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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大部分情窦初开男生的情敌,恋爱使人冲动,冲动就是魔鬼。所以凡人门总是看到校草吃肉,却没看到校草挨揍。
第二天,花斐君惯例一样先收拾完了书包,站在操场上等着花逸和莫尧,校门口走来几个相对于他来说属于膀大腰圆的小流氓,推搡着把他带走。
花逸和莫尧出来的时候,早就没了花斐君的身影。
因为春妮儿,花逸怄气几天都没搭理过花斐君,这会他先走了,无非也是嫌弃自己矫情而已。
他推着莫尧,“快走吧咱,我叔肯定先走了。”
莫尧踹了花逸的书包一脚:“你说你怎么那么小心眼啊,为了个小丫头片子,你叔你都不要了,你个六亲不认的白眼狼。”
“你才白眼狼!”两人你一脚我一脚的踹上了回家的羊肠小道。
忽见前面一群人,像是正围着一个人打,花逸抓着莫尧的袖子:“咱绕路吧,前方有事故,群殴了,刀枪棍棒都是不长眼睛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莫尧觉得,花逸真不是条汉子!他的想法是对的,花逸还是个孩子,不是汉子,汉子所指的是他和花斐君这种已经开过花的,哦,也就是梦遗过的,这是长大了的标志,是男人的体现。
“等等,花逸,我怎么觉得,地上躺着那人,眼熟呢?”
“什么眼熟脚熟的,我小叔说过,隔岸观火不可打草惊蛇,假痴不癫还是走为上计,走吧。”
“你叔还有这文化呢?靠!你叔!花逸!挨打那人就你叔!”
挨打那人,确实是花斐君,他侧卧在地上抱着头,被人踩的踹的灰头土脸,瘦弱而单薄的肩膀显得单薄无助。
“靠!敢动老子的人,你们活拧歪了!”莫尧大吼一声,甩开书包就冲了上去。
一群彪悍的小流氓停下脚,看着莫尧从地上操起半块砖头风风火火的奔过来,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花斐君从地上抬起头,眼角青紫,口水掺着鲜血顺着嘴角留在地面,光是看着都让人揪心。
花逸看着莫尧冲上去,自己若是不冲,显得很没义气,于是也甩开书包,往上冲。
花斐君的拳头攥紧了松开,再攥紧,费力的从地上撑起来,对着花逸大喊:“快跑!回家!”
花逸怔住,不知道该往前往后,往前是敌人,往后是背叛,作为一个男人,人生第一个艰难的抉择,到来了!
☆、018:为君冲动为君汹涌2 ☆
小流氓和小地痞有一个通性,就是面对强大的敌人时会作鸟兽散,瞬间无影踪,除非有高额的报酬,才能勉强的支撑发软的双腿双手站在那里做摆设。而当面对弱小的敌人时,他们所体现的通性是极其小人的,起哄,嘲笑,揶揄,越战越勇,觉得自己的形象异常的高大威猛,就算他身高只有一米四,也会有两米的错觉。
这些个小人们,在看到了势单力薄的花斐君团伙之后,信心倍争,决定连这俩赌枪口的一起收拾。
花逸还在踌躇,上还是不上,冲还是不冲。
事实不饶人就像岁月不饶人一样,还没等他定出一个结论,对方就已经定出了结论,说时迟那时快,已经冲上来个人一脚将他踹翻。
悲催的是,这个人的身高体重已经到达了花逸所能鼓舞自己去反抗的顶点,也就是说,他根本就不敢反抗,更悲催的是,他不在莫尧的拯救范围内。
人性本来是懦弱的,但是总有那么一件倒霉的事或者有一个倒霉的人,会催化这种懦弱,使之变为勇气,所以我们常常所说的勇气可嘉,那是因为与别人的懦弱做了对比,什么是勇气,勇气就是个屁,放出响来就是勇气。
单单是花斐君一个人挨揍时,他是懦弱的,但是有人竟然触及了他的底线,那么他就必须展现一下自己的勇气,争取也可以做到勇气可嘉,他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指着那个踹了一脚花逸的人:“你***敢踹我侄子,老子要你命!”
正在一旁和几个小人厮杀的莫尧也突然跟打了鸡血似的,举着手里已经沾了血的半块砖头,吼着:“你***赶踹老子的侄子,老子也要你命!”
花逸已经无暇顾及莫尧竟然也称自己为侄子,只能捂着肚子非常痛苦的喊了一声“小叔。”
花斐君脑袋里空白一片,只想到了这个:花逸肯定很疼!
你让老子的人疼,老子就让你全家人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