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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独一无二的某颗钻石,是无价 ; 飘浮在空间中,无形无色无味的空气,也大多是无价。而这一封信之所以无价,在於秦招无法准确衡量它的价值。
以物料来衡量的话,可以很简单 :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纸信封,长方形白色底,四边镶了一转蓝红白相间的花边,右上角有一处打印出来的邮印,是供人贴邮票的位置,然而写信人是亲手把信交到收信人手里,故信封上连邮票也没有——这一种信封十蚊一包,一包有十五个,所以一个信封价值0。67港元,一元也不够。信纸吗? 秦招握著这封信,在中间拗了一记,厚度比一张折起来的硬卡纸更厚,估计大约由至少四张信纸对摺而成。一叠信纸——秦招未有拆信,不能从纸质去估计信纸的价钱。
关於信纸的价钱,有两个设想 : 一,依写信人吝啬的个性,大概只会买那些方便逐页撕出、白底蓝线的单行本,秦招儿时跟他逛书局时曾见过,五十页纸的单行本,那时价值十八元,事隔多年,算作三十元好了,又假设这信封里果真有四张这样的信纸,则这封信的信封连信纸合起来,还值不了港币五元 ; 二,依写信人贪求就手、大而化之的个性,这信纸更大可能是他拿中学时用剩的单行本,撕几页出来便权当是信纸,这样一算,价值比前一种假设还更低。
写信用的墨水呢? 即使写十页纸也用不完一管墨水笔——写信人惯用那种0。7 mm黑色墨芯的墨水笔,甚至不是文具店常卖的日本货,而不过是摆在街市前的街坊摊里,那种十元就有五枝的墨水笔。那种笔尽管便宜,却比一般日本货要坚强,掉到地下五六次也不会断墨,而日本货呢,「一次意外足以致命」,笔跌过一次,就不能用了。但这种笔的坏处是消耗得快,写一封这样的信,大概用去半枝笔的墨水了。
整合起来,单以材料去计算秦招手里这封信的最大价值,公式是 : 0。67 + (30/50 x 4) + 1 = 4。07。
但这个计算方式有个致命伤 : 忽略了机会成本。机会成本的概念很简单,只要有读过中四五经济科的人也知道 : 简单而言是计算你在做这件事所付出的代价,包括你能够在这个时间所能做的其他事所生产出来的最大值。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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