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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五月,是不熱也不冷的時節,穿短褲短袖運動其實並不少見。
但明錦看著那雙白晃晃的筆直小腿,卻總覺得怎麼看怎麼不自在。
他也知道自己的想法奇怪,沒再說下去,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隨即克制地挪開了視線。
「早餐會做嗎?」
明錦不太懂話題為什麼跳轉地這麼快,卻還是皺皺眉回道:「不會。」
程亦銘仿佛一點也不意外,十分自然道:「那就去樓上幫我把手機拿下來。」
明錦無語。
然而他已經比昨天成長了很多,最後還是什麼都沒說,也沒要回自己的手機,起身上了樓。
程亦銘低頭看著黑下去的屏幕,想了想,用前世最常用的密碼熟練地打開了手機,切換圍脖帳號。
……切錯了。
他看著帳號頭頂的那個叫做「明錦小糊咖」的名字,慢慢皺起眉。
忘了這茬。
原主這貨是個勤勤懇懇的黑粉頭子,前面說過,他特意開了個小號來黑明錦,對明錦的討厭從主頁那麼多惡毒的詛咒上來看就能窺見七分。
這種帳號,留著就是髒眼睛的。
本來打算申請註銷,但盯著這看了良久,想到什麼,程亦銘又倏地舒展了眉頭。
他迅速刪掉了一些圍脖主頁的過分言語,留下的都是表達厭惡、但沒什麼攻擊詞彙的日常。
恰好明錦找了一遍,帶著他的手機從樓上下來。
聽見腳步聲,程亦銘又淡定自若地刪除了帳號登錄記錄,重新關上了屏幕。
兩人互換了手機,明錦握著有些發熱的機身,眼裡閃過幾分深思。
「走吧。」
「去哪兒?」
不同的地點,熟悉的對話。
程亦銘披上外套,戴上帽子,又把另一頂棒球帽轉身丟給了明錦,甩了甩手裡的鑰匙,勾唇笑道:「還能去哪兒?不吃早飯了?」
明錦仿佛被他的笑刺到了眼睛,匆忙垂眸,不再說話,大步跟了上去,順手給自己戴上了口罩。
十分鐘後,他提著程亦銘買下的兩份早餐,神色古怪地跟在程亦銘身後回到了別墅里。
「以為我問你會不會做飯,是要自己下廚?」程亦銘坐在餐桌對面,對上他鬱悶的眼神,哼笑出聲。
即便是喝著廉價的塑料杯豆漿、吃著路邊攤上的包子,他進食的動作也依然優雅得體,不緊不慢,仿佛沒有什麼事情能讓他著急起來一般。
越是看他,明錦就越覺得,現在這個程亦銘,幾乎沒有一點以前那個人的影子。
他悶聲道:「不然呢?」
「做飯是你需要做的事,」程亦銘慢吞吞地吃完奶黃包,用紙巾擦了下嘴,往後一靠,理直氣壯道,「如果你一直不會做飯,那很遺憾,因為我吃不慣外賣,我們就必須一遍遍往外跑,你覺得——周圍會不會有人認出我們來呢?」
明錦臉色一僵。
「會做飯的話,能解決掉生活中許多麻煩。」程亦銘支著下巴,意有所指道:「你如果要學,我可以找阿姨來教你。」
明錦不禁放下碗筷,頗有些不爽地回懟道:「你吃不慣外賣,我為什麼一定要跟著你出去?」
「沒有為什麼,」程亦銘理所當然道,「還是那句話——因為我現在是你的金主。」
明錦咬了咬牙:「那為什麼學做菜的不能是你?」
「蠢,」程亦銘懶洋洋地欣賞著他變幻的神情,覺得他像只鬧彆扭的笨蛋小狗,「都說了我是你金主了,你見過有哪個金主自己學做菜的?」
才不,其實只是因為他懶。
一個人摸爬滾打數十年,他早就不是數十年前那個金尊玉貴十指不沾陽春水的明家大少爺了,即便面上看著依然光鮮亮麗,可內里卻流了不知道多少血淚。
他當然會做飯,但以他現在的性子,沒有利益的事為什麼要親自去做呢?
交給現在某個需要磨礪的傻狗就好了啊。
「廚藝是身為情人必須掌握的技能之一,我不喜歡不會做菜的人——有句話叫抓住男人的胃,才是抓住了他的心。」
程亦銘微笑著,一字一句道,「你應該明白吧?」
明錦無言以對,只有渾身上下散發的低沉氣壓能讓人察覺到他不爽的情緒。
程亦銘雙手交叉,抵住下巴,略有些疑惑:「你不滿意?」
養尊處優十幾年沒幹過家務活的明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