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最喜欢的三件事完成了两件(第2/2 页)
大二过年,司晨连家都没回,因为春节期间兼职更好找,工资比平时多三倍。
他就跟家里说,兼职公司忙,不让回家。
现在手机上突然多出这么多钱,简直和做梦一样。
比昨天的事情还梦幻。
要不,我打些钱给家里?
司晨冒出来这样一个大胆的想法,反正那个老妖婆,也不知道我卖了多少钱。
思来想去,司晨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可还有一句话,叫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钱再多,这也是女妖精的钱,不是自己的。
就算想给家里,也要女妖精同意才行。
若为了钱,输了人品,才是最大的失败。
等司晨老了,大概会觉得,有这种想法,其实挺失败的。
但他不后悔做这样的选择。人,有时候是需要底线和原则的。
“我操!这么贵!”当看到女妖精在购物车里选的手机时,司晨忍不住爆了句国粹。
烂番茄手机最新款,一万八千八百八十八。
“抢钱哪这是!金子做的吗?”
心痛,很心痛,尽管花得不是司晨自己的钱。
可钱要从司晨的账上转过去。
雁过还要拔根毛呢不是!
忍痛付了款,对方客服立马给回复了,说同城有货,明天手机就能送到。
到底是贵的东西,送的就是快,这特么的是怕人反悔吧?
想着这个很哲学的问题,司晨蹬着自行车往出租屋赶去。
他要跟女妖精汇报一下工作,证明自己没偷懒。顺便问问,自己周六把兼职推了跑腿办她的事情,是不是得有工资。
“你是……谁?”红鸾看着眼前的人,问。
“我是……谁?”这个问题把司晨给整不会了,貌似昨天红鸾的确没问过他的名字。
可女妖精这个问题,怎么感觉不像是在问他名字,而像是……不认识他了。
司晨仔细看了看眼前貌美如花的女子,不,是女妖精。
昨天灯暗,没看太清楚,今天又看一遍,美,真得是很美,比画里画得还美,清水出……这里就不写古诗了,因为古诗也无法形容眼前女子的美丽。
但应该和昨天那个就是同一个人……妖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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