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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假如夏尔是一个有心人,假如他会察言观色,假如他的眼睛能够接触到她的思想,哪怕只有一次,那她觉得,千言万语就会立刻源源不断地从她心头涌出来,好像用手一摇墙边的果树,熟透了的果子就会纷纷落下一样。可是,他们生活上越接近,心理上的距离反倒越来越远了。
夏尔谈起话来,像一条人行道一样平淡无奇,他的想法,也和穿着普通衣服的过路人一样,引不起别人的兴趣,笑声,更不会使人浮想联翩。据他自己说,住在卢昂的时候,他从来没想过上剧场去看看巴黎的名演员。他既不会游泳,也不会击剑。更不会开手枪。有一天,她读小说的时候,碰到一个骑马的术语,问他是什么意思,他竟说不出来。
一个男人难道不该和他恰恰相反,难道不该无所不知,多才多艺,领着你去品尝热情的力量,生活的三味,人世的奥秘吗?可是这位老兄。什么也不知道,更不能教你知道,甚至自己根本不想知道。他以为她快乐,不知道她怨恨的,正是这种雷打不动的稳定,心平气和的迟钝,她甚至于怪自己不该给他带来幸福。她有时候还画素描;这对夏尔说来,真是莫大的赏心乐事,他硬邦邦地站在那里,看她俯身向着画夹,眯着眼睛,斟酌自己的作品,或把面包心在大拇指上搓成小球,用来做橡皮。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就越叫他神往。她敲击指板,又稳又狠,从上到下打遍了键盘,一刻也不停,这架旧乐器的钢丝己经七扭八歪,一受到震动,如果窗子没有关上,会响得全村都可以听见;送公文的实习生,只要走过窗前,虽然是光着头,穿着便鞋,往往也会站住听她演奏,公文还拿在字里。
此外,艾玛很会料理家务。病人看病没有付出诊费,她会写封措词婉转的信去,却不流露讨帐的痕迹。星期天有邻人在家里晚餐,她会独出心裁做一盘好菜,会在葡萄叶子上把意大利产的李子堆成金字塔,还会把小罐子里结冻的果酱原封不动地倒在碟子里。她甚至说要买几个漱口杯,好让客人漱口后再吃甜品。这样一来,包法利的身价就大大提高了。
有了一个这样的妻子,夏尔终于也觉得夫以妻贵。她有两幅小小的铅笔画,他却配上了大大的框子,用长长的绿绳子挂在厅堂的墙壁上,得意洋洋地指给人看。每次弥撒一完,就看见她站在门口,穿着一双绣花拖鞋。
他很晚才回家,不是十点,就是半夜。他要吃东西,而女仆早睡了,只有艾玛服侍他。他脱掉外衣,吃起夜餐来更方便。他讲他碰到过的人,去过的村子,开过的药方,一个也不漏掉;他吃完了洋葱牛肉,切掉奶酪上长的霉,啃下一个苹果,喝光瓶里的酒,然后上床一躺.就打起鼾来了。
长久以来,他习惯于戴棉布帽子睡觉,结果,包头的棉布在耳朵边上都扣不紧;一到早晨,头发乱得遮住了脸,夜里,枕头带子一松,鸭绒飞得满头都是,连头发看起来也变白了。他老是穿一双结实的长统靴,脚背上有两条厚厚的褶纹,斜斜地一直连接到脚踝,脚面上的皮子紧紧绷在脚上。看起来好像鞋邦子。他却说:在乡下,这就算不错了。
他的母亲称赞他会过日子,还像从前一样来探望他,尤其是她自己家里闹得有点天翻地覆的时候;不过婆婆对媳妇似乎早就抱有先入为主的成见。她觉得艾玛的出手太高,他们的家境摆不得这种派头:柴呀,糖呀,蜡烛呀,就像大户人家一样开销,光是厨房里烧的木炭,足够做二十五盘菜了:她把柜子里的衣服放得整整齐齐,教艾玛留神看肉店老板送来的肉。艾玛恭敬从命,婆婆更加不吝指教,两个人从早到晚,“娘呀”、“女呀”不离嘴,嘴唇却有一点震颤,口里说的是甜言蜜语,心里却气得连声音都有点发抖了。
杜比克寡妇活着的时候,婆婆觉得自己得到儿子的感情比他妻子还要多一点;可是现在,在她看来,夏尔似乎是有了老婆不要娘,简直是忘恩负义,而艾玛却是白白占了她的合法权利;她心里有苦说不出,只好冷眼旁观儿子的幸福,仿佛一个破了产的人,隔着玻璃窗,看别人在自己的老家大吃大喝一般。她回忆往事,向儿子诉说自己过去的辛苦.作出的牺牲、同时对比现在,艾玛对他粗心大意,他却把全部感情倾注在她一个人身上,这未免太不公平了。
夏尔不知如何回答是好;他尊敬他的母亲,但是更爱他的妻子,他觉得母亲说的话不会有错,但又发现妻子实在无可指责。母亲一走,他就鼓起勇气,畏畏缩缩地说了两句母亲说过的话。而且挑的是最不关痛痒的指摘;但艾玛一句话就把他顶了回去,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