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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宝见到身旁的犯人竟然不给它面子的睡着了,很是不高兴的绕着犯人的“尸体”转了两圈。而后,唤了两声。
睡着的旺堆自然不会理会它了。
蓝宝郁闷的趴在草地上,一巴掌将正在蹦跶的蚂蚱给拍扁了。
这个家伙,它主子把它忘了,于是它也就把它主子忘了,都不是有好心肝的东西。
嗷!
麦其家。(放二傻子出来溜达溜达。)
仁青诺布招了招手,一个十五六岁,名为“婆郎”的小奴隶就过来了。自从服侍了仁青诺布十年的侍女,尔麦格米被梅朵给打发了去当厨娘后,仁青诺布就坚决不要侍女了。
把麦其太太看得这是个着急啊,连大少爷在听到弟弟的这个决定后,就大声嘲笑道:“果然是傻瓜,不知道女人的好”。不过,全家上下对于仁青诺布这个决定,总归还是有一个支持者的——仁青的阿爸,麦其土司老爷。
麦其土司很是正经的对傻儿子问道:“真的不要侍女了?侍女又香又软的,可比这些个兔崽子强多啦!”
仁青诺布坚定的摇头。
“你也马上就要成为一个男人了,确定不要侍女吗?”
仁青诺布再次坚定的摇了摇头。
麦其土司在太太怨怒的目光下,最后一次确定道:“你不喜欢女人吗?”
麦其土司太太一听,个老家伙,别把儿子儿子带偏了!
仁青诺布也是瞪了阿爸一样,谁说他不喜欢女人的?梅朵不是女人?他就喜欢梅朵,他只喜欢梅朵!
麦其土司自知话有歧义,便不再追问,而是一摆手,冲着太太道:“诺布不要侍女,肯定是因为雪贡家的大小姐。这还不好?侍女不要就不要了,反正诺布也大了。”
就这么的,在麦其土司的支持下,仁青诺布的身边配上了个家丁的儿子,年纪尚小的婆郎。
“少爷,有什么事?”婆郎之前是一直在为土司家的马匹服务,这回升了级,可是把心思全都用在侍候二少爷身上,机灵的很。
仁青诺布张口就想问,但是舌头在嘴中上下了半天,也不知晓该怎么说。于是他回屋取了纸和笔。
他熟练的拿笔沾墨,姿势标准,轻轻的在白纸上写下几个蝇头小字,字小但是很清晰,身形优美,笔走龙蛇。
仁青的字很漂亮,或许他会是麦其家唯一一个能把字写的这样漂亮的人。
麦其土司并未给他的傻儿子请过老师,但是他的傻儿子却因为没事干,从小便喜欢上了那些带着墨香与灰尘的物具。于是在麦其家书记官的帮助下,仁青诺布学会了写字,学会了临摹那些书本上标准的字。
字写得越来越漂亮,写得越来越有哲理,然而书记官早早的死了,这些漂亮而又哲理的话就再也不被人发现了。
仁青诺布神情专注的在纸上写下了他想问下人的话:
信差哪天走的?今天到雪贡家了吗?送信的人和马都吃的饱不饱?路途远吗?信会丢吗?你有没有派人在门口看着,万一有来信呢?今天几日了,是不是到时候该去雪贡家迎娶了?
笔停了停,仁青诺布眨眨眼,想着暂时没有问题比这几个更重要后,便满意的停了笔,将纸递到了下人婆郎的手中。
黄金眼秋秋欢乐的在屋子里面叫了几声。每次仁青诺布写东西或者是看书的时候,秋秋就很高兴,或许,这就是它能教仁青说话的原因吧?
下人婆郎满脸笑容恭敬的双手接来了纸,然后移到眼前。
白白的纸,黑黑的三排字。
咕咚。婆郎咽了口唾沫。这东西是……
“嘿嘿,少爷你又要送信啊?”婆郎的话刚问出口,就见得仁青诺布很是不满的瞪了他一眼,面色很愤怒的站起身来离开了。
婆郎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颇为的惶恐赶忙将纸放在桌子上,跟了上去。
仁青诺布下了楼,领匹马散心去了。对于婆郎,仁青诺布只想大骂:这个白痴,根本不识字,纸都拿反了!
气岔了。
秋高气爽,空气正好。房门溜进来一股风,被婆郎慌乱之下随意放在桌子上的纸被风一吹,便想不开的跳桌,从桌子上晃晃悠悠的飘到地上去了。
身子不舒服,不愿意跟主子去散步的秋秋从门外冒了一颗毛脑袋,当看到落在地上的纸后,眼睛一亮,“吧吧”小爪子带着响的就急急奔了过去。
左看没人,右看主子不在。哈哈!
獒舌一舔,獒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