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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夜。
月光。
斜照。
细细碎碎。树影斑驳。
似乎是风与树的亲昵交谈,一个黑影闪入营房。他小心的放下了什么,远远地在黑暗中什么也看不真切。黑影闪入了夜色,四周虫鸣不断,似乎风已经停了。忽地传出了银铃般娃娃清脆的笑声。笑声似乎惊动了营房里的人,从营房探出来个光溜溜的脑袋四下张望着。
“咦?”来人低头一看,地上居然有个粉嘟嘟的娃娃,莲藕般的小手向他张开了,似乎在让他把他抱起来,水灵灵的一双大眼一眨一眨的清澈见底,粉雕玉琢的小嫩脸肥嘟嘟的煞是可爱。
“哪里来的娃娃?”光脑袋自言自语抱起了地上的孩子,仔细一看那孩子的脖子上系着一条长命锁。似乎是银制的锁,用红绳栓着,挂在婴孩的胸前,若有似无锁芯里似乎有一颗发着红光的珠子。哎哟,真是老天开眼,可怜我老六无儿无女,我定会好好待他。宋老六满心喜欢洗的抱起地上的娃娃,被他抱在怀里,那娃娃“咯咯”的笑了。
娃娃长得很快,自那时光脑袋宋老六把娃娃抱回去已经快一年了。宋老六给娃娃起名叫宋不别。娃娃长在伤兵营,宋老六精通医术是个军医。随兵打仗,男人安身立业,宋老六钱攒了不少,可是因为漂泊不定,却一直却没有合适的媳妇。最开始也不是不想要那么点什么,不过后来宋老六也就习惯了,一个人也挺好,毕竟还有双手。就在军营里吧,他挺喜欢这里的老少爷们,也没什么觉得寂寞孤单的。作为一个医生,当你把病患治好的那一刻,那种心情是不可言喻的。
“老六啊,你也真是命好,你说你这大胖儿子长得可真快。”管伙食的刘大饼摸着宋老六光溜溜的脑袋看着在床上爬来爬去的小不别说道。
“去去去,边儿呆着去。别打我儿子的注意。”宋老六打开宋不别的手,“这可是老天给我的宝贝,你说奇不奇怪,这小子就那么在营帐外边躺着,张开小手要我抱她呢,我当时就……”
“你都念叨多少遍了。你就想说这孩子跟你有缘,你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会带孩子的啊?难不成……”说着刘大饼意味深长的一笑,摸了摸宋老六壮硕的胸,“你还能产奶不成?还不是你爸爸我的奶糕、米汤好,要不然,哼!还好意思说这是你儿子,分明这是我儿子,我一口一口喂大的儿子。”
宋老六白了刘大饼一眼,不去搭理他,看着小不别说道:“儿子,叫爸爸。”
“啪啪,啪啪。”似乎是听懂了不别笑着奶声奶气的冲着宋老六喊着。
“你看,这很明显,这是我儿子。”宋老六用粗糙的手指蹭了蹭不别的脸,小不别笑的更欢快了。
小不别5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舞刀弄枪了,宋老六叫跟他相熟的兵教小不别。其实是四五岁的孩子太招人烦,淘气得很,宋老六自己忙着研读医术,给人看病自己实在是不过来了。闲暇的时候宋老六会教小不别识字儿,小不别假装学的有模有样,在宋老六不注意的时候,早就心不在焉的沉浸在嘹亮的军号之中了,他羡慕那些当兵的哥哥。
在军营里有好多兵都知道小不别,小不别长得招人喜欢,招人疼爱。兵们都喜欢漂亮的小娃娃,刀尖上舔血的生活中看见小不别就好像看见了希望,找到了色彩。兵们有他们自己的表达感情的方式,因此小不别有一大堆的木质玩具,兵们心灵手巧,每一个小玩意儿都惟妙惟肖。在天气好的时候,他们会带着小不别下河里摸鱼捉虾,掏鸟窝捉蝴蝶捕蜻蜓。小不别的整个童年都是缤纷多彩的,在军营里小不别最喜欢的就是王大磊。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王大磊是被抬进来的,他的腿受了很重的外伤,血让整条裤子都变成了紫红色,刚毅的脸庞毫无血色,他紧紧抿着嘴,嘴唇干干的起了皮儿。那也是王大磊第一次见小不别,他是被别的兵搀进来的,看见小不别,他毫无血色的脸露出惊讶,随后绽出一个与他刚毅面庞不符的温暖的笑。小不别几乎就是沉浸在了这温暖的笑容里了,后来小不别了解王大磊其实特爱笑。
从小小不别就目睹着生死病痛以及各种血肉模糊,王大磊的伤口面积太大了,小不别觉得多半是没有希望的了。果不其然,宋老六看了伤势摇了摇头。小不别所知的其他的铁血的兵在知道了自己即将的生命的离去的时候,那一瞬间总会露出一脸灰白的表情。然而王大磊是超过他的认知的,王大磊只是憨然一笑,他的眼睛里甚至有些许释然。那一年小不别八岁。
从那天起小不别就格外关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