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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子,忍不住伸出手,不轻不重的在上面拍了一下。
金乐福捂著脑袋,既不敢怒也不敢言,还不敢看凌胜。凌胜更加气不过,蜷起手指又往他脑袋上敲了一下,问:“金乐福,你觉得卖烤地瓜哪儿丢脸了?”
金乐福歪著脑袋想了一会,具体哪丢脸吧还真想不出来,只能反问凌胜:“小胜,那难道你觉得卖烤地瓜很神气?很帅?”
“是很帅啊!”凌胜想也没想,脱口而出。
金乐福一愣,心底里有些小小的得意,却还是要追根究底:“小胜,那你觉得,卖烤地瓜哪儿帅了?”
凌胜不说话,拿起金乐福刚才递给他的烤地瓜,咬了一口,才说道:“每天都烤出这麽好吃的地瓜就很帅啊,还有自己养活自己也很帅……”
“可是我还是觉得上大学比较帅耶……”金乐福小声反驳,“而且小胜,如果让你跟我换你肯定不换吧,所以其实你心里也是觉得上大学比较帅啊!”
“那不是……”
那不是你自己考不上嘛!──凌胜在心里嘀咕了一句,一时还真想不出什麽反驳的话来。可是凌胜是真的打心眼里觉得金乐福现在很好,比他以前那个得过且过的样子好得多了。不知该说些什麽,他只能伸手挠挠金乐福的脑袋,把手里咬了一口的地瓜递过去,说:“你吃……”
递完才发现不合适,明明是对方给自己的地瓜,还被自己咬了一大口,怎麽现在反被自己用来安慰对方?──刚要往回收,却被金乐福伸手捉住了自己举在半空的那只手,开开心心的伸头过来咬了一口。
咬完金乐福终於肯抬起脸看他,笑得一脸荡漾,好像是吃到了全世界最好吃的地瓜。
感觉对方情绪变好了一点,凌胜趁机再次摸摸他的脑袋,说:“金乐福,卖烤地瓜真的很帅!不过我现在有事要跟室友去市中心,没办法跟你多说了,晚上回来再找你!”说著,已经抬脚向校门口等著的一个高个男生走去。
那个男生金乐福见过,有次跟凌胜打完篮球,两个人勾肩搭背亲亲热热的来买烤地瓜,结果金乐福那天手一滑,卖了个夹生的给他,自此那家夥再也不靠近他的地瓜摊。
看著凌胜和那家夥有说有笑的越走越远,金乐福心里一酸,忍不住又小声嘀咕了一句:“明明还是考大学比较……哎?”
话还没说完,金乐福觉得自己脸上“啪”的一下被个东西给糊住了,伸手一抓,原来是被风吹起的一张粉红色的广告纸,还犹自散发著浓浓的油墨香。
“什麽啊这是……”金乐福把纸凑到眼前一瞧,默念道,“诚征男公关,月薪……要求……有意者请联系……亚历克斯.白?P。S。:让你变成帅气无比的好男人噢~”
“哎哎!!!”
大大的眼睛亮了起来,连鼻子上沾上的油墨都来不及擦,金乐福小心翼翼把广告单叠好,郑重的放进胸前贴身的口袋里。
(待续)
警察与牛郎 番外 相守总是在冬天 3
三、
金乐福失踪了。
当凌胜在学校BBS上看到以“‘地瓜王子’不见了!”为主题的帖子时,金乐福实际上已经失踪了三天了。在那天两人匆匆告别之後,凌胜晚上再次回到校门口,金乐福就已经不在那里了,空空的地瓜摊上只留下了一张写著“小胜,等我!”的小纸条。之後的两天他依然没有出现,就连凌胜跑去他蜗居的廉租房,得到的也是金乐福突然决定搬家的消息。
凌胜再次见到金乐福,已经是在距离两人最後一次见面两个月零三天的春季学期开学前两天。
如果光看背影,凌胜几乎就要认不出金乐福来了!──依旧是染成金色的头发,不过再也不是那种劣质的几天下来就会露出黑色发根的染发剂,而是一种柔和而自然的金色,在冬日阳光下看上去让人觉得暖暖的。除此之外,身上的收腰小西装让身材更显得修长而纤细,脚上的小皮鞋柔软而光亮。这样一身打扮,已经让人完全无法联想起一个月前,穿著小棉袄和破棉鞋蹲在地瓜摊前的惨绿少年来。
但是金乐福只转过半张脸,凌胜马上就认出他来了,除了身上的行头,他那股傻劲和他的笑脸完全没变嘛,隔著层层人群阻隔,凌胜大叫:“金乐福!金乐福!”
听见他的声音金乐福转过身来,脸上那明显的欣喜若狂的表情转瞬即逝,打招呼的手还伸在半空,突然回转身,撒开蹄子开始逃……
“金乐福!你给我站住!”
凌胜扔了手里的东西开始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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