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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争笑道,“你可真不经逗,说真的,洛沙那人其实挺好,睡都睡了,你俩好好处,你就别记恨他了。他不就是当着同学的面扒了你裤子吗,不就是把你锁厕所里呆了一宿吗,不就是把你绑起来在双杠上吊了一节课吗。”
萧风双目紧闭,血液都快逆流了。
这段让萧风想起来就恨不得一巴掌呼死自个的记忆,早在他脑海里自动格式化了,这段记忆给年少轻狂时的萧风带来的打击不是一般的大,以导致萧风的个性在后期都跟着大变了个样。
这也是萧风为啥没认出洛沙这个人的原因,洛沙的模样是变了不少,可仔细瞅还是能认出来,为啥萧风没认出来,因为在他记忆里,他早当这个人死了。
到了家门口,萧风缓缓睁开眼,双目赤红,“鞋呢?”
毛争嬉皮笑脸,“没带。”
萧风眼神凌厉,“脱。”
“啊?”毛争双手抱胸,甚是惊恐,他好久都没见过萧风这满是煞气的眼神了。
“啊啥。”萧风指指毛争的脚,“我让你脱鞋。”
“嗨,吓我一跳。”毛争脱下鞋,往萧风那儿踢了踢,“潇洒风,你没事儿吧。”
萧风俩脚伸进鞋里道,“你看呢。”
毛争说,“我看挺好,还能喘气儿。”
“他还没死呢,我他妈能不喘气儿吗。”萧风脑门儿青筋暴露,啪打开门,走了。
毛争一脸错愕,这是哪儿跟哪儿啊?瞅着萧风的背影,毛争觉得他哥们儿真可怜,不但被洛沙糟蹋了身,就连脑子也被糟蹋的错乱了。
毛争摇头叹气刚要发动车,车门就被猛地拉开了。
萧风嘴唇发紫,两眼喷火,“毛争你告诉豆沙包,让他甭得意,总有一天我会让他跪在我面前,哭着求我放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
☆、6
说起萧风的学生生涯,那是无比辉煌拉登地,那会儿的他不像现在不爱收拾自个,也不像现在痞了吧唧,吊儿郎当,什么都不当回事儿。
那会儿萧风在学校是响当当的风云人物,自创外号潇洒风,出了名的狂妄自大,看谁不顺眼就一个字,打,那嘚瑟劲看了就想上去扇他几巴掌,不过学校一般没人轻易惹他,打架不要命,他老爹都说了,谁欺负你,往死里打,打坏了,你爹我赔。
一般学校这种人都是不修边幅那一挂的,可萧风人不,家里有钱呀,一天换身衣裳,全是名牌,小发型捯饬得掷掷有形,加上人长得帅,,一入校就迷倒一片,给他写情书的人,从他家排到火车站都不待夸张的。
洛沙和萧风在同一个学校,但不同年级,洛沙高三,萧风高二。
洛沙为人及其低调,虽说家里也不缺钱,可他老妈从小教育他,做人要沉稳有礼节,不得攀比,不得炫耀。所以洛沙一年四季就那几套衣裳,成天背个画夹骑个破自行车上可校园里晃荡。
那会儿的洛沙大概是还没长开,面部的轮廓没现在帅得惊心动魄,也没现在的优雅范儿,贼瘦贼瘦的,除了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眸,从他身上几乎找不出当年的影子。
洛沙在学校不打架也不斗殴,甚至都没吵过架,人洛沙是什么,遇到不讲理的,直接闪了,看都不待多看你一眼。
他也没那个闲工夫捯饬自个,人忙学习,一有工夫还歹学画画,除了学画画,还歹抽时间去学校的道社练跆拳道,礼拜天回家还歹学钢琴。
原本这么大相径庭的俩人永远不可能有交会的一天。可萧风这帮人闲得,好久没作弄人,手痒了。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坐在操场,一人嘴里叼根烟,想着咋能找个理由,上去揣谁一脚,扇谁一巴掌玩儿,这其中就有岳勇,毛争。
赶巧洛沙内个星期天没回家,背着画夹,骑着自行车,满头大汗,从不远处赶来。
毛争最先开口,“哎哎哎,你们知道他不,六三班的,每回考试都全年级第一。”
“哼。”岳勇鄙夷道,“他我知道,书呆子一个,成天背个破画夹,到处画,真把自个当神笔马良了。”
旁边儿一人接话道,“这人特能装B,平时都不拿正眼看人,听说还挺能打,道社的。好像叫什么豆沙包。”
一直躺在草坪上默不作声的萧风一听有人能打还爱装,立马起身瞅了眼洛沙。这一瞅萧风乐了,
都瘦成杆儿了还豆沙包,也是无聊,冲着洛沙扯着嗓子喊了一句。
“豆沙包,我他妈饿了。你能吃不?”
果然,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