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3/4 页)
,就要受到惩罚。因为传说亚当的胡须很多,故犹太视胡子为神赐之物,对之崇拜有加,就连开化较迟的俄国,其古代法典亦规定:拔掉他人须髯,要被切掉手指。
又,按英国祖制,如果损害他人胡须,得赔偿20先令。1985年,已经数典忘祖的英国王室实在看不惯仍在脸上坚守祖制的根德公爵(女王堂弟),已经下达“禁蓄胡须令”的女王一怒之下遂将根德公爵等“胡子党”逐出白金汉宫。事实上,英法王室就胡子问题还曾搞出过更激的宫廷政治。法国国王路易七世因为剃去了胡子,使王后大为恼火,从而导致离婚。她离婚后嫁给了有胡子的英国国王亨利二世,后来还引起了两国间的多年战争。
伤害他人胡子既然有罪,依法刮去某人的胡子自然就会成为一项惩罚。这就是胡子的罪与罚。史料记载,从秦代到唐代,中国曾行使过一种“髡”(kūn)刑,即剃去犯人的头发和胡子以示惩罚。因为古人认为,胡子代表正直和勇敢,而没有胡子的人则是卑鄙和丑陋的。与宫刑相比, “髡刑”算是一种警告性、象征性的去势。正所谓“坦白从‘髡’,抗拒从‘阉’”。
由此可见,胡子是权力的象征,权力的本质却是谁有决定胡子去留的权力。就电视剧而言,这个大权当然牢牢掌握在导演手里,所以我们在《 汉武大帝 》里才有幸一睹长胡子的司马迁。当然导演也并非滥用职权,除了各种将错就错式的解释,她其实遗漏了最有说服力的一条,即对于个别有特殊贡献的男性,胡子问题纯属小节,可以忽略不计。汉代孔鲋着《 孔丛卷·上 》云:“子思( 孔子的孙子 )告齐曰:‘先君( 孔子 )生无须眉,天下侯王不以此损其敬’。”同样道理,赢得身后千古之名的司马迁,即便宫后无胡,后人当“不以此损其敬”,无胡使之有胡,不失为致敬的一种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名伟人,太史公可以有胡子,更应该有胡子,套用张楚的歌词,这就叫“司马迁应该有胡子,即使被人阉掉,胡子也应该长出来”。
。 想看书来
毛 病(1)
“毛病”者,原来专指马生的病。语出宋代徐咸《 相马经 》之“旋毛图”:“凡毛�软温润有文理,未易见,故此图善旋五,所谓若灭若没,若亡若失也。恶者粗逆易见,故此图恶旋十四,所谓毛病最为害者也。”
不知何时起(肯定是在“马路”变成“马不能走的路”之前 )这一专业兽医术语竟被拿来专指人类身上的病,而且是泛指,不管是身体问题还是思想问题。当然,用来指称人类“毛发之病”另有专业术语在,却并不表明“毛病”就不适用。人类的“毛病”,除了色变、分叉、缺乏营养以及洗发水电视广告所警告大家的一切之外,最常见的,乃是人类对于“掉毛”的集体恐惧。
遍布人体的毛发,在某种意义上犹如荒漠上的植被,使得一个苍白的血肉之躯看上去产生了一种茂盛的生命力,尤其在农耕民族的后代们看来。半个世纪以前,据说中国西南的某些原始部落仍然流行着对“大胡子男人”的原始崇拜——准确地说,崇拜的具体对象并非“大胡子男人”本身,而是该男人那颗须眉浓密的头颅。至于崇拜的方式以及结果,听上去毛骨悚然,办起来倒也不失干脆利落:把那颗神圣的脑袋一刀砍下,高悬于耕地之上,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扎一个长胡子的稻草人来吓鸟,而旨在粮食增产,因为须眉浓密的头颅象征着丰收。
事实上,在游牧民族的后代们的集体潜意识里,毛发的茂盛与否,也具有同样重要的象征意义,因为“逐水草而居”正是他们祖先的生活方式。有道是“风吹草低见牛羊”,若是风继续吹,地面上却无草可“低”,再见牛羊自然也成了一种奢望。
在吾国“天人合一”的传统信仰中,地表的植被一直就是体毛的象征。《 麻衣相 》认为,人禀阴阳之气,肖天地之形,受五行之资,为万物之灵也。所以头像天,足像地,双眼像太阳和月亮,声音像雷霆,血液像江河,骨节像金石,鼻额像山岳,毛发像草木。而《 黄帝宅经 》则把这一原则推广到建筑设计以及房地产行业:“以形势为身体,以泉水为血脉,以土地为皮肤,以草木为毛发,以舍屋为衣服,以门户为冠带,若得如斯,是事严雅,乃为上吉。”
故农耕也好,游牧也罢,面对那些既不能耕种也不能放牧的蛮荒之地,皆异口同声地发出了一声悲凉而绝望的哀叹——“不毛之地”。
顶上的荒凉
从猿到人,人类进化的过程千头万绪,一言以概之,大体上就是一个从有毛到无毛,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