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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劈腿的人太过分了,当然不可以放过他。」
有一个比较冷静的人开口了:「可是这样好像在挑拨离间,不太好耶。」
「事实就是事实,哪叫挑拨?」
「还是先搜集证据比较好。反正现在手机很方便,先把他劈腿的证据拍下来,再拿给朋友看。」
「可是那是人家自己的事,应该让他们自己解决,外人不要插手比较好。」
立刻有人反驳:「你朋友都被蒙在鼓里了,要怎么解决?」
「他总会发现吧?到时候他们自己谈一谈,也许感情还能挽回也不一定。要是被不相干的人告密,十之八九会分手的。」
「都已经被劈腿了,还有什么好挽回的?换了是我才不要哩。」
「也许劈腿的人他有什么理由……」
「有再多理由都不行!」
小翎听着众人的激辩,心中也在交战着。如果千秋听到这件事,他一定会带着嘲讽的笑容,不屑地说:「被劈腿也是蔡志恒自找的,你管他那么多做什么?你早就没有权利担心他了!」
的确,他本身的动机并不纯粹。做这种事真的是为志恒好吗?还是只是为了他自己的私心?
向志恒告密,就可以成功地拆散他们,正是他最想要的结局,但却会让志恒痛苦。当年千秋向佳沅揭发他女友,结果是把佳沅推入深渊,连带地加倍恨他。难道他真的想重蹈千秋的覆辙吗?
想到千秋,有如伤口上被洒了盐,痛得像要烧起来。
他干吗要管千秋的想法?真正的「叶千秋」早就不在世上了,他家里那个东西只是他自己制造出来的幻觉,是他全身愚蠢细胞的结晶体,千、秋、根、本、不、存、在!
他陈少翎,终究只能靠自己,一切自己做决定。而此时他最想做的,不就是阻止那女人继续伤害志恒吗?
这时,一个女生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我问你,你觉得你朋友他有可能会原谅另一半劈腿吗?」
小翎仔细研究了一下志恒的个性,做下结论:「不可能。」
「那就告诉他吧。」
「说得好,谢谢大家。」小翎站了起来:「很抱歉,我得先失陪了。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做。」
两个小时后,小翎出现在三二一的教室门口。他的脸色像铅灰的天空一样阴沉凝重,牛仔裤的裤管湿了一大片,活像刚从水池里爬出来。
正在自习的志恒惊异地走出来接他:「你怎么了?为什么突然跑来?」
小翎看到他眼神清澈无垢,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背叛浑然不知,不禁胸口抽痛。
顿时有些迟疑:真的要做吗?
转念一想,那对狗男女现在正在淡水的餐厅里甜甜蜜蜜,若是放过他们岂不是太没天理?
更何况他都已经走到这里了。
「我今天去淡水,看到一件很严重的事,我觉得一定要告诉你。但是你要答应我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能做傻事。」
「什么事?」听到这话,再迟钝的人也知道大事不好了。
「你先答应我。」
「……好吧。」
小翎掏出手机,找出一张照片:「自己看吧。」
那天晚上小翎一直到十点半才回到家,不可避免地又被父亲念了一顿。不过他实在太累,根本是左耳进右耳出。
整整一天,他都陪着志恒在台北街头漫无目的地乱逛,说「陪」也许不太恰当,事实上是志恒在前面快步疾走,他跟在后面,拼了老命保持二到三公尺的距离。从头到尾志恒都没回头,一句话也没说,他也就保持沉默不去打扰他。跟着他没有别的原因,只是要防止他做傻事。秋天的雨滴拍在身上,地上的水溅湿了鞋袜,带着腐味的寒意从脚底一路渗到心里去。
他们原本沿着忠孝东路一直走,走到顶好商圈,志恒临时起意跳上路边停的一台262,跟着堵塞的车阵绕了一大圈。在环亚前面下车,又沿着南京东路走回来。总之走走停停,有时坐车有时下车,全看志恒的心情。直到晚上九点,在保安宫前面,志恒回头对他说了一句:「我要回家了。」两人这才分别。
当小翎回到家里,两条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然而这一天的戏码还没结束:回到房中,赫然发现放在桌上的镜子不见了。
他冲出房间:「妈!我的镜子呢?我书桌上的镜子呢?」
妈妈想了一下:「哦,那面镜子啊?我想想,下午的时候,我眼睛进了睫毛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