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广年对(4)(第2/3 页)
满意,就任命胡志为新兵一个屯长,两个儿子各为伍长。
按照之前陈暮下达的命令,胡志等数名新来的屯长现在正应该在城外操练新兵士卒,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中郎,军候。”
胡志看到刘备和陈暮,慌忙行礼。
刘备诧异道:“胡志,你来此做甚?”
胡志弯着腰,露出讨好的笑容:“回禀中郎,小人本在营中操练士卒,早训结束之后,吃罢午食,就想着来寻中郎求些事情。到了府上看到门庭败落,无士兵值守,便想着打扫一二,为中郎站岗立哨。”
刘备连连摆手:“我不过是军中一普通中郎官而已,又不是什么将军校尉,哪需要部曲把守。尔等只需精心操练,待日后杀敌建功,便是我最大的欣慰。”
陈暮却说道:“胡志,你有什么事情就说吧。”
胡志略微迟疑,见刘备和陈暮都在等着他开口,便忙不迭向身后招了招手,后面走进来一个半大孩子,衣衫褴褛,瘦骨嶙峋。
“中郎,军候。这孩子叫武旬,是我一同乡之子,之前在半路上遇到,父母在易阳被火烧死了,我见他可怜,便藏在了军中。我知道小人自己都朝不保夕,更何况还去心疼他人,只是他父母与我也算旧识,我实在于心不忍......”
胡志拉着那孩子当场给刘备陈暮跪下。
其实这孩子的确是胡志的同乡,也是武安人,但胡志和他并不认识。
冀州是黄巾的大本营,这里很多百姓都是太平道的信徒,武旬就出生在一个信徒家中。
黄巾起义之后,武旬的父母参与了造反,结果易阳城大战,陈暮下令放火,武旬的父母就在大火中丧生,唯独他活了下去。
官军看武旬的年纪就知道不是黄巾反贼,就给他放了。
但孩子也就十一二岁,哪里能自己一个人活下去。刚好遇到胡志,出于同乡的情怀,哪怕不认识,也咬牙把他收入了刘备军里。
像这种年纪小的孩子在黄巾军甚至在冀州各地到处都有,父母死后如果没有其他亲属宗族或者同乡扶持,就只能当流浪儿,一般要不了多久就得饿死。
刘备陈暮他们从幽州一路走来,在路边看到这样流离失所,没有家园的流浪儿童何止数十,成百上千都有了。
不过汉朝时同乡情谊和宗族情谊非常牢固,胡志看在同乡的情面上收留了这名叫武旬的幸运儿。
所以严格来说,陈暮就是武旬间接的杀父杀母仇人。
听到胡志的话,陈暮瞳孔微微一缩。
他让刘备在城里放火,原因在于孟震的前锋军人少,无法掌控局面。
火势一起,城内大乱,黄巾军就很难积蓄力量抱团袭击。
事实上那场火也的确达到了效果,于羝根到头来也不过聚集了几千人。大部分的人马都因为火势起来,各自逃窜而无法组织起有效反击能力。
虽然事出有因,可不管怎么说,武旬的父母也的确是因为那场大火而死,陈暮总归是要负一些责任。
哪怕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陈暮现在的身份是官军,而他们是反贼。
官军杀贼,天经地义。
但父母是反贼不假,孩子是无辜的。
如果没有胡志的话,武旬大概也就只能饿死这一条路可走了。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这是个无解的命题。
只能说,这吃人的世道啊......
陈暮摇摇头,把脑子里的胡思乱想去掉,目光看向刘备。
刘备自然也清楚这一点,唉叹一声,上去把二人拉起来,责怪道:“胡志,你既是我军中士卒,便是我之手足兄弟。你同乡之子,亦是我之亲人,我怎么会责骂自己的手足,赶走自己的亲人呢?以后这孩子就跟着你吧,务必要将他照料。”
胡志大喜过望,感恩戴德道:“谢谢中郎,谢谢中郎。我虽年老体衰,但亦知忠义。是中郎给了我一家三口和这孩子饭吃,我也希望能为中郎出点力气,不能杀敌时,请允许我为中郎清扫庭院,站岗巡逻。”
刘备本想推辞,但胡志心里过意不去,一定要如此,无奈之下,他也只得同意。
其实三国几位君主当中,刘备曹操孙坚孙策的武力值都不低,孙坚孙策刘备就不多说,马上打来的天下。
曹操也是位猛人,《三国志·魏书》:“太祖以卓终必覆败,遂不就拜,逃归乡里。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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