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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还小,说的话算不了数,而且又都是——”
“哥!”
“好,不说了,不说了。方雨,你总要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人不能总活在回忆里!”
丢下这句话,席方靖摇头叹息着去了,留下席方雨一人独自品味。
——你总要为自己的将来想想,人不能总活在回忆里!
不自觉的,手紧紧的抓住了右腿。许多年前摔断的地方,此时又隐隐作痛起来。
二
下午五点钟起,老式陈旧的办公楼里陆续有人背着包离开。除了就在附近住的,几乎人手一辆自行车,唯一例外的就是席方雨。他的脚实在不适宜骑车。
有顺路的同事好心要带他一段,都被他微笑着拒绝了。反正太早回去也是面对家中那种抑郁的气氛,不如在外面走走透透气。所以这里离家虽然还有三站的路程,他却从来都不坐公车。
这座小镇似乎从来就没有繁华过,陈旧得几乎要被人遗忘了。只有几辆专线长途,和时而从镇外呼啸而过的火车,才让它和城市有了些许并不亲密的联系。
小镇给人的感觉永远是灰蒙蒙的。放眼看过去都是灰色的或者惨白色的相同样式的楼群,单调而阴郁。这里的空气也并没有因远离市区而有所转好,天空中永远象罩了层雾。倘是春夏时节,红花绿树还能添几分生气,然而在这冬季里,伴随光秃秃树干的只有那同样光秃秃的电线杆,偶尔几只乌鸦停在上面,发出刺耳的、凄厉的叫声。
沉沉欲死。这就是席方雨的感觉。
脚伤以后,他辍了学,由父亲托人找了个坐办公室的工作,钱拿虽的不多,但到底清闲,每天在办公桌前一坐,处理完了一些档案,就净等着下班。这工作做了五年,他几乎以为自己要锈住了,要发霉了。
“你该为自己的将来想想。”大哥的话不知怎么又跳到耳边。
将来?如同这小镇一样雾蒙蒙的看不到,也许就会一直这样过到死吧。从十七岁那年起,“将来’这个词对他来说就少了那份吸引力了。
“席方雨!”
在这里,被人从大街上叫住并不算什么希奇,每时每秒你都有可能遇到一两个熟人,因为这里实在太小了。
“你是——”眼前这个人年几跟他差不多大,很眼熟,一时间却认不出。
“我是陈明高呀,你不会连高中同学都忘了吧?”
是了,是高中的同学,关系一般,相处了大概一年吧,因为第二年他就辍学了。
相比于席方雨的沉默,对方的态度就热络许多。
“难怪你认不出我,都有七、八年了。自从上了大学我就不常回来,毕业以后在A市工作,直到这几天才休年假回家,我想着上街逛逛也许能遇到熟人,第一个就看到你了!”
A市,那是个的大城市,一定比这里繁华许多,也有生气许多吧?
“对了,你在哪里‘高就’呀?”
“我?”微微一笑,席方雨随手向后一指,“那座楼里,五楼,很‘高’。”
“怎么?你还窝在这‘边疆’?为什么不出去闯闯呢?哦!对了,你的脚——”话说到一半,后知后觉的闭上了嘴。
“是呀,我虽然想闯,这脚却不愿意动。”席方雨自嘲的一笑,一抹苦涩还是不小心从眉宇间流露出来。无奈接受了这个事实,也认了,但别人那种遮遮掩掩的同情,还是让他觉得难受。
谈话已经开始转向尴尬,陈明高自以为聪明的转变话题:“你知道我在A市遇见谁了?”
“谁?”漫不经心的顺着他的话头问下去。
“向飞。”
向飞!轻轻两个字,在席方雨听来却比晴天霹雳还要响,震得脑子里一片嗡嗡声,几乎不能反应。
“你不会连他也忘了吧?我记得高中时候你们俩关系最好了,整天腻在一起,就算他后来搬家走了,你也该记得呀!”
怎么可能不记得呢?忘了谁也忘不了他!这个名字,这个人,已经嵌入他骨子、融进他的血液里了!勉强扯出一丝笑:“他怎么样了?”
“这小子,混得不错!你听过中科电子么?明星企业!他就在那里工作,也算是社会精英了吧?我瞧咱们这些人中,就属他最强了。”
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努力让对方看不出什么异样,席方雨小心翼翼的问:“那……你有他的地址么?”
“家里的没有,不过我知道他公司的,……怎么你想找他?”
“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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