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巧得令符(2)(第2/4 页)
棒并不感到很吃力,心中的火直往上冒,虽然他知道必须逃,但还是忍不住一把拔起哭丧棒。
“去你妈的,你去给你娘送终吧!”林峰怒骂一声,将白色的哭丧棒以“追风逐月”的手法向白无常回击过去,身子也在同时飞退。
那哭丧棒来势之凶猛比白无常所发时犹有过之而无不及,拖起一路破空的尖啸,以一种很奇妙的路线,让白无常避无所避,而黑无常却如幽灵般向林峰追至。
“轰——”白无常被自己的哭丧棒击得胸口发闷,虽然是接住了,但手却痛彻骨髓,不由得倒退两步,发出一声惨哼,心惊之余,不由恼恨异常,“呀”的一声怒啸,身子腾空而起,却向刁龙的身上落去,他竟将全部的怒火发泄在刁龙的身上。
林峰绝不是傻子,岂能给他绊住身子,于是,展开“天机神步”,顺着坟场起伏的坟头一阵疾奔,那些箭矢根本就无法射中林峰,因为他们根本就掌握不到林峰所行的路线,而且林峰所纵跃的角度方位几乎每秒钟都在变换,又快捷异常,他们根本没办法射出手中的箭,那样将是太浪费。
“呀!”刁龙一声凄厉的惨叫,融入凄冷的冬夜时,林峰已经走出了坟场,黑无常以脚挑起哭丧棒后,却落后了林峰四丈远,这一刻却落后了五丈,“天下第一神手”的轻功果然名不虚传,当初“索命双鬼”追一个受了重伤的盗四海都追丢了,若不是闻着血腥还根本就找不到盗四海的所在,虽然林峰还未完全掌握“天机神步”的窍门,但却因功力高绝,黑白无常也难以追及。
林峰并未因刁龙的惨叫而停留半望,反而身形更快、更疾,就像飞驰的野马,那些箭手根本就没有能力追上,林峰很快便脱出他们的射程之外。
黑白无常却紧追不舍,虽然越追越远,但却不死心,他们看到了林峰的面貌,那样年轻,居然有如此本领,他们还抱着一丝希望,只愿这少年只是轻功厉害,而不耐长力。
但是他们失望了,这少年的耐力出奇地好,而且竟越跑越快,带着他们从朱家镇绕了两圈之后,竟然不见了人影。
黑白无常阴沟里翻船,差点气得吐白沫,无奈之下,只好悻悻而退。
对于朱家镇,林峰并不陌生,甚至哪条胡同里养了几头猪,他都知道得很清楚,当然是在春节时还未宰掉的前提下。
林峰回到“天蓬客栈”已是近五更天了,他没有睡觉,他也睡不着,不过,却想到了一件要办的事,想起来,他不由得想笑。
“天蓬客栈”里的一切他都了若指掌,那老张便是他的酒友,这朱家镇的生意人,哪个不给林峰一些面子,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何况林峰平时待人又很和气,代替五魁门来购买东西都很公道,所以,在这一块地方,林峰还很吃得开。
林峰并没有想打扰别人睡觉,而是独自翻入厨房,在厨房里找了一会儿,终于在火头所坐的地方找到了几块大黑炭,就像是遇到大活宝一样,然后便迅速翻了出去,做贼本领学会了,翻檐越脊确实轻松至极。
日上三竿之时,老张叫醒了林峰,端了盆热水,这本是下人该做的事,而现在他却亲自来做,因为,他还带来了一个人,柳春花。
这风骚俏丽的老板娘似乎刻意打扮了一番,媚得快滴出水来,叫老张色与魂授,当然,他却得苦苦憋着,柳春花的老公胖子可也不是好惹的,这一点他很明白,同时他更明白,这风骚的老板娘为的并不是他这糟老头子,而是这个充满了异邪魅力的小大爷,他可惹不起,人人都知道,杜家武功天下无敌,虽然这小大爷并没有露什么武功,而且很随和,可谁知他会不会是个高手?现在又一副邪里邪气的样子,一不小心,还得吃刀子可就太不划算,所以他只好将口水往肚子里吞,也幸亏这小大爷表现得很豪爽,居然给了他二两银子的房钱,又没喝什么酒,让他赚了近一两半,怎叫他不欢心?
林峰看了柳春花那眉目含春的样子,不由得也是一呆,愣愣地道:“衣服都赶好了吗?”
“公子的吩咐,奴家怎能不卖命呢,何况公子一下子竟给了十两银子,真叫奴家心里过意不去,只好给公子做好一些啦!”柳春花嗔声道。
老张听了这样的口气,真个把骨头都酥了半截,眼睛直直地望着那窈窕的身材,那高耸的胸脯,口水直吞。
正在此时,突然传来了“呀”的一声凄厉尖叫和“啪”的一声响,是脸盆摔落的声音,很响,很惊心动魄。
林峰知道定是店小二发现了那具尸体,昨晚,回来之后,忘记了将那具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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