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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玉皇大帝还有花花公子同时出现在空中,为的是法一看见我们三个人气得大叫一声,手中仙剑化成一道金光向我刺来,我手中轮回剑只轻轻射出分身他的飞剑便碎成几段,他现在又累又伤,根本不是拿着八阶神器的我的对手。
花花公子张口喷出一口鲜血,怒道:“我自从遇到你,就没有得过一天好,你,我一定要杀了你,跟你势不两立!啊……”话刚说完,忍不住再一次喷出一口鲜血,他单腿跪地,向我道:“我是修神者,是不死之身,就算你拿着轮回剑也不一定能杀死我,只是,只是。”他拉过花心萝卜,道,“这孩子加入到大幻星剑派很长时间了,因为不务正业,一直得不到我的重视,他跟我也没有什么感情,现在大幻星剑派灭了,我跟他也在没有关系了,你们放了他,我让你们杀!”
这时系统声音在一次响起来:
“距离您飞升仙界的时间还有剩下三分钟,请您作好飞升准备……”
我一心想杀了为的是法,着急道:“好啊,那个小兄弟让开,为的是法,让你尝尝逆天宝镜的滋味!”杨手打出聚仙鼎。
为的是法果然不加抵抗,一把推开花心萝卜,让聚仙鼎的蓝光将自己身形罩住。
为的是法功力卓绝,即使不加抵抗,本身浑厚的神弈力也会自动抗衡聚仙鼎的吸力,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收进鼎里,可就在最后关头,花心萝卜也瞬移到鼎口,趁着鼎口光芒未消一头扎进鼎里。
我不管什么花心萝卜,一心要将为的是法用逆天宝镜送他去转世,这时,系统声音响起:
“距离您飞升的时间还有十秒钟,请您选好飞升时要携带的物品,等待飞升,下面进入倒计时……”
妈的,这么短的时间是不能杀死为的是法了,看着眼前的四个物品格,我只有把事先准备好的聚仙鼎,天魔血神珠,魔魇,和明王扇放在里面,突然我冒出一个想法:为的是法和花心萝卜在我聚仙鼎里面禁锢着,会不会连着一起飞升到仙界去?
“三,二,一……”
只见我眼前金光一闪,四周的景物不断变幻着,仿佛正在看一部科幻大片一样,无数星球像气泡一样向后飞去,场面是相当的壮观。
过了大约五分钟,我终于落在一个美丽的星球上,这里到处盛开着粉红色的桃花,一幅落英缤纷,春光明媚的景象,我能够清楚地感觉到,这里灵气比修真界不知道要浓了多少倍,地面上都弥漫着淡淡的白色雾霭,真好似神话里面的仙境一般,嗅着悠然的香气,精神不禁为之一振。
突然,我听到桃林深处传出来一阵爽朗的笑声,那声音好似清泉流水,听得让人浑身舒服,是什么样的女孩子能够发出这样的笑声呢?我一边猜想着一边向那笑声传来的地方瞬移过去。
只见一处山崖,高山流水而下,无数桃花都飘落在清澈的水中,越发显得幽谧了,谁便站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子,正在拿着一根木棍跟一只白色小鸟逗着玩,不是之间发出一阵阵如春风般的笑声,看那女孩子身穿一件火红色的仙甲,两条大辫子不断舞动,我不由得惊道一声:“大师姐!”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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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记
哎呀,终于把这部书给搞定了,好辛苦啊。有些读者反映还想让我继续写下去,要不然这本书可就是太监了。不过涅,我说阿,这本书的的确确已经写完了,先前埋下的无论是“圣斗士”还是“鸣人”的伏笔都已经交待完毕,不要问我还有黑魔界的“尸魔之争”哦,那个主角可就应该是小俊子了,哈哈,那个得叫做“网游之尸王缥缈行了”哈哈。
这本书是我第一次完本小说啊,算是处女作吧,感情还是有的,虽然他还有很多很多的缺陷,不过父不嫌儿丑不是?
其实不瞒大家说,这本书在三十五万字的时候,我就不想写了,原因很“大众”,那就是不能签约,我当时也想过“一刀了之”不过当时还有一千零八十个收藏,想想还有那么多的读者在看,我又有些不忍心了,就咬着牙写了下来,当然,之后我就没有再申请过签约了,纯是写给大家看的,只不过更新满了点,字数少了点,嘿嘿,大家不要说我无耻啊。
其实我也挺不容易的不是,什么推荐也没有,就是靠着每天在首页出现的那么一会,剩下的这十多万字写下来,收藏竟然到了两千多,也就是最后这十万字跟前面三十万字加的收藏一样多,这是不是证明俺的写作功底提高了啊,嘿嘿。
写这本书的目的跟俺的偶像萧大一样,就是图个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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