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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小的房间里,李目正坐在床上看著千篇一律的电视节目,电视里的节目主持人叽叽喳喳地说著什麽冷笑话,他却配合著嘿嘿地笑出了声。
电视机是老旧的彩电,还是李即几年前去二手店买的,替换掉了原先那台老的不能再用的电视。
他们已经吃完了晚餐,李即不知道弟弟今天要回来,所以家里并没有准备什麽菜,原本想去重新买。可是菜市场离这不近,最近的超市又因为规模小,并没有菜卖。李目硬拉住了他,说什麽只要是哥哥做的怎样都好吃。他拗不过他,心里有些愧疚,弟弟难得回家一次,可却也只能应承下来。
他们住的房子已经是这个城市不多见的旧楼,一条青石小巷,巷子里的人家也没剩下几户了。生活改良了一些便都搬出去了。这个房子原先的主人是他们兄弟两人的养父,老汉打了一辈子光棍,却因为他们两个养子而最终得到了安慰。李即是老汉捡回来的,听养父生前说他是在巷子口看到自己的,而李目却是李即在七岁的时候捡回家的,那时他偷偷地溜去附近的公园玩,在一条河边便看到了躺在那边安安静静的李目。孩子的眉眼早已长开,一双乌黑透亮的大眼睛里印著满脸好奇的自己。那一刻,不知怎麽,李即就喜欢上了他,想把他带回家。
原本他们就已经家徒四壁了,老汉一个人开个鞋铺,勉强可以维持两人的生活,但多一个李目,就要考虑了。老汉本来不同意,但禁不住李即的哀求和一再保证,看到那娃一副乖巧惹人怜的样子,心一软,便答应了。这以後,李即一边念书,一边照看幼小的李目,得空的时候还要赶去鞋铺帮养父的忙。
老汉姓李,他们自然随他姓。而李目的名字是李即取得,他那时刚上小学,识的字本就不多,又格外喜欢弟弟的这双眼睛,便取了李目二字。
可是,那样的日子也没能维持太久。在李即即将小学毕业的时候,老汉便已经病得下不了床了。李即从小就是个体贴孝顺的孩子,他尽了力地照顾养父,用他们不多的积蓄来给他买药治病。可是,老汉终究没能撑过那个秋天。此後,李即便挑起了这个担子,白天去鞋铺替人修鞋,一开始别人看他年纪小都不信任他的手艺,可是渐渐的,就发觉他那儿价格低廉手艺也行,又可怜他这样一个孩子,去他那儿的人才多了起来。那阵子到底有多艰难,李目的记忆里只有依稀的片断。那时哥哥回到家要照顾自己,可是每次都是哈欠连连,无精打采的,好多次也没能怎麽顾得上他。他那阵子还常常因为这份“冷落”而大哭大闹。
而现在,李即已经26了,却还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更别说结婚对象了。鞋摊旁边的那个水果店老板娘就老瞅著他说想给他介绍对象,李目总以自己处境不好不能耽误人家姑娘回绝。可他心里隐隐约约地知道,其实这个不是真正的原因,他是真的从来没有想过那方面的事儿,也从来不敢想。
“哥。”
李目看到李即从浴室出来,目光从屏幕上移开,叫了一声,便凑上去接过他手里的毛巾。
李即看著弟弟,欣慰地笑了一下,便乖乖地坐到床沿,任由他帮自己擦干头发。
李目擦著擦著,却开始不由自主观察起哥哥的身材。他此时只穿了件宽大的T 恤,肩背处几乎都没有多余的赘肉,腰那里更是空荡荡的宽出了一圈,下身穿著的还是那件已经穿了几年褪了色的大裤衩。反观自己,虽然衣服都是普通货色,但是哪一件是过了三年还在穿的。
他正在沈思,却听李即亲切地问道:
“过几天你便生日了吧,正好你又回来了。咱哥俩得好好出去撮一顿。”
他侧转过头,那个角度李目刚好可以看到他微微上翘的眼角,然而,为什麽那里会有浅浅的纹路?!
李即有些难受,但还是半开玩笑地应声。
“是啊!这下你知道我为什麽一定要回来了吧?不过──”
他故意拖长了音调,李即的头发本来就短,现在已经干的差不多了,李目手臂一勾,就把他拉到自己面前。
“哥,你是不是忘记我生日了!”
李即听出他语气里撒娇的意味,不由好笑。他怎麽可能忘记呢。这一天是他把他带回家的,也是这一天,让他有了这麽好的一个弟弟。没有这一天,没有了他的陪伴。也许他就不能一直撑到现在。
“好了,快点去洗澡睡觉!”
李即推他,李目不甘地看了他一眼,拿起自己的衣服进了浴室。浴室里的花洒不断地把水冲到他的身上,墙壁上嵌著一面半身高的镜子。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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