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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1月被法国司法机关判刑两年半,缓期两年执行。 这一丑闻,扯出了一个自称为“共和国娼妇”的女人。她就是钟古夫人,据说是迪马当外长时的情妇。这个不寻常的女人,1991年时曾任法国埃尔夫石油公司的特别公关顾问。根据法国媒体的报道,为了打通向台出售军舰的通道,知道迪马与钟古夫人之间“特殊关系”的“拉斐特”军舰制造商汤姆逊公司,以600万美元的酬金与埃尔夫公司签约,请钟古夫人游说法国政府的关键人物。 不知是美色还是金钱最终起了作用,外人不得而知。如今人们知道的是,当年道貌岸然的迪马外长,后来因“‘拉斐特’丑闻”案而官司缠身,直到2003年1月,法国巴黎上诉法院才改判迪马无罪,但维持了对钟古夫人两年半刑期的判决。 在台湾方面,媒体透露出来的案情更是扑朔迷离,一团迷雾,而且还弥漫着血腥味。除了尹清枫外,至少还有七位知情人为此命丧黄泉,其中有情报官员、“政府官员”、银行业务主管等。 此案已成为岛内各党派相互攻讦的政治素材。台湾当年的 “总参谋长”郝柏村在其《参谋长日记》中透露,台湾的一些高层人物都是当年的知情人。 一直脱不了干系的李登辉则竭力想把事情搞得更加耸人听闻。2001年11月,他在接受调查组询问时声称,采购“拉斐特”军舰,是由前“总参谋长”郝柏村、前“海军司令”叶昌桐等人欺骗“统帅”擅自做出的决定。当年,他如不同意此宗买卖,台湾“绝对会发生兵变”。 李登辉本人在此宗舞弊案中扮演了何种角色,相信时间终会拨开历史的迷雾。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法国向台湾出售武器(三)
考虑到法国外长迪马在6月6日就售台军舰一事给我信中的几点承诺,我们向法方提出,愿就此事进行磋商。 当然,我们很清楚,磋商已不可能改变法国政府的决定了。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磋商,进一步阐明立场,向法方晓以利害,防止其今后在这一条危险的路上愈走愈远。同时,还可以商谈出一些技术性措施,尽可能地减少法方这一错误决定对两国关系所造成的损害。 6月7日,外交部部长助理姜恩柱紧急召见法国驻华大使马腾,表示对法方的决定感到震惊,要求法方立即改变售台军舰的决定,同时建议中法两国尽快就这一问题举行磋商。为保证磋商不受干扰地进行,中方要求法方在磋商期间不向外界透露售台军舰之事。 同日,蔡方柏大使亦向法外交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凯赛吉扬提出了同样的建议。 法方先是以“决定已经做出,不必再谈”为由,拒绝就售台军舰事同中方磋商。法国担心,在双边磋商中面临中方的巨大压力,弄不好会把售台武器合同额高达20多亿美元的买卖给搅黄了,让“煮熟的鸭子”飞掉。后来,又怕真跟中国硬碰,会导致两国关系严重倒退,而这并不符合法国的利益。权衡得失利害后,决定采取敷衍应付的策略来对付中方。 6月11日,法国正式答复,同意与中方磋商。 1991年6月25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田曾佩率中方代表团赴巴黎,与法方就法售台军舰问题进行磋商。 磋商中,我方还是极力说服法国,从中法两国关系的大局出发,改变售台军舰的决定。法方的态度顽固僵硬。 在此情况下,这次磋商的主要着眼点就放在了如何控制和减少法方的错误决定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上。中方要求法国政府在公布批准法国企业向台湾出售护卫舰的消息时,发表一份公报,重申法国的对华政策,特别是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 经过反复交锋,法方同意发表这份公报,并在其中声明:“法国政府决定批准法国工业家就出售不装备武器的护卫舰船体同台湾进行谈判。这是一项纯商业交易,不意味着与台湾当局发生任何官方关系。法国政府在做出这一决定时,考虑到了中国对其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关切。法国重申1964年1月法中联合声明的表述,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法国将继续致力于发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各个领域的友好关系。” 除了发表上述公报外,迪马外长在7月4日会见田副外长时,再一次口头确认了处理法台关系的几项原则:“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法国不改变它的立场,即不同台湾发生任何官方关系和进行任何官方接触;法国在同该岛发展贸易时,无意影响台湾海峡的安全态势。” 通过艰苦磋商,我们与法国方面达成了“最低限度的谅解”,对法在售台武器问题上有了某种程度的约束。这样做的目的是,一方面,避免中法关系的全面倒退,而稳住中法关系,对推动我国与西方大国关系的改善有着重大意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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