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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美什也不配被称为英雄王。
他是王者中的王者。
在吉尔伽美什将乖离剑握在手中那一刻,众神低语。
混沌的源头,一切的主人睁开她的眼睛,露出一个微笑,“事情似乎变得更加有趣起来了。”古老的混沌神留下的力量和怨恨居然以这种姿态选择了主人,而且那个男人居然还将它征服了,没有被污染,而是堂堂正正作为主人在使用。
有趣,真是有趣。
她将目光停顿在身边的一个男人身上,露出一个空洞的,高高在上的微笑,“耶和华,汝还真是有毅力啊,孤将汝在此冷落了千年之久,汝依旧能够这样毫不动摇的等下去。”
男人没有说话,只是恭敬而不卑微的行了一礼。混沌神没有再看他,“孤可以给你神的神位,但是耶和华哟,你注定是无法独享神之荣耀的。”
“吾并不为享用神之荣耀而追求神位。”这是耶和华的回答。
混沌神笑了,没有反光的眸子里,包容着世间万物的悲欢离合。
耶和华哟,你注定无法独享神之荣耀。
耶和华哟,孤将赐予汝的神位,号称不为追求神之荣耀的汝,将在那个位置上审视真正的世界。
不是汝的世界,而是孤的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乖离剑这个问题,我纠结了很久,然后……就诞生了以上的玩意OTZ
在吉尔伽美什这个问题上其实当初打算写这文的时候纠结了很久,究竟是仅仅按照吉尔伽美什史诗来写还是综上FZ的剧情,按照那个黄金暴君的姿态来描写这里的吉尔伽美什,最终……我很二逼的选择了两者结合,因为设定涉及姆大陆遗民这个问题(涉及剧透不详细说了)……OTZ就是因为两者结合才显得很奇怪吧混蛋!QAQ
看完留言啊!霸王可耻!
☆、第十章
按照太阳神沙玛什的旨意,吉尔伽美什和恩奇都去了雪松林打败了传说中的怪物芬巴巴,当他们乘坐着木筏带着芬巴巴的人头回到乌鲁克,在获得了雪松林作为领地资源的同时,吉尔伽美什和恩奇都也遭到了天神恩利尔的记恨。
但是吉尔伽美什并没有将恩利尔的记恨放在心上,他在乌鲁克的广场上举办胜利的宴会,将芬巴巴的头颅和牺牲献祭给沙玛什和他的母亲瑞玛特宁孙。
乌鲁克的天空飘扬着人们庆祝王凯旋归来的欢笑和歌声,少女们将鲜花水果往天空中抛洒,女人们用爱慕的眼神看着她们的王和他的挚友,爱慕强大的男性是女性的本能,是她们为了诞下更加强大的后代和在哺乳期以及孕期获得更多的保护和资源的本能。——雷莎冷眼看着所有人的狂欢,脑子里面想起自己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一套理论。
这段话说的没错,雷莎冷着脸看着接受所有人祝贺,高高举起酒杯的吉尔伽美什,眼神暗了暗,作为王者,作为强者,吉尔伽美什无懈可击,如若自己不是曾经被他那样残暴的对待过,自己也许也会成为那些远远的看着他,向他投去爱慕目光的女人中的一员吧。
雷莎默默捏紧了拳头,她将目光定格在一边同样高举起自己双臂的恩奇都,美丽的神妓沙姆哈特坐在他的身边为他倒酒——那真是一对养眼的璧人,雷莎想起沙姆哈特曾经对自己说过的一些话,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沙姆哈特美得超越了性别的障碍,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沙姆哈特却有着一种本能的讨厌。
她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但是又说不上来,心里像是笼罩了一片乌云一样,她远远的望着恩奇都,皱起了眉头。
吉尔伽美什的小狮子也跑出来凑热闹,哇哇叫着咬住吉尔伽美什的裙角,天真活泼的样子叫人爱不释手,雷莎一下子被那副卖萌样给击中了——好,好想抱一抱,好可爱……女人对于这种毛茸茸的幼兽都没有什么抵抗力。
手好痒好想捏上去……好可爱好可爱好可爱!雷莎在内心咆哮,但是碍于那是某人的宠物,只好很不甘心的咬了一口手上硬邦邦的面包,然后用更加不甘心的眼神看着某只在吉尔伽美什怀里撒娇的幼狮——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乌鲁克的广场上,整头牛被撒上香料烧烤,那香味让蕾莎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她没有上席的资格——看着参加宴会的人一个个觥筹交错,尤其是吉尔伽美什那个混蛋,一边喝着美酒一边品尝佳肴,雷莎只好苦命的啃她的干面包,当太阳落到地平线以下的时候,人们燃烧起了大麦秸秆照亮了乌鲁克的上空。
这不仅仅是庆祝王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