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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有所不知,家弟对足下心生情愫已久,让我想想,已有十二个年头。”
十二年,从初中开始算吗。
“还望安少告诉他,鄙人已经心有所属。”颇正气凛然。
“家弟自幼就是一个倔脾气。据他而言,他尚且总角大小时就觉得公子与他人有异,只怪当时一黄口小儿,分不清情爱,得知兄台离开后,他才知道早对兄台生情了。”
两人坐在凝聚了时下杰出的科技创新的跑车,说出的话却是文绉绉的,满嘴知乎所以。两人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两人两骑,马蹄声清脆,青石板路,赏牡丹之行。
“全怪鄙人眼力不够,负了一颗心。有劳安少转告:得足下心,乃为我幸,缘浅至此,何必情深。”
“青衣若是和沈家小姐结发,自此百年好合,家弟的情就断了。”程瑜安苦笑一声:“先入情阵者,终其一沉浮,到头来不过一句,负君千行泪。”
安瑾元无言,默然以待。
“叫青衣见笑话了。”
“岂会,安少乃是性情中人。”
王府到了。
停好车,两人走进牡丹的世界。各色的牡丹一个方块一个方块地开着,最先叫人瞧见的是两块隐约有了混杂到一块的红牡丹田和绿牡丹田。
安瑾元看了一眼两人的衣服,只是一眼。
心里还回荡着程瑜安那句负君千行泪,安瑾元一步步走近牡丹花的世界,花浓叫人醉。
“瑾元哥。”
程瑜安拿着两双木鞋小跑到了他的跟前,他的笑容总是这么有感染力。
“正宗荷兰木鞋,这没有其它的鞋子,别弄脏了鞋子。”程瑜安扬扬手里的木鞋,厚重的木鞋散发着清新的花香和泥土味。
换上木鞋,没有运动鞋那般舒适。硬邦邦的木鞋打脚,有着倔强的线条。一双随地取材的木鞋,再铺上干草,就成了生长在潮湿寒冷的环境下的荷兰人必备,而现在却没有多少荷兰人穿它了。原本兴旺的木鞋制作业,成了夕阳产业。
而他,什么时候会变成夕阳。
觉宇宙之无穷,万物不过一蜉蝣,一瞬尔,倍生凄凉。
“瑾元哥,你再往前走,就要被牡丹花淹没了。”
程瑜安轻快明亮的语调响起,安瑾元立马止住脚步,蓝田玉已经被他压弯了枝干,又急忙往后退一步。
“在想什么,这么入迷,莫非是被万花迷了眼。”程瑜安是流动的红色,就连他这身红色西装,也不及他红。
“想人。”
“我吗?”
“不是。”安瑾元一咬牙:“沈鹿琪。”
“可真伤心。他们都说得手之后就不会珍惜了,要么,让瑾元哥也尝尝失去我的滋味。”
难掩的凄凉。程瑜安的笑容找不出破绽,那种夹在自信之中的委屈,也真真切切地存在这。可是,安瑾元觉得,应该是直觉。
午餐是一顿丰盛的洛阳菜,在牡丹花前进行,正好是那块分不清是红还是绿的牡丹花前。在望不见的地方,有一层无色的膜消减了正午太阳的强烈,这么大一块地方的全面覆盖,叫安瑾元有些好奇程瑜安的家产了。对于程家的财政情况,安瑾元不是很清楚,只是隐隐感觉得到两个字,世家。
“要不要来点白兰地。”程瑜安手里拿着一个人头马的酒瓶。
“好。”
为安瑾元倒上一杯,程瑜安做出干杯的姿势。
两人皆是一饮而尽,同时感受到了白兰地干邑的香甜。
再次倒上,程瑜安晃晃酒杯,又是一饮而尽,像是一杯杯地在喝二锅头一样。“我们这算不算牛饮?”
“瑜安。”
“嗯,瑾元哥。”程瑜安为自个倒上了第三杯酒。
“我跟沈鹿琪在一起了。”
程瑜安不吭声,自顾自地喝酒,他知道安瑾元的话还没有说完。
“我打算结婚了。”
“你确定和你走向教堂的人必须是她?”
“她是最好的选择。”
“祝你幸福。”程瑜安把高脚杯举起来,却不等安瑾元,就全喝了。
该说什么?谢谢吗。安瑾元只默默地喝完了一杯白兰地,葡萄酒的香味在嘴里蔓延开,柔柔软软的香甜,不激烈。
沉默像是章鱼的触角,朝着四周伸长、弯曲。美味二字的定义来自大脑,当你的大脑皮层告诉你这个不好吃的什么,再美味也成了索然无味。安瑾元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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