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伤仲永(第2/2 页)
房仲永每天都有离开学堂的想法,可是他不敢离开。
三岁进学堂,读书十六年,导致他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了读书,没有任何的生活技能。
可以说他出了学堂,基本的生存都是问题。
晚上,秦锋在宿舍学习,没想到房仲永提前回来了,平时他一般都是深夜才回。
这老兄鼻青脸肿的,应该是在外面被人打了。
不过秦锋不是那种多管闲事的人,并没有多问。
第二天,杨诗雅却和秦锋说了房仲永被打的事情。
原来昨天杨诗雅在路上被孙婷婷带人给堵了,房仲永正好路过,看到同窗被欺负,于是上前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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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争执之下,就被人给打了,他也不敢上报,只是偷偷回宿舍躺着。
秦锋是真没想到房仲永居然还是个见义勇为的主,说明此人还是有救的。
至于那孙婷婷,秦锋以前没把她当回事,现在看来,这个女人已有取死之道。
晚上,待到房仲永回到宿舍,秦锋主动打了一声招呼。
房仲永没想到秦锋会主动与他搭话,显得有些紧张。
他知道对方也是镇试第一,而且学习异常刻苦,不是自己能比的。
“昨天多谢你帮你了诗雅。”秦锋出言感谢。
“只是些许小事,不足挂齿!”房仲永摇了摇头。
“房兄,我这里有一篇小故事,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看?”秦锋问道。
“请秦兄赐教!”房仲永双手抱拳。
秦锋点点头,将一张写有文章的纸稿交与对方。
房仲永接过纸稿,轻轻打开。
《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二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镇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新月,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华夏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万丈金身吟诗作赋,你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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