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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看着,咳了一声。“现在的年轻人啊……”
袁帆手忙脚乱地压制着男孩,男孩被袁帆圈在怀里动弹不得,没多久就睡了。袁帆长嘘一口气,将男孩背在背上下车回家。
从前读书的时候,袁帆背过喝醉的舍友,所以背起醉鬼来驾轻就熟。更何况,男孩子很轻,。背起来不是特别吃力。
男孩虽然睡着了,双手却好像有意识般紧紧地抱着袁帆的脖子,好像怕袁帆跑了一样。他的头靠在袁帆的肩上,暖暖的气息扑在袁帆的耳后。因为走路的关系,头晃来晃去,嘴唇时不时地碰一下袁帆的脖子。
软软的,暖暖的。
有道是烂醉如泥,男孩就跟没骨头似的,袁帆只能用双手托着他的屁…股。袁帆好歹也是二十几岁血气方刚的正常青年,虽然一直在心里提醒自己色不异空空不异色红颜白骨脂粉尘土,但手却时不时地就不受控制捏一捏男孩挺翘浑圆的肉。捏完了在脑海里念阿弥陀佛,心里赞叹道:尼玛这手感真特么的好啊~
有这样的想法,真能坐怀不乱才怪。
何况回到家一放下人,小家伙就吐了两人一身。
袁帆仰天长啸一声:我是真的只想救这孩子不想他给怪蜀黍糟蹋了啊我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啊!然后抱着男孩进了浴室把两人的衣服扒了要把两人身上洗干净。
袁大侠,你说你是个直男把人救了给人家洗澡还没什么,关键是你是个同!你是个同你还两个人光…溜…溜地一起洗澡,你说你没有居心不良,猪都不信啊!
穆罗同学点头:“我确实不信。”
“我当时……”袁帆一手捂着眼睛,节操就如往事,不堪回首明月中。“还不是因为那家伙光着身子就往我身上爬……”
算了,谁是谁非我们就不追究了,总之就是那天晚上袁帆路见不平提枪相助,大战了三百回合。如果是放到古风文里,应该是这样写的:
一个原是惯熟风情,一个却是未尝滋味。鸳鸯枕上,罗衫纵横;翡翠衾中,香汗淋漓。惯熟风情的,轻拢慢捻抹复挑,许多作为;未尝滋味的,蓬门今始为君开,难当销魂。蜂忙蝶恋,饿虎擒羊,水渗露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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