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马关条约(1)(第2/2 页)
息传到北京之后,清政府高层之间意见十分不统一。
首先就是光绪皇帝召见军机大臣说出了自己同意签订条约的想法,因为现在的光绪皇帝实在是不希望战争再打下去了。
可是他的师傅翁同龢却是和他有着不同的想法,因为他觉得台湾万万不能割让。
高层之中支持翁同龢也不少,他们一致认为土地不能割让。
就这样,清政府对于这件事情陷入了焦灼之中,所以便无法将最后的意见电复李鸿章。
可是李鸿章却是等不了了,因为日本就给了他四天商议的时间。
到了三月十一日,这一天已经到了最后一天,所以李鸿章必须要给出回复。
经过一番思考和斟酌过后,李鸿章给出了回复,那就是除了承认朝鲜自主外,其他的还需要在考虑考虑。
日本觉得毕竟是自己人开枪打了李鸿章,所以便给了李鸿章时间让他去商讨。
获得时间的李鸿章也不马虎,当天就电告总理衙门,他表示“我认为要是想停战,那必须是要赔款和割让土地的。”
三月十二日,收到电报的光绪皇帝便再次召见军机大臣开始讨论。
这一次的讨论依旧是针尖对麦芒,双方谁都不让谁,他们之间最为焦灼的就是关于割让台湾的问题。
帝师翁同龢态度坚定,他表示台湾是万万不能割让的,可是和他持不同意见的人也不少,毕竟多数官员是想停战的。
只有停战了,他们的官位才能保住,他们的荣华富贵才能继续……
所以说这一次的讨论依旧是没能定下来。
到了三月十四日,由于没有做最后的决定,于是总理衙门便只能回复李鸿章让他先同意割让一个地方,赔款控制到乙。
接下来的日子里,清政府每天都在讨论这件事情,可是却定不下来,最后光绪皇帝为了停止战争在三月二十日通过总理衙门电告李鸿章。
光绪皇帝告知李鸿章让他按照条约办事,这也就意味着光绪帝批准李鸿章签订 《马关条约》 。
这是清政府做出来的最后决定,李鸿章在收到光绪皇帝的命令之后便签订了《马关条约》……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1895年4月17日)。
在日本马关春帆楼之中,两国代表签订了停战协定,史称《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的内容有以下几条:
1.首先承认日本对朝鲜全境的控制。
2.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日本商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卖货。
4.赔偿军费二亿两白银,分八次交清。
5.允许日本人在清政府的口岸进行工业制造。
马关条约签订了,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沉重和苦难的耻辱条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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