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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过,脸色似乎有些凝滞,“铃兰,有的事也不用弄那么清楚吧。”
这个道理,她也明白,“夏家若是有人,我想把这块玉还回去。”
他脸上一怔,“你不是还用得着它吗?”
见她不答话,他才又说道,“这样的事,自然越少人知道越好。那,仇堂主的两个侍卫……?”
铃兰笑,“当然得带上,到了那里,我还有信让他们捎过去呢!”说完,她又笑了笑,“再说,路上万一你欺负我,起码我也能找两个帮手……”
说到仇子扬,她连忙揶揄他,“哎,我忘了问,是不是仇堂主把我卖了,不然你怎么会在这儿专门等着我过来?”
听她在自己面前也喊仇堂主,他似乎感到有些欣微,轻轻一笑后,笑问:“你们怎么也认识?”
她岔开这个话题,“他家是官商吧?”
他愣住,“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
既然能为南巡办事,应该八九不离十。想到这儿,她又笑着说,“以后有机会,照顾一下他家生意,他可救过咱俩的性命!”
他明白过来,“哦,这么说,他是梅花镖的主人?”
“是。”
他忽然看着她问,“铃兰,在你眼里,每个都是好人吧?”
她嗔了他一眼。“哪有?是有人教我,‘宁肯错信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他哑然失笑,“所以你也这么做?”
她笑,“谁能做得到?不然我就不会是常生气的人了。”
他听过后笑,“怎么,你背着别人,常一个人生闷气吗?”
“是啊,心眼儿小,肚量又不大。”她放下杯子,“没准儿你看到的我,都是我装出来的另一个人!”
他不以为然地答,“这个我倒不怕,我就是想看看你的不同样子!”
“以后日子若长的话,那你就慢慢瞧吧!”
铃兰也觉得自己这话可笑,一个人能有几副面孔,想着就可怕,又不是演员。
每次近看他的眼,总在他眼里看到一个小小的自己。记得小时候喜欢的一种照相玩具,底片上的人就是这样。
“他能对我好多久呢?”她在心里问自己。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或许老天能知道一些。他这样子,有时会让她把自己看低,也让她有些害怕。和一个自己拿不准的人在一起,除了冒险还是冒险。
但感情的事,也不能因为害怕就这样轻易放弃。
115。…喜悦
下午,他们出发。
十三阿哥仍是骑马,铃兰却进了马车。厚厚的几层棉被铺在里面,可坐可卧,再周到不过。
男人若真细起心来,有时连女人也比不上。
在现代,他们夏家虽是富裕人家,但平日却很少找人帮忙,所以铃兰都很懂得怎么照顾自己。可现在这一路上所有的生活细节由他照顾着,舒服是舒服,但这样凡事不用自己用心的生活,她还是不太习惯。在向这位大爷投诉了几次,见没有什么效果后,也就只能这样守着了。
这次行路,真的很快。带的人少,所以麻烦事也不多。
每天早上出房门,他和她碰面,都要先看看她的手。只要一见她手心里深陷的指甲印迹,就知道前一晚她的寒毒又发过,这天的路走的就更快。
有时,快的让人来不及好好看天边的晚霞,大片大片的云彩都是被车子抛往后面去的。不过蓦地看到自己喜欢的颜色,她还是忍不住欣喜着告诉他听。
那次听她说到孔雀蓝,他笑说,“如果穿便装,粉色也很适合你。”
她不语,侧过头想了想,自己在他面前好像没有穿过这样的衣服。
在现代社会她的朋友圈中,很少有十八岁后还穿这种颜色的人。如果真穿了,她们常笑着谑这人为“粉色公主”。林少君死后,她所穿的,要么黑,要么白,其他可斟酌的,也就只有浅灰了。
没想到,胤祥竟还能将它和自己联系起来,听着就意外。
“我现在年纪大了,它只经得起那些小姑娘穿。”
他听着无语。想起那次和她约见时,她身着浅粉,娇笑流丽世间少有。带着自己去万竹胡同,屋子里所有人的眼光都聚在了她的身上。
“敦琳倒不喜欢,连粉红她都不用。”
她笑,粉红是她之前内衣的常用色,要多绮丽有多绮丽。
“她可是名副其实的公主,哪还需用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