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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绝色女是想向浅苏讨教骂人不带脏字的良策。
“唔,等我想想哈……”浅苏道,“嗯,你可以说,‘从小师傅教导我们,不能乱丢垃圾。不然,我早把你丢了。’。”
“……”
“或者说‘对不起,我之所以一直盯着你看,是太好奇了——因为我从没见过你这样长得如此有盗墓价值的。’。”
“或者说‘你喷出来的口水,比天花还致命’。”
“或者说‘比遇见一个泼妇更让人头痛的,是遇见一群泼妇。’。”
绝色女噎到了,“你才有才了……不像她们,整日里只知道骂我是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你看我,不伦相貌,还是家世,配殷修晏,哪点委屈他了?”
“的确。”浅苏给她加油打气,“俗话说得好,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就不是好癞蛤蟆!”
“……”这一次,绝色女腿一软,真要站不住了。
浅苏看看天色,很晚了,打个呵欠道:“我给你想了这么多句话了,你总该给我我要的答案,让我回去睡个安心觉了吧?”
绝色女也懒得再为难浅苏,往床上一扑:“好吧。我不是你要找的人,我不是那个什么公主。”
“那你为什么如此讨厌殷大少爷?”
“看不顺眼就讨厌呗,需要理由么?”绝色女洋洋地翻了个身子。瞟见浅苏不信的眼神,举手投降道改口道,“嗯,也许是因为,小的时候,我无意之间,看到了殷大少喝血的场景。那血淋淋的场面,对那时候幼小的我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所以我现在一看见他,就觉得恶心不止。”
然后未等浅苏开口,抢先道:“我说的话,句句属实,我可以发誓。”
浅苏抿了抿唇。既然不是绝色女,那么就需要另派人手把那真公主挖出来。沈煜天那里,是可以调动人,但鹊桥城,是殷家和商家的天下,沈家在这里活动,始终不够方便。既然擅长情报的商家家主女儿就站在自己面前,何不一并拜托了她,也可以省些曲折:“那你们商家,可以帮我调查这件事情么?报酬好说。”
绝色女眼珠一转:“如果你让皇上赐婚我和殷修晏,我可以考虑。”
“咦?我先前不是说用药把殷修晏搬你床上么,你不愿意。现在怎么又来了?”
“我说过了,用药,不光明磊落!”
“可是你通过赐婚的手段,也不见得正大光明啊?”
“那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都是霸王硬上弓!”
“赐婚,是风风光光的,天下皆知的。用药,是偷偷摸摸的,你知我知的。能一样吗?”
“呼呼,等我再想想。”因为沈煜天当初要了自己,就是通过腹黑非正常手段达成的——那次沈煜天明知道解药和酒服下,和春药一个功效,还是喝了酒。所以如果对弟弟用药,在浅苏看来和沈煜天那事情性质差不多,不算恶劣。而且如果弟弟在床上实在想反悔,自己也可以中止计划。总之,就是一切有回旋的余地。
但是赐婚不同了,圣旨一出,覆水难收,不得更改。虽然自己觉得弟弟和绝色女,很好很合适,但还得具体的问问殷修晏的想法才好。
第4卷 第21章 一二三四再来一次
这天,夏浅苏和沈煜天正在逛街。
沈煜天穿了一身白衣,而浅苏想,干脆配套情侣装,也找了条白色的裙子穿出去。
两个人在鹊桥城街上走,回头率超高,浅苏一开始还心头窃喜,后来发觉,这所有的回头的人,都是盯着沈煜天,不,段寒衣看,瞟都不瞟她——段寒衣毕竟是武林第一有钱人,当然很多人瞩目。这就跟前世比尔盖茨来中国一样,好多人都去看他,不是因为比尔盖茨长得帅,而是因为他曾经是世界首富。
这又一次打击了浅苏,她发誓自己的男科以后要赚大钱。
郁闷间,浅苏看见前方走过来一个小孩子。他看上去年纪超级小,连走路都还不利索。跌跌撞撞地走了几步,就即刻扑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也不见有其他人来扶起他。
沈煜天看那男孩身上的衣服的料子,价值不菲。不禁皱眉,如此有钱人家的小孩子,这么小,怎么出门在外没有下人跟着?摔倒了也无人帮衬。
浅苏毕竟流产过,更加心疼小孩子,就赶紧几步过去扶起他,替他揉揉摔痛了的腿和膝盖,口中道:“别哭,一会儿就不痛了。”
哪知那小孩儿站直了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