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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追咬。董奉在人间三百多年才仙去,容貌仍像三十岁的人。
李常在
李常在者,蜀郡人也。少治道术,百姓累世奉事。计其年,已四五百岁而不老,常如五十许人。治病,困者三日(日原作月,据明钞本改),微者一日愈。在家有二男一女,皆已嫁娶,乃去。去时从其弟子曾家孔家,各请一小儿,年皆十七八。家亦不知常在欲何去,即遣送之。常在以青竹杖度二儿,遣归置其家所卧之处。径还,勿与家人语。二子承教,以杖归家,家人了不见儿去。后乃各见死在床上,二家哀泣,殡埋之。百余日,弟子从郫县逢常在,将此二儿俱行,二儿与弟子泣语良久,各附书到。二家发棺视之,唯青竹杖耳,乃知非死。后三十余年,居地肺山。更娶妇。常在先妇儿乃往寻求之。未至十日,常在谓后妻曰:“吾儿欲来见寻,吾当去,可将金饼与之。”及至,求父所在,妇以金与之。儿曰:“父舍我去数十年,日夜思恋,闻父在此,故自远来觐省,不求财也。”乃止。三十日父不还,儿乃欺其母曰:“父不还,我去矣。”至外,藏于草间。常在还语妇曰:“此儿诈言如是,当还。汝语之,汝长不复须我,我在法不复与汝相见。”乃去。少顷儿果来,母语之如此。儿自知不复见其父,乃泣涕而去。后七十余年,常在忽去。弟子见在虎寿山下居,复娶妻。有父子,世世见之如故,故号之曰“常在”。(出《神仙传》)李常在是蜀郡人氏。年轻时就研究道术,好几代人都侍奉着他。计算他的年龄,已有四五百岁了。但从不见老,总像四五十岁的人。他经常给人治病,重病三天治好,病轻的一天就痊愈了。他有两儿一女,都已经娶妻嫁人,他就离家出走了。他走时带着他弟子曾某和孔某的两个儿子,都十七八岁。曾、孔两家并不知道李常在要去什么地方,就把两个孩子给李常在送去了。李常在交给两个孩子两支青竹杖、用竹杖超度他们,让他们先各回自己的家。把青竹杖放在自己的床上,然后就悄悄回来,不要对家里人说。两个孩子按照指示拿着竹杖回了家。家里人看见孩子一直没走,后来就发现死在自己床上。两家人十分悲痛的把孩子埋葬了。一百多天后,李常在的弟子在郫县遇见了李常在带着那两个死去的孩子一同走,两个孩子和常在的弟子哭着谈了很久,并各自给家里捎了信。孔、曾两家打开棺材,见里面只有一支青竹杖,这才知道儿子没有死。李常在三十年后住进地肺山中,又娶了一房妻室。他前妻的儿就出门去找李常在。常在当儿子来到前十天就对后妻说:“我儿子要来找我,我得出去躲一躲。他来以后,你把这金饼给他吧。”儿子到了以后,问后娘父亲去了哪里,后娘就把金饼给了他。儿子说:“我父亲扔下我出走好几十年了。我日夜想念他,听说他在这里,我才千里迢迢看望他,并不是来找他要钱的。”于是就住下了。过了一个月,李常在还没回来,儿子就骗他后娘说:“我父亲不回来,我就回去了。”儿子出去后藏在草丛里,李常在回来对后妻说:“我儿子骗你,他并没有走,还会回来。他回来后你就对他说你已长大成人,不需要我抚养照料了,我一心修炼道术,不会再见他。”李常在向后妻交待完就去了。不大一会儿,儿子果然又回来了,后妻就把李常在的话转告给他。儿子知道再也见不到父亲,就哭着走了。七十多年后,李常在又离家出走。他的弟子见他在虎寿山下住,又娶了妻。当地人父子几代都看见他,总是不变老。所以称他为李常在。
卷第十三 神仙十三
茅君 孔安国 尹轨 介象 苏仙公 成仙公 郭璞 尹思
茅 君
茅君者,幽州人。学道于齐,二十年道成归家。父母见之大怒曰:“汝不孝,不亲供养,寻求妖妄,流走四方。”欲笞之,茅君长跪谢曰:“某受命上天,当应得道,事不两遂,违远供养,虽日多无益,今乃能使家门平安,父母寿考。其道已成,不可鞭辱,恐非小故。”父怒不已,操杖向之。适欲举杖,杖即摧成数十段,皆飞,如弓激矢,中壁壁穿,中柱柱陷,父乃止。茅君曰:“向所言正虑如此,邂逅中伤人耳。”父曰:“汝言得道。能起死人否?”茅君曰:“死人罪重恶积,不可得生。横伤短折,即可起耳。”父使为之有验,茅君弟在宦至二千石,当之官,乡里送者数百人,茅君亦在座。乃曰:“余虽不作二千石,亦当有神灵之职,某月某日当之官。”宾客皆曰:“愿奉送。”茅君曰:“顾肯送,诚君甚厚意。但当空来,不须有所损费,吾当有以供待之。”至期,宾客并至,大作宴会,皆青缣帐幄,下铺重白毡,奇馔异果,芬芳罗列,妓女音乐,金石俱奏,声震天地,闻于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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