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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让人难以作出任何反应。
☆、捡了一小孩
傍晚时分,天色渐黑,偌大的办公室只剩下李修翻阅文件的声音,他已经加班将近一个星期了,手上的这个案子牵连颇大,好些G市的政治要员都涉及其中,一个处理不好,G市就要变天了。
他取下眼镜,拇指和食指轻轻揉捏酸涩的眉心。他知道这是个机会,27岁的他太过年轻,在律政这条路上才刚开始,只要他把这案子处理得当,那么以后他的前途就真的是一片光明。
律师界的老一辈会觉得他功利心太强,还没有学会走了就想跑,一个刚进入这个行业的毛头小子就想在在这个领域翻云覆雨,真是不知好歹。
但是,教导了他四年之久,一步一步带领他前进的前大律师罗路却是这么告诉:“别人或许还得拼搏个三五十年,但是你不需要,因为你除了有实力,你更有后台。”
对的,他有后台,他是前大状现任政协委员的罗路的干儿子,他更是于家军前参谋长罗循的干孙子,因为他救了于将军的孙子所以于将军把他当成于家人。于永军虽说已经半退隐,但是于家并没有退出这个政坛这个权利中心。
全G市都知道于永军只有一个女儿,还疯了进了疗养院,这个疯了的女儿只有一个儿子,于永军这一脉人力单薄。
但是全G市也都知道,于永军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他们人力可不单薄,儿辈孙辈有从政有从商,每个人都混得风生水起。虽然对于那些个长存已久的大家族,于家似乎还掀不起什么大风浪,但是所谓蚁多压死象。
现在全G市都知道李修背后有于永军和罗循,而于永军背后有于家。
这骨头没什么肉不说,还难啃。别看于家人都不在一个省市,似乎没啥联系,那是因为没到过年。平时一个两个忙得要死要活,也就只有过年才有机会聚一聚。
想起于家自然就想起把他带进于家的人——于若水。
他没想过当时心情不好的自己难得一次路见不平就使得自己的命运发生如此改变,他以为自己的未来都已经断送的时候,突然有个人告诉他,你可以重新开始。
他应该感激他的,没有于若水哪有现在的自己。
正想得出神的李修被一阵铃声拉了回来,一看来电显示——于若水。
“啊修……TAT”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一个极其怨念的声音。
“你又什么了?”他突然觉得头疼。
“我好像又捡了一个人回家……”
“……”他头更疼了。
……
于若水就该叫于祸水。他是疯了才会觉得自己要感激他。他倒是好,不过一个顺手把自己带回家,于若水说是“捡”不是带,自己这四年来就没消停过,他总会给你弄出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当你以为再没有比这件事更糟的时候,他会用事实告诉你——你还是太嫩了。
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是来给缺爱的于若水当爸的。哦,不,当爸都没有他管得这么宽。
于若水憋屈地抱着小抱枕坐在李修旁边,对面坐着一个13、4岁左右的少年。刚洗完澡的少年穿着于若水的旧衣服面瘫着脸旁若无人地吃着布丁。手腕处似乎受了伤并且被于若水处理过——从那包得厚厚的绷带可以看出,于若水是故意的。
纵使脸上贴了两个OK绷,眼角处也涂了紫药水,但不能否认少年长得很好看,五官精致秀气,乍一看下去似乎是温养在家的小花朵,懵懂无知,但是配合他的动作他的神情,却让人觉得这个孩子并非池中物。
“我不是说过不要随便捡东西回家吗?”李修已经破罐子破摔了。
于若水捡回家的东西不算多,但也绝不少,就猫猫狗狗也有五六只,最要命的是他捡回来就不管了,结果就是李修把那些猫狗送人或者送回于宅,有罗循宠着他还真是无法无天了。
捡人也不是第一回了,第一个是成了他弟弟的于群群;第二个是他,他的定义有点混乱,年龄上他是他哥哥,性质上他觉得自己是他爸;第三个就是这个一脸臭屁的小鬼。
“……又不是我捡回来的撒,是他自己跟着回来的撒,又不能欺负人家小朋友撒……”于若水嘀嘀咕咕地抱怨。
“好好说话。”
家长训话,不得不从。于是于若水就倒豆子一样霹雳巴拉地阻都阻不了。
话说这天,码字码得昏天暗地的于若水终于在自己写得腻腻歪歪言情小说上打上“ENG”,心情大好,看看太阳都下山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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