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自责(第1/2 页)
\"什么?强奸罪?\"
警察:\"是的,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按目前的证据已经确凿无疑,你确实犯了强奸罪。所以现在请你马上跟我回派出所落实案情,请你配合一下。\"
说着,另一名警察早已上前取出了手铐。
眼见情形不对,林峰忙辩解道。
\"等等,即使你们要枪毙我也得让我死个明白吧!这好端端的我怎么就成了强奸犯?难道就凭这张纸吗?\"
警察:\"本来这个案子应该请你跟我们回所里详细审问,但既然你现在有疑问那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没错,就凭着你手里的这张纸就能定你的罪。当然也不仅仅是因为这张纸,还有人认证能指证你实施了强奸罪行,不过这些都要等你到了派出所才能给你看证据,现在你可以跟我们走了吧?\"
林峰急道。
\"不!不是这样的,听我说警察叔叔,我想这里面一定有误会,请你们等下让我想想行吗?\"
另一名警察。
\"你还啰嗦什么?现在人证物证俱全,被害人也在这个医院,明明就是你酒后失德闯进别人房间见色起意,如今犯了罪倒不敢承认了,你说你还是个男人吗?\"
林峰一听这话更急了。
\"两位警察叔叔请听我说好吗,如果真是我犯了罪我肯定认,但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强奸了谁?还有你们说的人证是谁?我只记得那会儿跟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吃饭来着,后来我喝多睡着了,你们说难道是我在梦里去做的案吗?\"
见他还嘴硬,为首的这位一杠三星的警官说道。
\"没错,你在一个半小时前确实喝多了。但你在自己房间睡了一会又出来进了另一个房间,而在那个房间里有位没穿衣服的女孩在睡觉,你就趁着人家熟睡动了邪念。当我们的人证偶然路过那房间时,发现房门没关就看了一眼里面,这才发现你全身赤裸的趴在被害人身上睡着了。经认证及时报警后,我们出警赶到现场时你居然还在呼呼大睡,这才安排女服务员帮被害人穿了衣裳,而你的衣服是我们帮穿的。你敢说我们不算人证?\"
林峰听到这里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大叫道。
\"等等警察叔叔,您是不是误会了?如果我真的喝多走错了房间,也如你们所说的没穿衣服趴在被害人身上,但您也说了我当时睡着了,请问一个熟睡的人是怎么犯的案?\"
见他还振振有词,另一个一杠一星拿着手铐的警员嘲笑道。
\"想不到你年纪轻轻的还挺会狡辩,你如果不是文盲的话请再看看这份检测报告,上面明明写着你的下体上沾有被害人的体液,而被害人的下体内也找到了你的几根毛发,再加上报警的人证还有我们,现如今证据已确凿无误,你说你没做过能躲得过去吗?行了别废话赶紧戴上吧,如果你还想狡辩也简单,到了派出所我们有的是时间陪你。\"
说着,这位警员上去就把林峰双手铐了起来,这等于是给林峰戴了两副手铐。
在这期间林峰根本没有反抗,因为他在查看手里的这份检测报告。
只见上面确实写的清清楚楚,那三根毛发经检测来源于自己,而自己的下体上也检测出了被害人的体液。
虽然林峰都不懂那体液是什么,但按警察的说法这可都是铁证,看到这里的他感到脑子嗡嗡作响,但不甘心的林峰还是又叫了一句。
\"等等,按你们所说的证据和什么人证我现在无话可说,但你们总得告诉我那个被我害的人她到底是谁吧?\"
警员冷笑道。
\"被害人你就不必见了,因为女孩可不想见你这个人渣。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被害人的名字,虽然你们不认识,但我这么做也是为了让你死心。你听好了被害人她姓侯,全名叫侯歆玉,她我见过,那是个多么好的女孩呀,竟然被你这个人渣给玷污了。你说,现如今你还能狡辩什么?\"
林峰一听被害人居然是小玉,震惊的他忙抓住这警员的手追问道。
\"等等警察叔叔,请您再说一次,您说的这个侯歆玉她多大?\"
警员猛然甩开了林峰的手说道
\"她今年才十七岁,花一样的年纪竟被你这个人渣给玷污了,你还好意思追问人家年纪,你说你还是不是人了?\"
面对警员的辱骂林峰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因为他此刻已经傻掉了。
不仅傻掉嘴里还念叨着。
\"是她,居然是小玉,难道我真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