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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ShedSkin)已获2005年雨果奖提名。
第一章
阿夫塞经常逃到这儿来。第一次跑上半山坡是在五百天前,他第一次见到令人生畏的塔科·萨理德之后。
令人生畏?阿夫塞把牙齿磕得咔哒咔哒响①。选择这个形容词意味着他已经习惯了这儿的生活。而在当时,首次晋见这位占星大师以后,他用的词是“怪物”。
【①磕牙是昆特格利欧恐龙的常见动作,相当于人类的面部表情,视使用环境,可以代表高兴、激动、不满等情绪。】
第一次逃上山的时候,他唯一的想法是赶快离开这座城市,回到遥远的家乡——卡罗部族,回到过去乡村男孩的简单生活。他肯定自己永远都不会适应这儿让人头晕目眩的、可怕的学徒生活,不能适应那些阴沉着脸的皇家卫兵,还有成百上千的人——十多个人挤在一个地方!阿夫塞以前从未经历过这般拥挤,也从未接触过这么铺天盖地的体臭。他受不了这儿的紧张气氛、生怕不小心侵犯了别人的地盘,或者举止不符合规矩。他发现自己随时随地都得弯腰向前鞠躬致意,弄得他头都晕了。
但在那天,在这里,壮丽景象使阿夫塞平静下来了。他不再紧张。他的爪尖缩进去,尾巴悠闲地来回摆动,心满意足地走来走去。
很快,太阳落山了。它胀得大大的,像一只胖胖的卵,从通常的淡白色变成深紫色,然后落在城市西边凹凸不平的奇马尔火山锥后面,不见了。日落真美啊:一绺绺云朵像纱一样拂过逐渐黯淡的圆盘,不断把它染成紫色、红色和深蓝色。日落真好,不只因为云朵颜色变幻多端(今晚的晚霞特别绚烂)。不,阿夫塞喜欢日落,因为他喜欢夜晚,繁星满天的夜晚。
今晚有利于观测,阿夫塞想。只有火山周围有云,几乎一动不动。头顶上是一片明澈如洗的苍穹。
今晚恰逢奇数,多数成年人都在奇数之夜睡觉。正因为这个缘故,阿夫塞不睡。他喜欢半山坡上的平和安静。在这样的夜里,他的思想可以无拘无束,在自己的领地上任意驰骋。
当然,阿夫塞其实没有什么领地。他过的是最简单朴素的学徒生活。获得领地的机会——那个古老的笑话怎么说来着?——可能和妄想把女王的卵当游戏球玩一样渺茫。
然而,即使没有领地,他总还有星星。和往常一样,天空迅速变暗,真正的夜晚时间很短,偶数日子就要到了。
阿夫塞深吸一口气。空气像家乡朵格拉湖的山泉水一样清新,弥漫着野花的香味。他使劲抽动鼻翼,闻到一种大牲门的味道,也许是“甲壳背”(他弄不懂,这么大的动物是怎么爬上山的);一些小动物也把尿撒在岩石上,留下了它们的味道;还有从火山口溢出来的淡淡的硫磺味,比他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要浓一些。
他骑坐在卵石上,尾巴悬着,遥看渐渐西沉的太阳。现在该朝山顶爬了。他的每只脚都有三个宽宽的趾头,爬行起来很方便。他很快便到了山顶,满意地把牙齿磕得咔哒咔哒响。接着,他爬到山的另一面,下边的首都被火炬照得透亮。阿夫塞半躺下来,仰望夜晚千变万化的天空。
阿夫塞的所有体重都压在右肩和右臀上,感觉很不舒服。但又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他试过面朝下趴在地上,像睡觉时的姿势。但这样一来,往上看就必须伸长脖子,拧着,这种姿势弄得他脖子都扭伤了,像针刺一样痛。
十天前,他曾问过塔科·萨理德,为什么昆特格利欧恐龙没有方便的身体姿势来观测星星?为什么肌肉发达的尾巴反而会妨碍他们面朝上躺下?萨理德轻蔑地盯着年轻的阿夫塞说,上帝就是这样安排的。上帝造了这些星星,只有上帝自己才能凝视。他们这些鼻口发皱又过分好奇的小毛头是没有资格观星的。
想到这些事,阿夫塞有点恼怒地甩动尾巴拍打泥土。他眨巴着眼睛,用瞬膜盖住双眼,但紫红的暮色仍然透了进来。他干脆张开瞬膜,不再想老萨理德的话,重新陶醉在眼前的美景之中,这才是最让他愉快的。
夜晚流逝,星星们急匆匆地从“大河”的上游向下游急速滑动。夜晚刚开始的时候。他能清楚地看到两颗卫星:“缓行者”和“大个子”。“大个子”的光亮部分呈月牙形,还能看到剩下的暗黑部分,黑黑的,圆圆的,把星星都遮住了。
阿夫塞张开拇爪,发现它的镰形轮廓和“大个子”在高度和形状上都一模一样。“大个子”的橘红色圆盘总会勾起他的好奇心——上面有一些斑点,但太小太暗,看不清楚。那是什么呢?阿夫塞还不十分清楚。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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