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回 一起去鬼市(第1/2 页)
曲莲深深看了看眼跟前的魂桥,眸光暗淡,面色愈发青白:“别闹了,这会子我可真有些怕了。”
落葵握紧她的手,并不多说甚么,只笑着拉着曲莲踏上魂桥,谁料就在足尖触地的一刹那,竟当真有一阵阴风透骨而过,吹的她后脊梁自骨缝间直窜寒风,而曲莲已然面色煞白,吓得魂飞九霄云外了。
说来也怪,这感觉只是转瞬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更奇的是,方才望向对面,并无半点人声人影,一切皆是静悄悄毫无声息的,可这会子一踏上魂桥,对面像是被谁施了障眼法,猛然间便人声鼎沸,摊店林立,好一派热闹喧嚣的集市景象。
落葵咂了咂嘴,抬眼却见京墨无丝毫的心惊,亦无半点的胆怯,昂首阔步的越走越快,一边暗自笑他是人为财死,一边拉着曲莲紧随其后,不知是这魂桥远没有看起来的那么长,还是真有什么古怪,只是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他们已经过了桥,身处于鬼市中了。
这鬼市只是名头吓人,细瞧与平日里的寻常集市并无差别,只是如水轻泻的月色,似乎半点都没有照到此间,四处里昏暗极了,故而每个摊儿前都悬着一盏暗淡的灯,映的各色物品皆流淌着怀古的光华,很是魅惑人心。
一入鬼市,京墨就兴奋的两眼放光,简直是十足十的财中恶鬼,在集市中如没头的苍蝇般来回乱窜,不多时便没了踪影,落葵也乐的个耳根清净,并不去管他。
许是发觉了这鬼市并无甚么不妥之处,曲莲也放开了性子四处闲逛,此刻不知看上了甚么稀罕玩意儿,蹲在一个摊儿前不肯走,还不住的回首冲落葵招手:“落葵,你瞧这金钗多好看。”
女儿家就是爱这些个钗啊环啊的,落葵自然也不例外,疾步跑过去看,果真是个别致的金钗,怨不得曲莲如此喜欢。
“姑娘果然是好眼力,这金钗可是当年百里霜与水蔓菁的定情之物。”那小贩的声音暗哑难听,嘶嘶声如蛇吐信子,令落葵二人狠狠地打了个激灵,不由的侧目望去,这不看则以,一看才要叹一声造化弄人,这本是一张眉清目秀的年轻面庞,只可惜了一道张牙舞爪的刀痕从眉心直劈到下巴,硬生生的毁了这张脸,任谁看了都顿觉面目狰狞。
落葵身为水家的女儿,自然知道水蔓菁与百里霜的名头,水蔓菁是她们水家往上数上数代的女儿,在三百年前是名动天下的美人,嫁给了惊世才子百里霜为妻,成就了一段才子佳人的风流佳话,而后来的事因太过久远,再加之她不爱打听事儿,就不得而知了。
她哽了一哽,难以置信的问道:“此话当真么,如此久远之事,怎知你所言非虚呢。”
小贩一声声喋笑,落葵惊着了,这世上竟还真的有比哭声还要难听的笑声,格外的刺耳刺心,她不由的连连蹙眉。
半响,小贩收了笑,有些窘态:“姑娘仔细看一看金钗的背面,刻有他二人的名。”
落葵将凤钗翻过一看,那背面果然极规整的篆刻着百里蔓菁,情定不离几个小字,只是这字既不似百里霜的行文,亦不像水蔓菁的笔法,倒像是,像是苏合香的字。
她惊诧不已:“这,这怎会是苏合香的字迹。”这字迹如同晴天响雷,在她脑中划过一些波澜,快的难以抓住,亦捉摸不透,只是那片波澜圈圈散尽后,复又成了一片空白。
她曾听她爹说过,苏合香是与百里霜齐名的才子,据传说二人还是至交好友,且水蔓菁原本是许配给苏合香为妻的,可水蔓菁却与百里霜私定了终身,苏合香秉承着君子不夺人所爱的原则割爱。
而水蔓菁与百里霜的定情信物竟是他的题字,东西虽是对的无疑,可关系却乱的错综复杂,原本便是久远不可追的旧事,愈发的扑朔迷离了,莫非,莫非真的如传言所说,这定情信物原本是苏合香的。
一听落葵方才的惊呼,那小贩笑的愈加开怀,笑声和面庞似乎也没有了方才那般可怖:“姑娘果真识货,这回可相信了吗。”
“这东西多少钱。”还未及落葵再细问些甚么,曲莲就抢着问道,落葵遂笑望不语,曲莲却附耳说道:“我一见你的神情,就晓得了。”岂料小贩却慢吞吞道:“若是知己,白送都可,反之,千金不卖。”
落葵二人登时傻了眼,千金不卖,别说她没有千金,纵然有千金,也断断舍不得如此挥霍,这才想都没想的将此物放下,此等宝贝她是无福消受了,还是少看为妙,免得看少了甚么,再被讹上可就说不清了。
见二人转身离去,小贩也并不拦着,只在她们身后说了句:“青州水家,这金钗我送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