向我们敞开,和古时候一样。”曼德河水流和缓,河面宽广,布满叵测的暗礁和沙洲。大多数海船不敢驶过高庭,但长船吃水浅,可以逆流航行一直到达苦桥。古时候,铁岛人曾大胆驶入河道,劫掠曼德河沿岸及其支流……直到青绿之地的国君将曼德河口四座小岛上的渔民武装起来,指命他们为他的盾牌。
两千年过去了,但沿着这些岛屿参差的海岸线,嘹望塔里仍有灰胡子老人沿袭古老传统,保持警戒。只要看到长船,他们就点燃烽火,让讯息从一个山头传至另一个山头,从一座岛传到另一座岛。警报!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