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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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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胜也觉得这样的皇帝很好,特别是在他内心小剧场里头的小人儿也和外在肉身保持了一致的呆傻状态专注望着他这一点上,尤其好。于是王子胜也很好心情地伸过手去,像给真正的大猫顺毛儿一般,从皇帝脑门儿上顺过去,一下、两下……

大猫的毛光滑柔顺,大猫的脖颈纤长有力,大猫的后背弧度正好,覆盖的肌肉也充满了爆发力,大猫的四肢更是完美的极致,肌肤紧致,肌理分明,结实有力却又不会显得过分粗壮,大猫的……大猫的……

皇帝瞪大的眼睛实在很像猫科动物,那种对着外人高傲冷漠、但对着主人却各种撒娇卖萌的性子也像极了王子胜熟悉的猫科动物,这让其实对大猫很有偏爱、却因为某些缘故再也没又养一只的王子胜,几乎能从他脑袋儿上头看到两只支起来的圆耳朵、身后还仿佛有拼命摇摆得风车儿似的蓬松长尾巴——

话说这样长着猫科耳朵瞪着猫眼儿,却用犬科的尾巴学犬科摇摆讨好什么的,真的没关系吗?

好吧,或许对于唯一养过的大猫,就是一只据说有着四分之一天狗血统,所以有着一条蓬松金黄长尾的灵豹的王子胜来说,这样的皇帝才是最符合他想象的大猫也不一定。

王子胜完全拿皇帝当大猫顺毛无压力。

甚至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将眼前人,和曾经对着外人——哪怕是门中几位老祖——都各种仰头不屑傲娇状,却总爱蹭在他脚边儿讨好撒娇的灵豹等同了起来。好在王子胜到底修行了那么长时间,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圣人言,虽是进了这个肉身之后才听说的,但因素来讲究修心正意,这对不相干的外人如何不好说,对真正看进了眼里、放在了心上的人,却是在听说这句话之前就已经正经贯彻实施了的……

例如他在此次被迫离开宗门之前,对于黏糊幼稚老不修的徒弟控师尊,其实也不见得真比其他师兄弟们多享受一些那股过分黏糊过分宠溺保护欲也极度过剩的师尊爱,但基于对不知何时长大了叛逆了不肯和他好生儿亲近了的师弟们的小怨念,却也让他对师尊的黏糊劲儿多了好几个百分点的容忍度……

此时面对皇帝这个近千年来第一次让他有尝试双修念头的人,自然也是如此。他不喜欢皇帝在面对他时脑中还回忆着各种旧人,自然也不会纵容自己真将皇帝和曾经的灵豹等同,虽然说那是个让他有过“如果这小家伙能化形的话,那不当宠物、当亲密晚辈待也不错”念头的,唯一灵宠。

不管怎么说,王子胜的自制,让皇帝避免了在不知不觉的时候,成为一只宠物替身的悲剧。

只是悲剧是避开了,眼前这过分热情的喜剧嘛……

64第63章

养过宠物的——嗯;起码真的亲自用心养过宠物的——都知道;这给宠物顺毛的时候;真比给自己梳发沐浴都仔细三分,挠下巴挠肚皮算什么?虽说一般儿人不会特意去猥亵;但给宠物洗澡时、给宝贝儿清除不知道哪儿沾染上了草叶花瓣时、遇上宝贝儿身上有了跳蚤螨虫给清理抹药时……什么小鸡鸡小蛋蛋的;哪儿是能避得开的?

也就是灵豹不用挤□腺罢了,否则王子胜真能一路摸到皇帝的小菊花儿去!

不过灵豹虽然不用挤□腺;但因为王子胜养的那一只尤其爱在草丛里头打滚的缘故,王子胜也养成了每次给他顺毛时总要仔细摩挲一回;将那沾上的花花草草清除掉的习惯。

用在皇帝身上嘛……

皇帝早年军中养成的习惯,那看上眼的绝对是第一眼看上、第二眼就琢磨着怎么弄上床、第三眼或者最多第四五眼;那绝对就是已经在床上风景极好的了!可现在,一来;他好歹当了一年多的皇帝了,虽说给朝臣宗室的印象还是极雷厉风行,到底这为君的总不比为将帅之时,起码身边儿人不再是看上了不赶紧儿弄到手、转天就可能因军务紧急各处一方、再见面时不是马革裹尸也很可能再没有原先的性趣了的,皇帝的性子也多少没那么急了;二来嘛,不说他在王子胜身上早习惯了慢慢儿磨、也犹有磨上自己的孝期再等他好些儿时日的心,就说这急人和被人急,可完全是两回儿事啊!

——朕都想着要为了子胜的孝心多多忍耐一段时日了,实不想子胜居然这么急,连朕的孝期都等不及了……

——果然是朕魅力无边啊!

皇帝精力旺盛,非比常人,这自打长成,除开嫡兄嫡母热孝中外,也就是战阵之中还忍得住,其他时候,虽不至于说是不可一日无美人,可起码三天两头儿的,总不会委屈了自个儿。此次一则因心、二则为名,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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