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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灯!等灯等灯!(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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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诺德当时就开始准备抄书,不过临到真正动笔之前,他忽然想起罗琳阿姨被十二家出版社拒稿,坚持两年之后才得以出版的悲催经历,顿时将已经写了快一万字的开头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

似乎,我一开始有些想当然了……

《哈利波特》的牛逼,如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即使现在写出来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善家里的状况啊!

如果在投稿《哈利波特》之前,我能够先出版一部别的作品,积累一些资历和名气,那么到时候应该就可以顺利一些吧?

哪怕依然有可能被大范围拒稿,但有了上一部作品的稿费,到时候我也有了坚持等待下去的资本。

那么问题来了,我该写(抄)一部什么作品呢?

阿诺德如今生在英国,做起文抄公来自然多了些限制。

英国或者欧美背景是必须的,鉴于自己还是个小学生,正是爱做梦的年纪,那么故事最好带有一些幻想性质。

可惜《魔戒》早都已经有了,自己的书房中还有一套珍藏版呢,而且这个故事也不怎么符合我的年龄。

相比之下,《纳尼亚传奇》倒是更加适合青少年阅读,但依然已经出版多时了。

《梅林传奇》其实也可以考虑,这部英剧明显是拍给未成年观众的,如果参照电视剧写成小说的话,依靠亚瑟王和梅林的基情,想来在腐国的销量应该不会差。

话说从天腐之国穿越到腐国,我这到底算不算出过国?

对了,如果抄《梅林传奇》的话,我还可以塞点私货进去,反复描写并强调故事中的滚娘肤白如雪,不,肤白胜雪。

这样万一将来改编成电视剧,我才不至于因为政治正确之类狗屁倒灶的理由,被演员辣了眼睛。

只是电视剧一连好几季,我前世只是断断续续看过一遍,还经常快进,如今记忆早都乱了。

所以我需要的是一部符合自己年龄,篇幅不是太长,有一定创意和想象力的、适合并能够吸引少年儿童的作品。

就是你了,《冰雪奇缘》!

敲定作品后,花了大半年的时间,经过一番精心创(抄)作(袭),阿诺德在不到十岁的时候,迈出了成为一个大作家的第一步。

别问为什么一部短篇童话还要抄那么久,问就是忙,忙不过来。

足球、板球、网球、乒乓球,游泳、赛艇、帆船、高尔夫……

上辈子在一个小县城长大的阿诺德,现在才发现原来乡下的生活是那么的多姿多彩。

阿诺德如今是学校知名的乒乓球和羽毛球高手,板球和网球也玩得有模有样,至少在年纪相仿的同学当中属于水平最高的那几个。

相比之下,阿诺德的足球技术虽然不怎么显山露水,但如果他专心走这条路的话,说不定将来国足还得上赶着归化一下?

阿诺德记得穿越前自己看新闻说那时的国足为了成绩,归化球员都不管是不是华裔,甚至都不在乎肤色了,只要有一颗闪闪发亮的华国心就行……

后面的事情就很简单了,阿诺德拿出文字版的《冰雪奇缘》,流畅的故事和温暖的情感让妮可非常意外加惊喜,连连询问他是怎么想到这样一个故事的。

怎么想到的?

当然是从我上辈子的记忆里抄的啊!

不对,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说是抄呢?

人家安徒生本来就是我们欧洲人,迪宝宝你不声不响的拿过去搞二次创作也就罢了,毕竟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随便改编,但是你的片头连根据《白雪皇后》改编都不写一个就过分了啊……

而阿诺德这边就不一样了,最终在伦敦各大书店上市销售的《冰雪奇缘》封面上,除了艾莎和安娜姐妹的可爱形象之外,还有大大的一行花体字:

“从安徒生经典作品《白雪皇后》出发,九岁天才小作家为您和孩子带来全新版本的温情童话。”

瞧瞧!这虽然是你们没有看过的船新版本,但它可是源于大名鼎鼎的安徒生呢!

阿诺德只是一个新嫩小学生作者,想要尽可能顺利地出版和销售《冰雪奇缘》,安徒生的名头自然是能蹭就蹭。

要不是有安徒生原著以及阿诺德的年纪这两点可以炒作宣传,妮可带着骄傲和自豪递过去的手稿,出版社很可能都不会多看一眼。

这也是阿诺德最终选择《冰雪奇缘》的原因,作品本身优秀与否并不能促使出版社签约,还要有炒作的噱头、有卖点才行,前世的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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