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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律可循的事,所以,我还是决定试试书上写的建议。不得不说,有些理论还挺有趣的,我正好可以检测一下它们的准确性。”
被这番话震惊到不知道该说什么的John就这么任由狗狗拉着自己出了门,后面跟着一个兴致勃勃的侦探,正准备拿他当新的实验对象。他开始后悔了,很可惜,有人已经预见了此种情况,并做出了相应的防御措施。
出租车上,Sherlock一直拿着笔在唰唰唰的写着,其认真的态度不输于工作状态,John实在忍不住好奇心就探过头去看了一眼。恩,那本笔记本显然是John的,正被某人用优雅的花体字写上各种数据,以及一些莫名其妙的语句——
不要乱捡东西回家,尤其是活的!
适当的小礼物,不要大型犬,猫也不行。
亲之前要做好挨揍的准备,可适当装可怜,不宜一日多次使用
养成习惯很好。
“Sherlock,你在写什么?”John有些忐忑的问,他似乎看见了一些会让自己情绪不稳定的东西。
Sherlock颇为认真的回答到,“哦,这个吗?恋爱实验记录——普通人版。”
······
今天John最后悔的事莫过于没有阻止Sherlock的出行,同时是他没意识到他们已经和过去有所不同了。他低估了Sherlock Holmes这个名字所能带来的影响,他们到了宠物医院没有五分钟就被人认了出来,接着就是被围堵,拍照,签名。两人一犬狂奔了十几分钟才成功脱离粉丝的追堵,这还得感谢大侦探对伦敦地形的熟悉。
“呼,呼,下次,下次你得伪装一下再出门,不然就只能和Mycroft一样当办公室侦探了。”John突然笑着调侃起Sherlock来,自从他回来之后,人们更为狂热的粉丝行为已经让大侦探抱怨过好几次了。
Sherlock不满的撇了撇嘴,要他像Mycroft一样整天呆在办公室里,那简直就是另一种折磨,他可不希望成为第二个既是秃头又是胖子的Holmes,绝对不要。
“情侣装?”
“什么?”John 有气无力的问,他已经不想知道自己还会遇到多少相似的事了。
“情侣不是应该穿情侣装吗?你喜欢哪种?正装,睡衣,运动服,不,我几乎不穿运动服。不过,既然谈到了这个,买对戒指怎么样,红宝石?蓝宝石?还是钻石,放心,我虽然没有Mycroft那个死胖子那么有钱,但还是小有资产。”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灵感,Sherlock又开始像机关枪一样发问了,只不过都是些John不想听的内容。
“这些跳过,先告诉我这附近哪里还有宠物医院,刚刚那家肯定不能回去了。”John有些苦恼的挠了挠狗狗的毛,“泰迪,真是抱歉。”
憨憨的古牧‘哈哈’吐着舌头,乐呵呵的蹭了蹭它的主人,完全不知道人类的烦恼。
“蠢狗。”Sherlock不满的嘀咕了一句。
最后,在Sherlock的威胁下,两人一狗还是拐进了最近的一家服饰店,出来的时候,大概没人能认出他们了。一身时下卖的最畅销的情侣装,一人一顶黑色毛线帽,还被店主强烈推荐着买了两条围巾,两人大概这辈子都没穿过风格这么夸张的衣服。
比起John的不情愿,Sherlock倒是颇为享受这次难得的经历,顺便搞清了情侣装的效果——论同样的衣服穿在高个和矮个身上的差别。。
大概是黑色呢风衣的形象太过深入人心,变装后的两人顺利的带着古牧到达了最近的一家宠物医院。可惜,外在威胁没了,内在不安定因素可是丝毫没减少过。Sherlock像是励志要把他们的情侣身份宣扬到人尽皆知的地步,当然,是在匿名的情况下。他坚持要在泰迪(那只古牧)的主人一栏同时填上两人的名字,然后像John见过的普通情侣一样举止亲密。
John对前面那件事无可奈何,对后面那件事誓死顽抗到底!
“John,你明明已经答应了。”Sherlock一脸委屈的表情,和旁边那只打了疫苗后‘呜呜’直叫的古牧像是交响曲似的,相互呼应。
John 喷了口气,咬牙切齿的说,“我反悔了!”
Sherlock 突然变脸,一本正经的说,“好吧,看了急功近利果然无益于恋爱的进一步发展。”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