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与邹平乡村建设(第2/3 页)
设的骨干工作。第三部分是乡村建设实验区,以邹平县为实验地。实验区有县政府,隶属乡村建设研究院,县长由研究院提名,省政府任命。1932年邹平由乡村建设实验区改为县政建设实验县。乡村建设研究院于1935年还成立了一个乡村建设师范,地址在研究部内,梁漱溟曾任校长半年。课程除乡村建设理论、乡村教育和精神陶冶外,其他与普通师范课程相同。
邹平实验县的行政区划经过撤并,整改为14乡。全县整个行政系统实行教育机关化,以教育力量代替行政力量。县以下设乡学,取消乡(镇)公所,几个村或10个村有一乡学,乡学就是“政教合一”的机构,乡学下设村学。设置乡学村学的目的是培养农民的新政治习惯——农民对团体生活及公共事务的注意力与活动力。梁漱溟说:“我们乡学村学的组织,如能发生作用,乡村真正活起来,则对于中国地方自治问题的解决,不啻发明了一把锁钥,找着了它的诀窍,岂不是一件很伟大的事业吗!……我们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在邹平作乡村建设实验,什么时候才算成功呢?直截了当地说,就是乡学村学真正发生组织作用,乡村多数人的注意力与活动力均行启发,新政治习惯培养成功而完成县自治,研究院实验县的大功就算告成。”
梁漱溟特别强调,发挥传统伦理精神在培养农民新政治习惯时的作用。梁漱溟认为,中国伦理是从情谊出发,以对方为重,人与人间的关系可以做到连锁密切融合无间的地步。中国从前有五伦之说,现在再添一伦,就是团体对个人,个人对团体,彼此互相尊重,互有义务。梁漱溟通过自己编定的“村学乡学须知”,来要求大家各尽自己的义务,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伦理情谊。梁漱溟还认为,今日乡村组织必须是一教学组织,最根本的是要提倡农民“求进步”、“向上学好”。梁漱溟废掉乡镇公所而成立乡学村学,用意即在此处。乡学行政上受县政府的领导,同时接受研究院的指导,是“政教合一”的机构。全乡组织董事会,推出乡中德高望重、有文化、年龄较高的人当学长,学长由县政府下聘书,实际大都是地方乡绅学者名流担任。乡学里还有教导主任一人,负责管理教育工作。再有研究院直接派来的辅导员一人(大都是研究部的学生),负责指导协助乡理事和教导主任,在各项工作中贯彻乡村建设理论思想。乡学内设以下组织:乡队部、户籍室、卫生室。各村的村学组织与乡学差不多。乡学村学中的成员,包括全乡全村的农民,统称为学众。
在乡村建设运动中主要为农民做些什么呢?梁漱溟概括为:“团体组织、科学技术”。“团体组织”即把分散谋生的农民组织起来,主要是组织合作社,在这个方面邹平做得很好,影响很大。“科学技术”即改良农业品种、提倡植树造林等。梁漱溟在邹平提出“大家齐心向上,学好求进步”的口号,就是“团体组织、科学技术”这八个字精神的具体体现。“大家齐心向上”是提倡团体精神,其中“向上”指道德礼俗,“求进步”指生产技术和良好风尚。中国农村长期存在一些陈规陋习,如求神拜佛、吸毒、女孩缠足、男孩早婚等,乡学村学教育就是要纠正这些陋习。梁漱溟主张在这些方面下功夫,事实证明,确实收到较好的实际效果。
乡村建设运动的实质与评价
梁漱溟的乡村建设是一个以社会为本位的建设方案。他把中国问题的症结归于文化的衰弱,于是以振兴儒家文化为旨归,达到改良社会的目的。梁漱溟始终抱着“故我以为中国问题的内涵虽包括有政治问题、经济问题,而实则是一个文化问题。”之所以从农村着手,则因为“中国原来是不象国家的国家,没有政治的政治,国家权力是收起来不用的,政治是消极无为”。所以中国建设不能走自上而下的路,只能从下面做起,从社会运动做起,最直接的则是从乡村建设开始。而之所以采取改良手段,则因为梁漱溟认为,中国不仅缺乏革命力量,也没有革命对象。这种分析抹杀了现实中存在的阶级对立,显然没有看到中国社会的本质,这是其乡村建设理论充满矛盾、其实践必然失败的主要原因。
乡村建设的具体组织形式是“政教合一”的乡学村学,这一机构的特殊性表现在:达到领袖与农民的结合,政事与教育的结合,并寓事于学,把人生向上之意蕴涵其中。梁漱溟乡村建设的构想是一个政治原则和伦理原则的混合体,充满了儒家的理想色彩。“而实际上的表现,则是政治化的儒家,即不是用道德理想转化政治,而是在通过其他途径取得政治权力后,用政治来干预、歪曲学术,使‘道统’变为对人民进行思想控制的工具。”在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